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说说潘季驯简介和潘季驯的故事,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朝中期大臣、水利学家。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登进士第。曾于江西、广东等地任职。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到万历年间止,他奉三朝简命,先后四次出任总理河道都御史。官至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潘季驯逝世,年七十五。著有《宸断大工录》、《两河管见》、《河防一览》、《留余堂集》等。
潘季驯曾四次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二十七年。在长期的治河实践中,他吸取前人成果,全面总结了中国历史上治河实践中的丰富经验,发明"束水冲沙法",深刻地影响了后代的"治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河工专家恩格斯叹服道:"潘氏分清遥堤之用为防溃,而缕堤之用为束水,为治导河流的一种方法,此点非常合理。"
潘季驯生于明武宗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1521年5月28日),为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寻以丁忧去。
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
隆庆五年(1571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
万历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
万历五年(1577年),召为刑部右侍郎。
万历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
万历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书。
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余口。潘季驯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神宗看后不悦。而在御史李植、江东之等人与内阁申时行、吏部尚书杨巍相攻讦,潘季驯帮助申时行等,因而被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
万历十三年(1585年),御史李栋、董子行分别上言,认为潘季驯"罪轻责重",均被神宗罚俸处理。其后多次有人推荐潘季驯。
万历十六年(1588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万历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病辞休。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四月十二日(5月20日),潘季驯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潘季驯是明末著名的治河专家,也是明代治河对后世影响的人物之一。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到万历二十年(1592年),潘季驯曾经四次主持治河工作。第一次开始于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和尚书朱衡一起负责治河,时近一年,次年十一月即因母丧丁忧回籍。第二次始于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被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总理河道提督军务,因"槽船行新溜中多漂没",隆庆五年十二月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弹劾,受免职处分。
第三次始于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这一次是有首辅张居正的支持,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右侍郎、总理河槽兼提督军务的头衔,对黄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治理。万历八年(1580年)秋,功成升任南京兵部尚书。第四次始于万历十六年(1588年)四月,后因年老有病乞求离职。前后总计,潘季驯四次治河将近十年之久,明代治河诸臣任职时间之长无出其右者。特别是后两次,治河大权全归于潘季驯,朝廷特准"便宜行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