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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站年终工作总结

2020-12-28 23:46:52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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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2018年,镇工业经济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设生态城镇、打造文明城市,把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活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永安,建造幸福家园”总体目标;以“城乡统筹、环境同治”为抓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借用东风又遵循惯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在新《环保法》的实施机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法》进企业活动,采取宣传栏上墙的形式,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依托“环境保护日”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宣传车辆宣传,向企业和全镇人民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宣传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报道,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为环保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日常监察加重点行动,做好企业环境保护监察,防治环境隐患。日常监管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进度,对企业进行监察,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企业环境保护问题大清查行动,逐一对企业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治理。结合群众工作抓监管,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思路创新并行动进取,做好畜禽污染治理,洁净农村环境痼疾。加强技术指导,推广生态养殖,严格控制养殖总量、促建养殖业提质升级。依据推进整村治理安排,充分利用国家环保补助资金政策,按照治理一村成熟一村,成熟一村申报一村的工作计划,每个季度完成一个行政村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养殖场的治理,做到废水达标排放。对本辖区内生猪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实行日常监管、监督,督促养殖场加强对排污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落实减排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重点督促办理,对不能达到相关标准的养殖场,坚决关停。


   篇二: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大检查活动,继续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1-9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根据XX市每月《关于2018年XX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2018年1-9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综合指数达3.56,居全市中上水平。


  (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矿山、石材加工业、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增加不定时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在用渣场坝体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18年1-9月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40.5%、60%。


  一是矿山环境整治。继续加强矿山排污管控,督促企业重修“两池”、截洪沟,扩充容量,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动矿山下游应急池“二道防线”建设,有效收集生产污水,确保矿山污水不外流。二是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重点加强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干渣清运制度,及时修补破损环保设施。三是石渣堆放场整合整治。加强在用渣场治理,全面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等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固加宽坝体,防止渗漏、垮坝,完善沟渠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全面排查废弃渣场,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措施。四是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净车出厂、出矿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湿渣违规清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XX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提升XX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罗政办〔2018〕148号),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2018年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98天,二级达标天数159天,达标率95.5%。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目前,宝钢共23套除尘设施须改造,目前已完成5套,18套正在进行;亿鑫3套除尘设施均在改造中;新增高炉矿槽布袋除尘已签合同;新增转炉煤气电除尘正在建设中;闽光公司除球团直供高炉系统配套除尘设施正在进行外,其余都已完成;二是开展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督促源鑫混凝土等水泥企业完成粉磨站、水泥仓配套除尘设施的改造,提高除尘效率,并要求企业必须做到原材料、产品密闭贮存,装车、卸料采取压尘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是强化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闽环总量〔2013〕28号)要求,督促宝钢德盛、亿鑫钢铁、闽光钢铁三家钢铁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日常管理,规范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备、中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烧结(球团)机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


  2.继续开展禁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禁煤区(建成区)要求,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建成区锅炉整治工作。目前,我县5家燃煤锅炉企业,共计6台锅炉。2家企业的锅炉已停用,待拆。其余3家企业,2家企业的锅炉正在改造,1家将在10月底前完成锅炉的拆除工作。


  3.扎实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港区及企业露天堆煤场、堆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粉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场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我局的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4.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避免闲置。目前,我县14家加油站,已完成7家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5、提高大气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2018年7月,在滨海新城新建了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扩大了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区域;金港工业区也将建设一座空气站对工业区进行实时监测,在网络中实时发布我县空气质量。强化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仪器设备、业务用房、人员配备上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至2018年上半年,我县cod指标已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nox指标因我县目前无具体项目,该项指标未超出要求值。


  1.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强对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及闽光钢铁三家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减排台账,规范减排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1-9月份,亿鑫钢铁烧结(球团)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以上;闽光公司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


  2.污水处理厂减排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产生新增cod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城区污水厂有效运行266.3天,日均处理水量约2.37万吨。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2013年8月,福建省环保厅共排查XX县钢铁企业环境问题111项。经过两年的监督整改,目前已完成103项环境问题整改,还剩8项因技术工程原因正在继续整改当中。


  经过整治,金港工业区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一是金港工业区大气环境状况。根据近段时间监测情况分析,该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pm10等主要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是周边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局每年3次对罗源湾湾内海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湾内海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除活性磷酸盐指标超标,其它指标均符合功能区划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附近村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湾内以及养殖污染,造成水体中氮磷含量超标,水体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海洋沉积物中总铬、铜、铅、隔、汞、砷等6项指标均能达到海洋沉积物第二类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三是金港工业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五)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生态细胞创建。目前,我县省级生态县内业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县有10个乡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中凤山、松山、飞竹通过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鉴江、中房、霍口、白塔、起步通过验收;全县有167个村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生态细胞创建已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要求。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白塔、起步、西兰、洪洋)项目总投资643.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0万元,省级配套2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43.67万元。完成时限2014年底。截止5月份4个乡镇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月8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约300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完拨付。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罗政综〔2018〕148号)按照“分年消减”和“水源地、城区先拆,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对我县9个乡镇涉及禁养区、重点水源地及项目建设区的生猪养殖场进行退养拆除。截止目前已拆除46家(拆除任务数为87家),拆除面积为27994.72平方米。


  (六)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2018年我局组织编制了《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4本应急预案,并在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协调辖区内9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2.强化环境应急培训。2018年我局组织人员多次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于7月份召集辖区内重大风险源企业共14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学习,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


  3.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18年我局共出动了72人次对辖区内环境安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粉尘爆炸隐患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6家企业,就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环境监管


  1.开展环境大检查专项行动。提请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8〕60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止10月15日,已对9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已批未验收的24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验收4个)。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频次,确保对发现在饮用水源地牲畜散养及林木砍伐问题立即制止并通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我县境内9家产废企业做到申报登记、转移报批、转移现场监督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2.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及石材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截止10月份15日,全县共下达限改通知书31份,立案38起,共计罚款金额159.5万元。移送两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配合当地政府拆除一家非法炼油厂,关停5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钢渣处理企业。


  3.完善监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共完成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县环保局与县医院点位在XX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实时公布。完成28座水质浊度自动监测站招投标工作,其中9座乡镇断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9个工业园区及渣场断面目前已完成16个点位建设,其余点位也在加紧建设中。已建成的点位均通过省市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4.严格环境准入。一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二是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三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制定了《XX县环保局环评文件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评审专家库,邀请专家严格按随机抽号软件随机抽取专家。有效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求。


  5.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突出依法、稳步、全面的特点,认真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挖掘潜力,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促进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排污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对亿鑫钢铁、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污量进行动态跟踪,强化排污费征收。截止2018年10月15日,我县排污费征收入库1417万元,共完成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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