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全县维稳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加快发展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6年度,我大队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政法工作、综治维稳以及处理突出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之后,大队随即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认真组织传达贯彻,深化民警对维稳和综治工作的认识,努力打牢思想和工作基础。通过传达学习,把全体民警的思想统一到了上级会议的精神和的工作部署上来,从而牢固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稳定意识,切实提高了做好维稳工作的自觉性。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方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做好维稳和综治工作,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采取了“三抓”:一抓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包片、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大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队、所长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根据信访性质,坚持了分管领导包办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本部门、本系统,不把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二抓信息报送机制。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三抓信访和综治维稳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是否重视信访和维稳工作,是否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及民警的任期和效能考核范围,明确规定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后果甚至引起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履行职责,执政为民
2016年度,各队、所在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时,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大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突出工作重点,以满腔热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人民群众和困难群体办好事、实事,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治要求,达到了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实际效果。
1、依据精诚服务群众,规范执勤执法这个宗旨,健全完善了细化了各项制度,工作透明度增加了,群众明白了,意见少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做好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大队加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对危险路段进行了排查,并向县交安委递交了“黑点”整治情况报告,同时多次针对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的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按照程序办理,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投诉事件。全年以来,在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无越级上访,无群众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社会的稳定。
3、规范执勤执法工作。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部门,每天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要遇到很多人民群众,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与人民群众的矛盾,为此,大队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民警形象树立了,群众投诉、上访的没有了。
4、做好信访工作,对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大队对上级转交的以及人民群众直接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建议,都及时回复并处理到位,没有把矛盾和问题交给上级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共回复网上舆情4件,群众投诉12件。此外,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及时答复,共5件。
5、开展走访,听取民意。大队结合“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及县政法委开展的“走访群众调查综合治理意见”等工作,走访群众1350人次,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大队专门召开会议,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共议衡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听取他们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我大队的维稳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维稳综治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一些单位对如何创造性地推进维稳综治工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探索;综治维稳的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在创新上力度还不够大。对此,我大队决心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改进
综治信访维稳2016年年终工作总结
2020-12-28 23:46:52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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