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网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终林业统计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4〕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2014〕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14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