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陆良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
一、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97起,死亡14人,比上年死亡16人下降13%,直接经济损失270.84万元,比上年下降3.72%。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0起,死亡11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1%、10%;火灾事故184起,比上年增长109%,直接经济损失80.84万元,比上年下降15.7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5%、50%,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XX年,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目标管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陆良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县安委会与33户重点企业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等17个大项、77个小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站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事故控制、基础保障、重大隐患监控、打击“三非”、宣传教育等14个大项、40个小项对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二)注重整体联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到位,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现状,县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各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以及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春节安全大检查中全县共出动1200余人次,对90余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隐患315项,当场整改54项,限期整改261项,收缴烟花爆竹94.5万头,查获伪劣食品687公斤;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全县82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安全隐患236项,当场整改175项;汛期安全大检查中,重点对75家非煤矿山、80家化工企业生产单位、10座尾矿库、18家建筑施工企业、45座病险水库及水电站等防汛重要部位和场所开展了全面排查。
(三)坚持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及服务一体化工作,采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措施,全县53户非煤矿山企业分四批稳步推行,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得到提升。加大石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力度,成立了矿山综合整治、石材加工集中区整治、环境综合整治三个工作组,按照调查摸底、综合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了前期工作。采取“回头看”措施,对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五有、五落实、十达标”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共累计检查企业54次,下发整改指令书54份,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5份,排查隐患261项。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共排查隐患237条,投入资金84.5万余元,治理222条,整改率93.6%。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就尾矿库加固处理开裂堤坝、畅通截洪沟渠、疏通溢洪道、严格值班值守、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年共捣毁非法经营储存点3个,清理收缴烟花爆竹400余件、擦炮100余件、各种烟花20余件,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立足源头防控,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一、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97起,死亡14人,比上年死亡16人下降13%,直接经济损失270.84万元,比上年下降3.72%。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0起,死亡11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1%、10%;火灾事故184起,比上年增长109%,直接经济损失80.84万元,比上年下降15.7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5%、50%,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XX年,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目标管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陆良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县安委会与33户重点企业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等17个大项、77个小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站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事故控制、基础保障、重大隐患监控、打击“三非”、宣传教育等14个大项、40个小项对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二)注重整体联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到位,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现状,县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各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以及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春节安全大检查中全县共出动1200余人次,对90余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隐患315项,当场整改54项,限期整改261项,收缴烟花爆竹94.5万头,查获伪劣食品687公斤;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全县82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安全隐患236项,当场整改175项;汛期安全大检查中,重点对75家非煤矿山、80家化工企业生产单位、10座尾矿库、18家建筑施工企业、45座病险水库及水电站等防汛重要部位和场所开展了全面排查。
(三)坚持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及服务一体化工作,采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措施,全县53户非煤矿山企业分四批稳步推行,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得到提升。加大石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力度,成立了矿山综合整治、石材加工集中区整治、环境综合整治三个工作组,按照调查摸底、综合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了前期工作。采取“回头看”措施,对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五有、五落实、十达标”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共累计检查企业54次,下发整改指令书54份,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5份,排查隐患261项。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共排查隐患237条,投入资金84.5万余元,治理222条,整改率93.6%。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就尾矿库加固处理开裂堤坝、畅通截洪沟渠、疏通溢洪道、严格值班值守、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年共捣毁非法经营储存点3个,清理收缴烟花爆竹400余件、擦炮100余件、各种烟花20余件,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立足源头防控,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