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一本有关保险的教科书上都会这样写道:“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派生职能是投资职能和防灾防损,除投资职能之外的那三大职能都与风险有关,包括风险防范、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这正是保险的本意,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投资方式最有也很难被替代的职能。那保险的投资职能又如何理解呢?由于保险的赔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延迟性(理赔发生的要落后于交费的),因此保险公司会占有保费一定的使用权(即投资),保险资金的投资是保险公司收益的重要来源。这跟我们老百姓关系又如何呢?首先,如果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投资预期非常看好,则他会提供低费率、高保障的保险产品,客户会受益;或者,保险公司为稳健,预期较为保守,则为客户提供的是一个高费率、高保障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利益不明显,客户购买低;现实情况是,大多保险公司提供的是高费率、高保障的产品,但他允许客户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因而保险公司借助于利率、汇率、股市等的投资活动就与每一个老百姓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成为每一个人所关心的微观问题。
首先来看购买保险与利率的关系。以是否有储蓄功能为标准,人身保险大致可分为两类:纯消费型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医疗保险等)和积累型保险(年金保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长期大病险等)。
前者的定价和利率高低关系不大,也就是说无论利率如何变,这类保险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由于不具备储蓄功能,因此此类保险的“收益只能通过风险发生时的保险理赔来实现,因而它不是的资产,相反保费的支出还成为的负债。不过,消费型保险的保费我们必须要付,因为我们用一个小的负债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更大的负债,如疾病、意外、死亡带来的大额损失。
购买积累型保险时,则必须考虑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的高低。如果预定利率代表了未来一定时期的平均利率水平,或是高于未来的利率预期,则这个产品是可以购买的。反之,则必须购买一个利率敏感型产品(如分红寿险、万能寿险等)。利率敏感型产品在提供保证利益的前提下(通常预定利率为2-2.5%),允许客户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在整个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客户相当于获得了一个浮动利率的产品。浮动利率意味着它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也许有人会问,等到利率升高再买保险可不可以,其实就像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未来的利率变化一样,风险同样无法预测。保险理财是以人的身体和为载体的,如果风险一定要来临,利率、汇率、金价、股价等等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