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名人介绍

王夫之

2020-12-28 23:46:52

名人介绍

公众号 王夫之,字而农,号涢斋,别号一壶道人,湖南衡阳人,汉族。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世称“船山先生”。明末清初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与方以智,顾炎武,黄宗羲同称明末四大学者。王夫之学问渊博,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等均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主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张子正蒙注》等。
王夫之(1619~1692)1.生平和著作2.“太虚一实”的唯物论思想3.唯物主义的道器观4.“太虚本动天地日新”的辩证法思想5.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唯物主义认识论6.理势相成7.有欲斯有理的伦理思想8.内极才情、外周物理的美学思想9.评价和影响
王夫之(1619~1692) 明崇祯年间,王夫之求学岳麓书院,师从吴道行,崇祯十一年(1638)肄业。在校期间,吴道行教以湖湘家学,传授朱张之道,较早地影响了王夫之的思想,形成了王夫之湖湘学统中的济世救民的基本脉络。明亡后,清顺治五年(1648),王夫之在衡阳举兵抗清,阻击清军南下,战败退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以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至桂林依瞿式耜,桂林陷没,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窜身瑶洞,伏处深山,后回到家乡衡阳潜心治学,在石船山下筑草堂而居,人称“湘西草堂”,在此撰写了许多重要的学术著作.王夫之三十三岁以后就开始“栖伏林谷,随地托迹”,甚至变姓名为徭人以避世,直到他死去。刻苦研究,勤恳著述,垂四十年,得“完发以终”,始终未剃发。这是一个孤高耿介的人,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稀有的人物。 王夫之学问渊博,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等均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哲学上总结并发展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为客观规律。又以“絪蕴生化”来说明“气”变化日新的辩证性质,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周易外传》卷五)。由“道器”关系建立其历史进化论,反对保守退化思想。又认为“习成而性与成”,人性随环境习俗而变化,所以“未成可成,已成可革”,而教育要“养其习于蒙童”。在知行关系上,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以知为行”及禅学家“知有是事便休”观点。政治上反对豪强大地主,认为“大贾富民”是“国之司命”,农工商业都能生产财富。文学方面,善诗文,工词曲。所作《诗绎》、《夕堂永日绪论》,论诗多独到见解。所著经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其一生坚持爱国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战斗精神,至死不渝。其中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大全说》、《张子正蒙注》、《思录内外篇》、《黄书》、《噩梦》等。墨迹传世稀少。王夫之《大云山歌》书风神清气舒,可谓难得珍品。明代的思想,是对历代思想的一次大综合。明代学者们对以往思想界,指摘弊病,有的很中肯。 王夫之的思想,尤其在历史观和政治思想方面,大都表现在他的《读通鉴论》和《宋论》两部书里。《读通鉴论》有三十卷,《宋论》有十五卷。据王夫之的儿子王敔在《姜斋公行述》的说法,王夫之-末年作《读通鉴论》三十卷,《宋论》十五卷,以上下古今兴亡得失之故,制作轻重之原。诸种卷帙繁重,皆楷书手录。贫无书籍纸笔,多假之故人门生,书成因以授之;其藏于家与子孙言者,无几焉。由此可看出这些书的写作过程是非常艰苦的。 王夫之一生著书320卷,录于《四库》的有:《周易稗疏》、《考异》、《尚书稗疏》、《诗稗疏》、《春秋稗疏》等。岳麓书院建船山专祠,以纪念这位不朽的大师王夫之在康熙二十八年(1690)其自题墓石中说“有明遗臣行人王夫之……自为铭曰: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丘,固衔恤以永世。’戊申纪元后三百年十有年月日男勒石”他特别告诫儿子说“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 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王夫之在自己墓志铭中说的“戊申纪元”,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洪武元年,即明朝开国的时间。并且特别强调“墓石可不作”,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背此者自昧其心”。 王夫之的政治思想的主旨是“循天下之公”。在这个主旨下,他猛烈抨击“孤秦”“陋宋”,深刻揭露了秦始皇及历代帝王把天下当作私产的做法。1.生平和著作 王夫之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一,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二。他生活的年代,正当中国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之际。这一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动、生产力和科学水平的提高,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复杂交错。在这样的特殊条件下,产生了以批判宋明道学为共同倾向的早期启蒙思潮。王夫之是这一思潮的代表之一。他出身于没落地主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了传统文化教养。青年时代,他一方面留恋科举仕途,另一方面关心动荡的时局,与好友组织“行社”、“匡社”,慨然有匡时救国之志。1642年,24岁的王夫之在武昌考中举人。1643年,张献忠农民军攻克武昌,进驻衡阳,曾邀他参加农民政权,他佯装伤病拒绝了。清军入关后,他上书明朝湖北巡抚,力主联合农民军共同抵抗清军。1647年,清军攻陷衡阳,王夫之的二兄、叔父、父亲均于仓皇逃难中蒙难。次年,他与好友管嗣裘等在衡山举兵抗清,败奔南明,因而结识瞿式耜、金堡、蒙正发、方以智等,后被永历政权任为行人司行人。为弹劾权□,险遭残害,经农民军领袖高一功仗义营救,始得脱险。逃归湖南,隐伏耶□山。1652年,李定国率大西农民军收复衡阳,又派人招请王夫之,他“进退萦回”,终于未去。从此,隐伏湘南一带,过了 3年流亡生活。曾变姓名扮作瑶人,寄居荒山破庙中,后移居常宁西庄源,教书为生。这10年曲折的生活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触下层社会,体察民情,并促成他为总结明亡教训而笃学深思,发愤著述,写出《周易外传》、《老子衍》两部哲学著作,还写成《黄书》这部政论著作。后半生,他退隐荒僻的石船山麓,在艰苦条件下坚持学术研究,写出了大量的著作。51岁时他自题堂联“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反映出他的学风和志趣。71岁时他自题墓石:“抱刘越石之孤忠”,“希张横渠之正学”,表白他的政治抱负和学风。王夫之 王夫之学识极其渊博。举凡经学、小学、子学、史学、文学、政法、伦理等各门学术,造诣无不精深,天文、历数、医理、兵法乃至卜筮、星象,亦旁涉兼通,且留心当时传入的“西学”。他的著述存世的约有73种,401卷,散佚的约有20种。主要哲学著作有:《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张子正蒙注》、《读四书大全说》、《诗广传》、《思问录》、《老子衍》、《庄子通》、《相宗络索》、《黄书》、《噩梦》、《续春秋左氏传博议》、《春秋世论》、《读通鉴论》、《宋论》等。 王夫之的哲学论断富有批判精神。他别开生面地注释经学,以发挥自己的思想。他把以往的学术明确地划分为“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的对立阵营,自觉地继承、发扬《易》学系统中的朴素辩证法和从王充到张载的唯物主义气一元论。同时,大体把各种宗教神学和唯心唯识之说都归入“异端”阵营,主张对它们“伸斧钺于定论”,给以严厉批判。另一方面,他又主张采取“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的批判方法,对老庄哲学、佛教理论深入研讨,在批判中注意吸取其中合理内容,从而积累了大量先世的思想资料,创立了具有总结历史意义的博大哲学体系。2.“太虚一实”的唯物论思想 在本体论方面,王夫之发展了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思想,对“气”范畴给以新的哲学规定,对理气关系、道器关系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理论探讨,作了明确的唯物主义解释。 他认为,整个宇宙除了“气”,更无他物。他还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他按当时科学发展水平,举例论证“气”的永恒不灭性,认为这种永恒无限的“气”乃是一种实体,并提出“太虚,一实者也”,“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等命题,力图对物质世界最根本的属性进行更高的哲学抽象。他把“诚”训为“实有”,以真实无妄的“实有”来概括物质世界的最一般属性。他还认为,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本质和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可以通过认识各种物质现象而概括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从而否定了唯心主义空无本体的虚构。 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王夫之故居“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没有虚托孤立的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结合对“统心、性、天于理”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强调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明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气本论。3.唯物主义的道器观 王夫之坚持“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的唯物主义道器观,系统地驳斥了割裂、颠倒道器关系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给传统道与器范畴以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犹如没有车马便没有御道,没有牢醯、璧币、钟磬、管弦便没有礼乐之道一样。他明确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一个“无形之上”的精神本体,乃是一种谬说。他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海瑞:明朝著名清官     

下一篇:僧格林沁:晚清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