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税务总局、福建省地税局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深入开展“忠诚?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年度绩效考评获总局考评全国地税系列第15名、省局考评获各设区市局第1名。市局机关及海沧区地税局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获得纳税人满意度全国地税系列第五名,涌现出“中国好税官”、“厦门市道德模范”、“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一批先进个人。
一、强化税费征管,组织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732.8亿元,增长0.49%。其中:税收收入448亿元,下降1.37%;非税收入284.8亿元,增长3.55%。分级次看,组织地方级财政收入332亿元,占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的47.65%,下降6.76%。
(一)收入质量管理日趋增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风险排查,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增减因素调查分析并估算其影响,加强收入动态监测,提高收入质量。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与市国税局共同确定1556户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比重达69%,税源掌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各税种管理有力有效。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提升所得税收入质量;抓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及时更正清理申报错误数据,明细申报数据准确率达100%;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42.67%。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好增值税委托代征职责,全年代征增值税7.89亿元。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完成清算项目82个。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清理。实现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数据共享和集中。落实税务总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完善交易计税评估制度和工作流程,优化岗位相互制约机制,防控评估岗位风险。全年受理存量房交易50,214件,入库各项税费25.67亿元。优化存量房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存量房评估技术标准的更新调整,经市政府批准,新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系统于2018年起实施。
(三)国际税收管理取得新进展。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工作重心调整为境内企业向境外大额关联支付、关联方股权低价转让等,全年开展反避税案件调查6件,入库税款1250万元。构建完善非居民税收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全年入库非居民企业税收7751万元。推进境外税收管理,完成我市首例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申请认定为居民企业工作。率先在全省组建全市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查工作小组,积极应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加强日常情报工作核查,补征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10万元。
(四)规费征缴管理取得新成效。坚持税费同管原则,全年征收五项社保费257.45亿元,增长3.98%。落实税收与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保险扩面,至12月底全市参保户数15.74万户、同比增长14.39%,总参保人数371.02万人、同比增长9.65%。开展社保费专项清欠工作,全年清缴社保欠费5.67亿元,当年度新欠发生额同比下降35.97%。落实省地税局要求,建立社保费征管质量“五率”考核机制,“五率”指标名列全省地税系统前列,社保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由只征收企业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全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1.98亿元,同比增长18.91%;扩大工会经费地税征收范围,将全市70家省属系统(产业)工会企业的工会经费改为属地征收,全年入库工会经费3.18亿元,同比增长16.84%。
(五)税务稽查和清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建立专业化稽查团队工作机制,加强国税地税联合稽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检查纳税人142户,组织稽查收入2.44亿元。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发票违法企业363户,查补税款2.97亿元。根据税务总局安排,开展股权转让专项检查,查补税费1.50亿元。开展一年期以上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审结一年期以上积案45件,积案数下降逾九成。
(六)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扎实有序。建立环保税征管准备工作组,密切与财政、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合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方案和舆情应急处理制度,构建环保税问题收集处理机制;制作环境保护税专题宣传片,开展环境保护税开征前宣传、辅导、培训;开展排污费征收情况调研,进行环保税纳税人识别,建立纳税人清册,提前摸清税源;完成市环保部门提供全市2695户缴费人排污费数据交接,开发环境保护税网上申报系统,为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打下坚实基础。
二、推进放管结合,税收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一)简政放权力度加大。继续推进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户“两证整合”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商事主体退出的简便机制,积极参与厦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努力为我市商事主体创业创新松绑减负。全年国税地税联合办理设立登记7.48万户,变更登记14.58万户次,提供个体户税务登记电子证照1.02万户。根据“营改增”后工作实际,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清单管理,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涉税办理时限,对全部102项依申请事项进行流程梳理再造,精简办理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大力压缩办理时限;102项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清单中,超过80%的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会同国税部门围绕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建设税务指标,推行全税种网上申报减少纳税次数、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纳税时间,在市政府委托厦门大学开展的2017年厦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税务指标得分68.69分,超过对比的北京、上海两市。
(二)税收执法更加规范。与市国税局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将裁量基准嵌入金税三期系统,统一在全市国税地税系统实施。分别在直属税务分局、市局稽查局等基层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试点。制定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本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3名。继续推进法治基地创建活动,翔安区地税局获评省税务系统法治基地。落实全国税务稽查规范,规范税务稽查执法和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科学选案机制,联合国税稽查局开展“营改增”旅*业高风险纳税人双随机抽选。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常态化应用机制,全年制作说理式文书案件104件,占总审结案件92.85%。落实“黑名单”公布制度,在对外网站分2批次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并与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三)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全面启动。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将涉税事项前置办税服务厅办理,优化税管员职责,推动税收征管向事中事后监管、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管理、大数据管理的转变,积极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在11月份思明区局、同安区局、直属分局率先启动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2月在全市各基层局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完成机构重组、职责调整、流程再造、征管资源优化配置等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全市共调整管户18.67万户次,85.07%以上的税源集中到重点分局管理;专职评估机构增加到15个,专职评估人员占一线人员比重从9.09%上升到15.15%。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总体运行平稳,初步实现流程环节简化压缩、征管资源集约高效、行政执法专业规范、执法风险显著降低等改革目标。
(四)信息管税进一步深化。加强金税三期系统运维建设,升级完善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决策系统,梳理确定金税三期运维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障金税三期系统稳定运行;开发94项数据查询统计功能,有效解决金税三期涉税数据取数需求;推进数据质量治理,清理49.70万项问题数据,问题处理率超过99%,成效在全国税务系统中排名第七。上线新版“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向自然人提供信息登记、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款及查询验证、完税证明以及所有社保服务。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向18个部门获取涉税信息972.14万条,增加税收收入3.78亿元。
(五)税收风险管理成效明显。采用市、区两级税收风险管理运作机制,实行税收风险扎口管理。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归集各类税收流失风险,统筹协调制定管控措施,上下联动整合资源,运用团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风险分析与应对。全年下发风险应对任务28批次,推送风险纳税人4943户,完成风险管理全流程4923户,入库税款滞纳金等计13.05亿元。
(六)内控机制构建更加完善。建立督察内审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内控管理部门与内控主责部门的职责定位。制定全国督审系统首个综合性检查迎检工作规则,梳理细化业务风险,指导规范业务运转,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将内控机制建设融入到全局重点工作中,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创新“浸入式”内控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落地。完善执法督察机制,整合日常执法督察和执法大督察,保证重点工作抓始终、整改落实抓日常。
三、深化纳税服务,纳税人获得感更加充实
(一)办税便利化改革深度推进。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针对近年纳税人反映最多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推出5大类17项34条便民措施。在自贸区推出创新举措22项,其中“纳税服务全程电子信息化”被中国社科院评估认定为福建自贸区实践案例,“涉税咨询智能服务”被福建省自贸办认定为复制举措。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行扩大“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项目,将包括行政许可、税收优惠、*等13类257个事项纳入“全程网办”应用范围,实现纳税人“无纸化”“零上门”和“全天候”便捷办税。自8月21日起,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上线办税服务厅新版综合管理系统,并实行实名取号办税及全预约办税服务新模式,引导纳税人分流办税、错锋办税。一年来,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我局获得本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评比全国地税系列第五名、全省设区市地税局中第1名,并获税务总局开展的全国税务网站评比地税系列第三名。
(二)税费优惠全面落实。认真落实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的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等六大减税惠民政策措施、省地税局减税降负十条政策服务措施以及原有的结构性减税税收优惠和市政府出台的社保减负政策。全年通过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共减免税收120.01亿元、减免各项规费45.73亿元,合计减免税费165.74亿元。
(三)国税地税合作更加紧密。进一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依托金税三期系统,推进“合作管税”“信息管税”。翔安区、思明区获评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加快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化办理进程,联合共建4个办税服务厅、联合进驻8个政务服务中心、国地税互相派驻对方办税服务场所9个、实现“一窗通办”国地税双方业务窗口67个。上线“国地税网上联合办税平台”,实现国地税网上涉税业务“一站式”办理。整合上线国税地税统一的“厦门税务”手机APP,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移动办税服务。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实现国地税纳税人学堂网站合二为一,共同开办在线直播课程,全年国税地税联合开课92堂、培训纳税人1.5万人次。继续联合共建12366热线、联合推进“银税互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联合开展税收宣传、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税收调查数据会审等工作,共同推进提升税收管理服务水平。
(四)税收宣传咨询更加贴近需求。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办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热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作用,提高税收宣传效果,增加地税工作透明度。全年在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396篇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793篇、新浪微博推送图文信息1902篇。在依托办税服务厅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做好税收政策宣传的同时,继续在厦门市政府对外网站和本局对外网站举办在线访谈,在厦门主流媒体开设“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及“12366热点问题解读专栏”,围绕减税降负惠民政策、二手房交易涉税政策、环保税开征、社保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12366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科技应用,推出“网上智能咨询机器人”,建成福建省税务系统首个12366智能咨询服务平台,可24小时全天候自动回答纳税人提出的咨询问题,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一年来,12366热线共人工接听电话38.7万个;智能咨询平台累计受理并自动答复咨询19.22万条。
(五)纳税信用激励不断扩大。首次应用总局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完成9.67万户企业的评价,其中评定*3784户、D级3243户。同时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试点,全市23家个体工商户主动参与评级。持续实施诚信纳税激励措施,主动向市银监局推送纳税信用A-D级纳税人信息,会同国税部门与20家中资商业银行签订协议推进“银税互动”激励项目,将受惠群体由*拓展至B级,不断扩大项目实施效果,全市共5191户守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贷138.6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4237户次、获贷46.41亿元。
(六)服务金砖合作展现地税作为。结合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建立金砖企业基础信息“大数据”,核实摸清我市境外投资企业情况。联合国税部门实地走访企业,深入辅导讲解税收待遇享受方式和跨境涉税需求的解决渠道。联合国税局拍摄“金砖税务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公益广告,获评2017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电视类优秀奖。在门户网站开辟“税收服务金砖会晤”专栏,设立“金砖国家税制信息”专题,为企业有效地应对跨境税务问题提供帮助。与国税部门联合设立专门岗位,统一受理纳税人协商程序请求,建立高效反馈机制,帮助投资金砖国家“走出去”企业解决在东道国的税务争端,维护“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倾情带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增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收看大会实况、中心组学习、集中讨论、辅导报告、领导带头宣讲等多种形式,在系统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和新要求。市局制作“十九大时光”主题展板,在微信公众号“地税微学”中设立十九大专题;开展“我们的新时代”微心语征集活动,征集425条微心语并制作成微心语墙,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地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领地税各项工作,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提升地税工作水平。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注重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边学边改,梳理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性问题26条,提出32条整改措施。树立“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导向,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和“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对标践行,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大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因应地税实际,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忠诚?担当”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干部队伍当前存在的不够忠诚、不够担当等方面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提升各级地税干部的党性、品行、境界和素质。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召开本系统驻村挂钩扶贫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忠诚担当、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中国好税官”杨伟展等一批先进个人,3位同志获评厦门市劳动模范。我局“APP上共享善行做看得到的党员”党建创新案例在福建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中荣获二等奖;海沧区局的党建“微课堂”案例,获得中央国家工委机关党建信息化案例征集优秀奖。
(三)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领导干部办税服务厅蹲点制度,促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离岗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省地税局统一部署,配合省局顺利开展处级干部提任调整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交流制度,加大关键岗位尤其是各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各级领导班子配备更趋合理和优化。
(四)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实现新突破。针对多年未开展干部提任调整工作的情况,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科级干部提任调整工作,确立“科级干部提任工作常态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常态化、岛内外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制定机关借调干部办法、机关干部遴选办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队伍人才建设持续推进。继续深化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8期,参训9446人次。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领军人才大讲堂”,安排3名领军人才到基层领导岗位挂职锻炼。开展纳税服务岗位与信息技术岗位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6名干部新入选总局专业人才库,20名干部入选市局文秘人才库,2名非法律本科毕业的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科研人才培养,立足精品提升税收科研水平,《金砖国家境外税收抵免制度比较研究》等多篇科研文章获总局刊物发表或获奖。
(六)文明创建蝉联“五连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福建地税精神,加强道德实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志愿服务内涵,把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宣传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读书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激发队伍活力。举办全市地税系统首届趣味运动会。结合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开展“当好东道主、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做好“金砖会晤”期间有关安保、信访、公益志愿服务等工作,全系统共有576名党员到社区乡村报到,参加平安巡防、平安公交、文明交通劝导、洁净家园等志愿服务2414人次,有5位同志分别获得省、市“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市局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五连冠”,海沧区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12366服务热线、火炬分局办税厅分别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
(七)绩效管理持续强化。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保障,健全考评机制。在无缝对接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绩效指标的基础上,聚焦税收主业,遵循抓大放小、去繁从简的原则,科学制定考评规则及加减分项目;实行督考合一机制,将指标考评成绩与督查督办结果挂钩,体现差异化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在干部提任、评先评优、教育培训等方面运用,实现奖优罚劣,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进一步发挥,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五、推进从严治党,地税作风建设持续改进
(一)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制定2017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落实时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督促考核,通过听取述廉、组织测评、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和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促进责任落实。落实纪检监察职能转变,理顺监察室机构职能,将原由监察部门负责的效能建设、绩效管理以及内控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职责转给其它主责部门;配强纪检监察队伍,推行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纪检监察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改增”代征增值税和*落实情况、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情况的专项督查;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对4个基层区局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问题,以点带面纠错整改。加强和规范经费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做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全年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进一步下降。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通过拍卖、报废妥善处置非保留车辆73台。推行干部购房购车全员及时报告制度,全系统289人次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购房(车位)或购车情况。结合干部提任调整,开展新提任人员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测试,严格审核个人廉政检查对照材料。紧盯易发生违规问题的项目和节假日时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保持作风建设从严从紧的高压态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审查进一步落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认真落实信访线索报告制度,实行逐级审批、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制定《税收执法“一案双查”实施办法》,除稽查案件外,将纳税评估、税收执法督察以及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一案双查”范围,全年开展“一案双查”案件18件,暂未发现干部违纪问题。落实“四种形态”运用,注重抓早抓小,对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全系统开展各类廉政谈话884次,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四)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夯实廉政文化建设,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厦门地税数字廉政教育基地”为载体,持续更新学习资源,运用痕迹管理功能,实现学习考试同步记录、教育考核同步进行,着力营造学廉、思廉、尚廉氛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及厦门市纪委查处案件警示电教片,对照税务总局、省纪委通报问责案例,深入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引导教育广大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牢固筑立思想防线。
2017年我市地税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影响新一年收入增长的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还有待完善配套,税收管理服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基层建设、队伍建设、绩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新的一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紧密结合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税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落实税收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品牌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完成新一年各项地税任务,全面推进地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