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种惩处并不是意味着不允许犯错误;并不等于说:凡是犯了错误的,都要予以惩罚。实际上对于有上进心的人来说,乃是之母。许多公司优秀的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优点并不是他们没犯过错误,而在于他们为了创新而犯错误的;因此他们犯错误的次数越多所积累的经验越丰富,而他们继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反的,应主张把那些虽未犯错误、但工作平庸、毫无上进心的人,从较高职位上调离出去。重要的问题不是犯错误,而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看他是否尽到了自己的工作本份。
为了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积极性,必须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作出合理的、公正的评价。正确地评价他们的工作,估计他们的责任心,是对他们进行奖惩的基础也是提升或调离他们的职务的依据。
任何一个办得好的企业,它的管理人员所以能尽到管理责任,主要是因为它对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和公正进行评价,同时,又有此评价的依据,对他们作出恰当的奖励或惩处。凡是这样做的公司,它的各级管理人员就能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他们能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有上进心。他们很自然地在工作中展开了竞赛。久而久之,在该公司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传统习惯:以上进为荣,以消极平庸为辱。这种优良传统的形成,是企业的精神,是无价之宝,是财运亨通,年年的基础。
但是,要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出正确有评价,必须有一整套的评价制度和方法。在美国和欧美各大公司中,往往要聘请学专家来主管对各个人的评价工作。
对一人管理人员的评价,必须是全面的和系统的。评价一个人的工作成绩,切忌片面性和主观性。因此,不要草率地根据一、两件事就对某个管理人员的品质、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作出判断。对一个人作出正确的判断需要过较长的观察、检验和比较。
在进行评价的时候,要听其言,观其行。要把他所作出的实际工作成绩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在一家公司里,首先要看他有工作是否推动了公司的发展则否有助于公司完成它的。公司要特别防备那些只会说而不会做的人。要奖励那些埋头苦干和认真负责的人。
在有些公司里,经常有些只会奉承阿臾,但又无实际工作能力的人。这种人,为了使公司重用自己,有时不惜吹牛说谎,诽谤别的优秀管理人员。公司应该防范他们升任高职,因为提升了这些人凡等于惩罚了那些真正一心为公司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只会说花言巧语,但无实际能力的人,往往兼有说谎和诽谤别人的品质。因为他们自己既无实际工作能力,又想要获取要职,其唯一有出路便只能是说谎或诽谤别人。一间公司若纵容这些人,就等于用一堆垃圾堵塞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通道。因为让这种人担任管理职务,他属下或与之平行的人,就不能发挥作用,甚至会因此而埋没人材。
经常看到有些公司,由于用人不当,把那些只会说而不会做有人提拔到重要的管理职务上,造成公司内真正能干的人不安心工作,甚至纷纷要求离职。最后,使公司里自上而下形成一种说空话的作风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也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长此以往,等于抽掉了公司的灵魂和活力,最终发将使公司亏损甚至破产。
评价和估计一个人,首先应该把重点放在哪里呢?是他的优点还是他的缺点?是他的之处还是他的之处?当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众所周知,世上没有尽善尽美的人。重点是所要寻找的优点,必须是公司所欠缺的、因而也是最急需的那种优点。比如,公司里技术人员齐全,原料充足,惟缺有组织能力的经理。这时,我们所选择的经理人应该是有很强组织能力、有丰富的组织工作经验的人。假如,这家公司的生产、原料供应等都很好惟缺乏有能力的经理去推销产品,就要选择在推销产品方面有能力和有经验的人出任部经理。只要具备了我们所需要的优点,即使有其他缺点,也可以不影响对他的选用。在使用过程中,要使人尽其所长。我们选用一个人,主要是使他发挥自己的优点;至于他的缺点,只要不影响到工作,不影响到别人发挥积极性,就不发求之过严。
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是相对的,是发展变化的。这就是说,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要发生作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企业的管理组织的宗旨是要创造条件,发挥和级管理人员的优点,并尽可能地抑制其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