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个人资料
本名:李斯
别名:字通古
性别:男
民族:华夏族
国籍:秦朝
所处时代:秦代
出生地:今河南驻马店上蔡西南
出生日期:约公元前280年 逝世时间:公元前208年
职业: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
信仰:法家思想
成就: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推行郡县制,制定法律和相关制度;创立小篆,书法和散文成就突出
代表作品:《谏逐客书》、《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等
李斯简介
李斯(约公元前年?公元前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今河南上蔡)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李斯生平简介
李斯,秦代大臣。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人。早年为郡小吏,曾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业成就后入秦,求为丞相吕不韦舍人,后被任为郎,他劝说秦王政(即秦始皇)灭诸侯,成帝业,一统天下,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他的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诸侯,离间六国君臣。秦王十年(前237),下令驱逐六国客,李斯时为客卿也在被逐之列,他在所上《谏逐客书》中指出,秦自缪公、孝公、惠王、昭王以来所以能国富民强,蚕食诸侯,皆因客卿之助,如“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求国无危,不可得也”,应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结果,秦王取消了逐客令,李斯官复原职,后升为廷尉。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人共同议定了皇帝名号,以及有关的礼仪制度。他反对王绾提出的请立诸子为王的建议,坚持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得到秦始皇的赞同。此外,他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和度量衡制度。始皇三十四年(前23),齐人淳于越又提出分封子弟功臣为支辅的建议。当时,李斯任丞相,驳斥了这种意见,指出私学盛行,对法令制度“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果不加以禁止,会影响皇帝的威望。他建议焚毁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见焚书坑儒),得到秦始皇的许可。三十六年,秦始皇病死,李斯参与赵高、胡亥的阴谋,赐始皇长子扶苏死,拥立胡亥为太子,继位为二世皇帝。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陈胜、吴广揭竿起义(见陈胜、吴广起义),秦王朝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深,李斯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未能阻截吴广军西进,李斯以此受到弹劾。他为了苟全性命,阿谀求容,上书二世“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二世欣然接受,对下督责益严。于是,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力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此后,赵高为独揽大权,诬谄李斯与其子同陈胜、吴广暗通声气,意图谋反。二世命赵高审理。在赵高的刑讯逼供下,李斯被迫认罪,二世二年七月,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并夷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