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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终个人工作总结例文2015

2020-12-28 23:46:52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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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06年和200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7﹞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

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05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 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13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构建“法治**”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六合彩”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06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切实遵守《办证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和队伍管理,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基层司法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根本好转;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明显创新。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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