1、我认为做企业要有这些素质,特别在中国市场上,那就是:诗人的想像力、科学家的敏锐、哲学家的头脑、战略家的本领。
2、在我看来,管理就是 “管”和“理”,要把整个流程理顺,并按要求去管。当然,先管再理还是先理再管,要看自己的具体情况。
3、我就是要大权独握,任何一张小小的单据我都要签字。不签字的老板,不是一个好老板。
4、要避开竞争也不可能,市场肯定有竞争,避免竞争,这不是找死么?
5、乐百氏一卖,我就不停地自问,娃哈哈的优势可以持续多久?
6、当时达能拿了很多文件给我看,说我们违反了合同,比如商标使用合同等,如果不同意出售,就可以控告我们。不过,后来我回来和员工仔细研究了一下合同,情况并非达能所说的那么严重,我就不同意了。但我当时签订的只是意向,不是合同。
7、在与外资合作时,本土企业不要把自己当成羊,而是要当成一只并不强壮的“狼”。因为以羊的心态去迎合狼,狼的心理就变成如何吃掉你而不是如何合作。
8、他(达能)找第三者以后,你也找第三者,他认为你的第三者更漂亮,所以他就要拿走,你说这是什么行为?他还指责你,你是什么感受?
9、做光明正大的中国人,为中国人创造财富。
10、中国人现在已经站起来了,已不是八国联军(www.geyan123.cn)侵略中国的时代了,中国人有自己的国格、人格,你老是用威胁、恐吓的口气跟我们说话,只能增加我们的愤慨……
11、本人无法忍受合资公司贵方两位董事(即贵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先生与中国区主席秦鹏先生)的欺凌与诬陷
12、按范易谋总裁的说法,我将在诉讼中度过余生
13、贵方董事永远有理,随时可以把刀架在你头上
14、如果你不理他擅自干了,他随时可以违约为由砍你的头,如果你守约影响了经营其又可以经营不善为由砍你的头。回想与他们激烈争斗的11年2个月还算是命大、长寿的,与乐百氏中方经营者早被人砍了头,赶出了疆场相比还是幸运的
15、与不懂中国市场与文化的贵方董事合作是相当艰难的
16、并购不成,就搞个人人身攻击,欲将我置于死地而后快
17、我想我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了,而他们还将此作为我的罪状向政府告状,天理何在!
18、达能,斯德哥尔摩见
19、与达能合作11年2个月,由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反而被他们认为软弱可欺,得寸进尺,造成了目前被贵方董事任意欺凌的后果
20、今天本人告别达能,希望明天达能不要告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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