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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20-12-28 23:46:52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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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招投标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级各行业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优质服务宗旨,努力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亲民便民的阳光工程,把中心真正办成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和公开办事的窗口,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推进我市招投标领域的改革,优化**的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抑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就2005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交易业务稳步增长。 据统计,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005年元月至6月共完成交易项目36 项,总交易金额3154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 27项,总交易金额21552万元,总建筑面积355526平方米,节约率达4.12%。土地交易5项,总交易金额1846万元,政府采购2项,总交易金额94万元,节约率6%。产权交易1项,总交易金额305万元。交通工程1项,总造价7745万元,水利工程、装饰装修上半年暂时没有交易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进入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率达100%,基本杜绝了规避招标和场外交易的现象,有形招标市场的交易业务量呈增长之势,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2、以开展保先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学习型、廉政型”中心建设。 中心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以开展保持共产赏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经常性,高密度,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每周五全员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力拒腐防变,反腐保廉的能力,增强与****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思想源头和制度保证上构筑坚硬防线,充分发挥综合招标中心源头治腐的平台作用。同时,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认真组织与工作紧密相联系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服务礼仪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廉政型中心”“学习型中心”的建设和保先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约益彰,在两方面都取得了累累硕果。 3、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不断完善中心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招标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很注重不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始终坚持制度为先,以制度管人的宗旨。在内部管理上相继出台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考核实施办法等,在对外服务上逐步推行:窗口服务制,项目责任人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针对这些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情况,年初,中心领导组织大家集中讨论结合2004年“中心”的运行情况反复征求意见,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完善,逐步细化、量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并相应增加了奖惩经济处罚措施 ,同时,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及时点评,很好地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招投标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高涨,用热情的态度,规范的服务,良好的环境,让前来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4、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努力营造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交易环境。 2005年上半年以来,中心配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业务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各进驻部门在每个交易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规范操作规程,用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来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热情支持,也受到了外地兄弟市县的普遍关注。上半年以来共接待鄂州、潜江等地学习考察团5批次20余人,总结起来,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 (1)严格履行项目备案报批制度。综合招投标中心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书面下达的招标方式进行。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项目审批部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入中心交易。 (2)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一律公开发布信息,除了在法律规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必须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和公告牌上发布;所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文件、建议与投诉等全部上网公开;所有投标的报价、工期以及对招标的响应情况均在交易厅投影仪上对所有投标人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上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评委管理:推行评委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唱标隔离制、评委承诺制、评分实名制及公务回避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于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单位在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实行“随机抽取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不作评委,实行“公务回避制”,评委到达后,发现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实行“评委承诺制”等。 (4)严格监督管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行业职能监督,执法执纪监督和社会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备案管理,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实施了对各类招投标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 (5)构建人性化智能化服务体系:以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起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体系。同时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科技“的要求,不断加大招投标中心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先后配备了和开发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招投标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等服务设施,特别是2005年3月30日开通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集专家库管理,专家回避设置,专家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回复确认,专家到场指纹验证,评标专家承诺等功能于一体,全程电脑自动操作控制,从根本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好地防止了暗箱操作,构筑了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平台,通过这些服务体系的健全,既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受到招投标各方的普遍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综合监管的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市政府对各个行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了明确,但是有些行业的部分项目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纳入中心进行交易,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也仅限于把中心作为信息发布的媒介和现场交易的场所。“五统一”(即统一项目申报、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难以落实到位,个别行业的招标管理机构仍在行使中介代理服务的具体操作职能,监管与执行还没有很好地分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 2、中介机构有待培育。中介机构发育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只有少数行业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而这为数很少的中介机构在具体操作中有的与主管部门没有完全脱钩,缺乏有效的监督。难以体现第三者的公正立场。 3、招投标业务范围有待延伸:目前综合招标中心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市直单位,作为市区一体的开发区部分项目还没有纳入进来,目前还存在“一市两中心”,部分业务交叉扯皮的问题。同时,一些行业的招投标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如建设工程目前仅限于施工招标,还可以向监理招标、设计招标等方面延伸,公共资源的交易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4、在资格预审环节中,招标****力过大,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投标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不高,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导致围标、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5、评委评标工作有待完善:⑴评委库专家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往往难以成立专业配套的评标委员会;⑵评委库人数少,评委评标的随意性大,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⑶评委评标受业主影响的问题难以解决,难以真正体现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6、对中标后续的管理有待加强。招标投标完成后,往往忽视对中标人的跟踪管理,造成招标投标与项目实施的相互脱节,主要表现在:“阴阳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合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工程肢解招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作内容,如有一工程项目最后工程造价接近中标价的2倍多,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此外,目前综合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有限、设施不配套、经费困难、缺少收费依据等因素也严重制约着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1、建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加大再监管力度,确保各行业按项目规模标准全程纳入综合中心交易。 2、进一步加大招标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招标采购工作深入人心。 3、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规范流程管理。建议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并加大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检查力度和流程管理力度。 4、要建立招标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并采取曝光和限制参与招标的处罚。 5、要进一步加大与各行业的协调和沟通力度,拓宽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各方的建议与意见,形成合力,共同谋划中心的发展大计。 6、严格内部管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塑造招投标中心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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