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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11篇_读后感作文

2020-12-28 23:46:52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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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所著,带领我们领略了欧洲各国的风情,值得一读。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读《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11篇,大家可以进来看看!

读《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11篇

篇一

"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支高档雪茄的滋味相媲美。我年轻的时候很穷,只有偶尔别人送我一支我才能过过烟瘾。我当时下定决心要是有了钱,我一定要在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美美地吸上一支雪茄。说起来,这还是我年轻时所做的决定中唯一坚持下来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实现了并从未因幻灭而怨恨的抱负。"----选自毛姆的短篇小说《贞洁》

这个开头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毛姆的小说有不少是这样的没来由的自我表述,和故事情节没有太大关联,只是纯粹的开场白。但很奇怪,你就是不觉得这与整个故事割裂,反而意趣盎然,也不知道是精心设计的随意,还是随意而为的精心。

我最喜欢闻Espresso口味的小雪茄的味道,有时会在卧室的阳台上点一支,因为阳台上风大,烟的舞姿更妖娆。然而在人前我不抽,无他,只是对夹烟及吐气的姿势不够自信。总觉得女人抽烟应该更有腔调一点。

毛姆的文笔是那种让人很看得下去的,《贞洁》里的贵妇爱上一个29岁的年轻人,一场母子恋又没有尽情展开,白白伤害了丈夫。那么肉体的贞洁到底有没有意义?毛姆的回答是直达核心看透本质的,他说:

让贞洁见鬼去吧,贞洁只能造成毁灭和不幸,简直一文不值。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称这种行为为贞洁,我管它叫怯懦。比起自私的女人,我更喜欢放荡的女人,比起愚蠢的女人,我也更青睐水性杨花的女人。(不过,女人们看了这段话,可不要矫枉过正哦,也不要对号入座。)

《简》好看极了,注意,不是简爱,是《简》。也是一个老女人和小男人的故事,49岁的老寡妇和23岁的建筑师之间的瓜葛。这个故事和上一个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结局全然不同。最相似的是,主角之外,故事里都有一个闺蜜旁观者,毛姆写这样的"闺蜜"可谓入木三分。他了解女人的天性,不是柔弱,而是嫉妒。当故事中的主角获得了爱情之后,旁观者总是感到惊讶无比,并真诚地判断这种年龄差距太大的感情无法长久,如果应验了,她便是一副"果不出我所料"的神情,如果相反,则她的内心会莫名其妙地痛苦。

接着,就要看教养了。一个女人的教养有多好,就要看她能不能对抗内心的嫉妒和愤怒了,有时候光教养还不够,还要加上社会习俗和伦理道德,来与本能的情绪作殊死搏斗。

《教堂司事》也颇让人印象深刻。文盲老头儿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生意能手。他思考得很简单,一条街上少什么,他就卖什么,赚钱了,也不会理财,但教堂的工作令他留恋。

今天,怡如君暂且推荐以上三个短篇。

自打考出了驾照,我就觉得午夜这个点是应该用来练车的,奈何桌前一座,黄灯一盏,就魂归文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吧,晚上视觉效果不好,尤其是对有夜盲症的人来说……

篇二

技术派毛姆

因为一个考试通过了,特意买了毛叔的这本短篇集的电子版来奖励自己。之前看的毛姆作品都是长篇,月亮、刀锋、枷锁。现在回忆起来印象最深刻的也就 月亮 了。

看电子书的话,这种遗忘情况更甚。因为你很少往回翻。所以这短篇集看完后篇目的内容和题目很难对上号。

在我看来毛姆绝对是小说家中的技术派,是的,有人写小说比较随性,比如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看起来有梦游的感觉;有人写小说很注重语言上的感染力,技术则相对隐匿了点,比如村上的长篇(当然也有翻译的再加工成分)。而毛姆 ,写小说的绝妙技术真是显露无疑,让人佩服的完完全全,服服帖帖,五体投地!看那对人物外表的描写,对海岸海岛的自然风景的描写,精准又充满余味,是完全可以摘抄下来,再细细品读欣赏的。

这些短篇都是毛姆以旁观者来讲的故事,或者借他人之口讲他人之事。毛姆在《毛姆读书心得》一书中也有谈到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对其进行过比较。其本人还对如何写小说之类的技术问题进行过一些讨论,甚至对一些小说名家都敢于做出批评。

很重要的一点是,这本书的翻译非常的给力,读起来让人都不想略过一个字,正是这些牛逼的译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汉字的魅力。

且看一些例子。

妓女在受到传教士戴维森“感化”后的情形:

“她活像是个为了供祭祀凶神恶煞准备的牺牲品。她的恐怖使她呆若木鸡。她一眼都不让戴维森离开,只有戴维森和她在一起,她才有勇气,她用一种奴隶般的百依百顺缠住他。她哭泣的很多,念《圣经》,做祷告。有些时候,她精疲力竭,麻木不仁。以后她真的以期待的心情面临苦难,看来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她从目前难以忍受的痛苦中,找到一条直截了当而又切切实实可以逃脱的出路。”

爱德华与贝特曼谈论对女神”崇拜式“爱情与对小女人的”保护式“爱情: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着回答,“我现在爱她同我以前爱伊莎贝尔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我认为她是我遇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姑娘。我连她的一半也不如。我对伊娃的感情就不同了。她就像一朵异乡的花朵,需要你来保护才能不受寒风吹袭。我想保护她。而伊莎贝尔是用不着谁来保护的。我想伊娃爱我是爱我这个人,不是为了我以后会如何如何。不管今后我怎么样,我都不会使她失望。她对我非常合适。”

篇三

这本书里一共有23个短篇。全部读完后,把各个故事对照来看,别有风味。因为表现出骑墙的三观。

【两种牺牲】

第一个故事《雨》讲的是一个虔诚的传教士在“挽救”一个妓女的灵魂时,自己的灵魂被她的肉体攻破了。最后他自杀了。

他死于对自己的信仰的背叛。

另一个故事《狮皮》讲的是一个男人,他本屌丝,却假装绅士,征服了一个有钱寡妇,从此一跃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后来他在一场火灾中,为了救一只小狗,葬身火海了。

文中最后有这么一段话:“他多年来的欺世盗名终于让他付出了代价。正如一个纵容自己某种恶习的人终究反被其完全控制,结果成为这种恶习无可救药的奴隶,他的谎言重复了这么多年之后,就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他假装了这么多年的绅士,结果都忘了这完全都是在作假了,最后他已经身不由己,只能按照他那个愚蠢、死板的头脑中认为一个绅士必须如何行动的标准来行动。他已经分不清作假与真实之间的区别,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牺牲给了一种伪造的英雄主义了。”

有意思的是,本来认出了他真实身份的一个男人(也是靠浪荡手段混江湖的一个人),本来对他的装腔作势满心是冷嘲热讽的,在他死后,不得不被这位“同行”的敬业精神给折服了。他对再次成为寡妇的那个可怜的夫人说:“弗雷斯捷太太,他是个真正豪侠的绅士。”

【堕落还是升华】

隐居,或遁入空门,是一种堕落,还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没人敢下定论。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和《吞食魔果的人》写的事儿很相似,但作者耍花招,故事的走向很不同。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写的是一个美国富裕阶层的青年,他本是个三观超级光荣正确伟大的城市青年。家里的生意破产,他为了重振家业,去了塔希提岛去工作。就像为了实现梦想,就跟我们的青年上了北上广深一样。结果他堕落了。岛上住着他们原来那个圈子里的一个熟人,此人本来有身份有地位,结果犯了事儿坐了牢,出来后就一直来到此岛上混。爱德华出发前,就被警告,要远离这个无耻的人。

但他成了此人的铁杆儿粉丝。他在那儿甘做一份完全不需要文明世界的教育给予他的知识的工作,赚点小钱,穿得跟岛上的土著一样随便,每天悠闲度日,快活得要死,死也不肯回芝加哥。

在这个故事里,作者的立场是赞同爱德华。他说“爱德华的堕落”是反讽。讽刺的是文明社会。因为在故事的最后,作者写道,来抓爱德华回去(当然没劝得动)的好朋友(也是富二代),回到芝加哥后,把他的情况告诉了一直等他发达后回去迎娶她的未婚妻。这位跟爱德华爱得惊天地泣鬼神的未婚妻,几乎没有思考就悔婚,同时答应了这位朋友的求婚。这位小姐在未婚夫家道中落之后没有悔婚,爱情没有被金钱俘虏,但是爱情也从来没有一味归顺于任何一个具体的男人。爱情最忠诚于“正确”的三观。

可在《吞食魔果的人》里,作者又质疑了。主人公没有家累,35岁那年用自己所有的财产买下了一份为期25年的年金保险,然后在讨人厌的世俗工作中脱身了,到一个风景绝佳的地方隐居。

如果他在60岁前死了,那真是有福气。如果没死,那他会自杀。他是这么打算的。

结果他既没病死,也没勇气自杀。他又过了六年。

前25年的悠闲、诗意,和最后的六年的悲惨,那就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分。

作者没提任何评价性的话语。主人公的选择,到底值还是不值,由读者来评说。可任何故事的本身便天然地带着某种倾向。最后六年的潦倒,非常触目恐怖,带着诅咒的氤氲气息,是所谓“现世报”的现实版,让人不寒而栗。

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哲学,有一个汇总的作品,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抛弃世俗,隐遁丛林,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生活的事实】

《简》写的是一个因为纯朴善良的天性,从而不懂华丽和风情为何物的女人,却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的故事。毛姆很推崇简·奥斯汀,所以他给这个可爱的女人取名为“简”。简是个寡妇,虽然手里有点儿钱,但她年纪大,长相普通,又土,她不关心圈子啊流行啊,所以举止谈吐都很怪——在其他上流社会妇女眼里。

一个比她年轻27岁的男人向她求婚,她说:“我不爱你啊”,但他继续求婚,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答应了。她的嫂子(一个很常规的妇女)一边嫉妒,一边断言此男是个骗子。

他不是。他不仅懂得欣赏她,还把她改造成一个最漂亮时尚的中年女人。

一旦她穿着那些独特又好看的衣裙,带着她天然恬淡的姿态,坐在交际圈中,她平时就说的那些最质朴的实话,都成了最高级的幽默。

妇女们竞相模仿她的衣着打扮。男人们被她迷住了。

她后来和年轻丈夫分开了。她和一个年龄相当的爵位很高的男人结婚了。

她因为从未虚伪,从不贪婪,获得最好的一切。

《流浪汉》却是写一个不向世俗屈服的人,最终被生活撕裂,成了一个极其可怜的流浪汉的故事。“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是什么迟到的希望摧毁了他的精神?”

我们要不要坚持自己,要在多大程度上坚持自己,多大程度上屈服?我们不问外界的反应,单纯地珍视自己、不自卑,对不对?我们到底由谁来评判,如果此时我们没有得到高分,那何时会得到高分,亦或,永远都不会被给予分数?

我们需要改变吗?是只有坚持自己,才能得到高分?还是坚持自己就会死得很惨?

生活的事实到底是什么?

《生活的事实》讲的是一个19岁的出身良好、天资优越的男孩,他在一次独自外出之前,他正统而且对人情世故相当精通的父亲告诉他,有三件事不能碰,一是赌钱,二是不要借钱给别人,三是不要和女人有瓜葛,否则必有麻烦。

看到这里,我们想到那些警世故事了。一般都是这样的,一个各方面无忧的孩子,必定在这一次远行中丢掉了他的人生,也葬送他那个几乎完美的家庭的幸福。

首先,他去赌钱了,赢了很多钱。然后,他在赌场中遇到一个女人向他借钱,他借了。第三步,这个女人竟然还钱给他了,然后他和这个女人睡觉了。

他会遭遇到什么可怕的骗局?

原来那个女人趁他睡着,把他口袋里的钱偷出来,然后放到房间里一个不易察觉的地方。不巧的是,他没有睡着,目睹了这一切。

故事的结果是,他趁她睡着,他又把钱拿回来了,然后打道回府,此时他发现他拿回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钱,还有那个女人原本就放在那个地方的钱。从堵场到床上,从床上到床下,他都大赚一笔。

到家后,他无辜地看着他父亲,说:你给我的忠告不对头。

做父亲的感到困惑和烦恼。

父亲的朋友听说了,调侃道:“天生走运的命,可比天生聪明和天生富贵要强很多啊。”

篇四

一般我看外国的小说,看着看着就走神了,名字太难记,描写太琐碎。可能我的胃口已经被以前看过的国产网络小说所毒害,希望一来就步入高潮,每节都玄奇壮丽。这样看来,短篇小说对我猎奇的心理应该比较合适的。和长篇不同,短篇如果没有独特的情节,很难给人印象深刻的感觉。所以毛姆的这本短篇小说集读来让人感觉甚爽。

我不清楚我们的阅历都是从哪些地方来的,毕竟现在一个普通人的人际交往圈子很小。我不喜欢交往能力这个词汇,也不喜欢成功书籍里教我怎么去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我只是想多一些阅历,看透身边的人,理解周围发生的事情。我不想天天对人笑,也不奢望每个人都喜欢我。毛姆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益处就是看到不常见的人、不常发生的事情。

故事对我们来说应该是无害的,既不需要我们等待也不用我们付出什么代价,要说付出,可能就是阅读的那一点时间了吧。可同我刚看的国产电视剧付出的时间相比,我觉得阅读好故事还是很好的一种生活方式。

准备把毛姆大叔的书们都找来看看,实在不浪费时间。

篇五

相比于奥威尔《1984》中对英社客观冰冷如局外人般的叙写,也许我更喜欢毛姆尖锐辛辣但从不点破的隐喻和讥讽……

整本书像是对某位怪异的集合——思特里特兰德各个侧面单独分别的填充与续写,荒诞感冲淡,调侃却愈加辛辣。如果说《月亮与六便士》拥有个相对圆满的结局,这23个故事则清一色是悲剧或滑稽剧。

套用一句时常被套用的话,毛姆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人性的。在他的笔下,尽是宗教的伪善、爱情的无力、社会等级的可笑、人心无形的虚伪与扭曲……即便如《爱德华的堕落》中表达的对远离文明社会、隐居荒岛自得其乐的认同,也在另一篇《吞食禁果的人》中给出了这种“理想”生活的危害与潜在的悲惨结局。“人性的丰富复杂,命运的无常诡异,在不同时空不同人群中川流不息”(摘自豆瓣)。

好事者为毛姆安上的“毒舌”的大名,的确非常准确。只是向来“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是上宾”。

从未写过如此长的书评,谨以此表达我对于毛姆先生的三分敬畏,以及七分叹服。

篇六

第一篇“雨”,故事发生在属于美殖民地的一太平洋小岛,帕果帕果。主人公麦克费尔医生是一从前线退下来的医生,准备去另一太平洋小岛阿皮亚休养。可惜,前往阿皮亚的纵帆船上有一水手感染了麻疹,在完成细致的检查前被阿皮亚拒绝进港,他们不得不在帕果帕果逗留一段时间。故事的主要人物,有麦克费尔医生及其夫人、传教士戴维森及其夫人,还有混血儿也是给他们提供住宿和食物的霍恩,最后就是同样本希望前往阿皮亚的汤普森小姐。麦克费尔医生思想比较开明,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凡事都表现得冷淡,但不掩其内心的好恶。而他的夫人,则是比较平凡的女子,胆怯,对麦克费尔医生也很顺从。戴维森则是一个狂热的基督教传教士,他企图制止、改变一切不顺心的事,他痴迷于拯救,窥探并揭露着一切邪恶,并为此不吝啬置他人于地狱。戴维森太太,同样笃信基督教,同时更崇拜怜惜他的丈夫。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有着普通女人一样的对艳俗的嫉恨,也有着睚眦必报的小气。还有汤普森小姐,故事的另一主要角色。她从旧金山的感化院逃出来,因而面临三年的监禁。她被戴维森认定是哀威里,檀香山的一红灯区,的妓女。汤普森小姐生性粗鲁,作风分流。就是在一肉食茶点后的夜晚,两对夫妇坐在一起聊天。屋外开始下起了雨,楼下却传来留声机播放的舞曲。起初,戴维森只是厌烦,起身便回房了。第二天,同样的场景,戴维森的厌烦、愤怒似乎总算帮他找到了一借口,他认定她是妓女,咬牙切齿地,他去找了汤普森小姐。两三句后,就摔了留声机,接着就是扭打,再接着就是戴维森被扔出房间。隔天的早晨,留声机又响起,充满了嘲弄与挑衅。汤普森小姐还不忘向戴维森夫人问候下戴维森传教士的情况。戴维森则表现得很阴沉,终于他说要给她个回头的机会,否则他是不会采取行动的。直到,他认定了她是个邪恶的女人。戴维森要求霍恩赶走汤普森小姐,霍恩有些犹豫但也身不由己,因为他知道若是传教士合起伙来对付一生意人那太容易了。还是一样的雨夜,还是有留声机响起,不过这次没有人的应和,听起来有些凄切。汤普森小姐也渐渐地愁容不展,她找不到栖身之地,虽然还住在霍恩的小屋。但这还没有结束,“传教士正在这位女人的四周织成天罗地网,小心,一步一板,而且突然,一旦诸事齐备,就把网绳一收”。戴维森找了总督,要求将她尽快逐出,总督同样身不由己,鉴于海外传教会在华盛顿的势力。终于,汤普森小姐被逼上了绝境,她不想回旧金山,那是最早的离港船只的目的地。她恳求麦克费尔医生替她向戴维森求情,但戴维森表现得很安心,说他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汤普森小姐一脸悲伤地来找戴维森道歉,却被他挖出了心中的秘密。戴维森抓住了汤普森小姐的尾巴,任由其在无限的恐惧中崩溃。戴维森陪汤普森小姐读经,陪她祈祷。他兴奋极了,认为拯救了一个灵魂,汤普森小姐在精神上已然皎洁无暇。即便如此,他拒绝收回将她遣送会旧金山的决定,他说希望她心甘情愿接受人类的惩罚,作为奉献上帝的祭祀。终于她麻木不仁,也临近了被遣返的日子。麦克费尔医生也松了口气,虽然并不安心。就在故事即将尘埃落定之时,意外却发生了。戴维森医生死了,被握在手中的剃刀,切开喉部,从左耳到右耳。麦克费尔夫妇和戴维森夫人从停尸房回来,霍恩的小屋,汤普森小姐的房间,竟然重新响起了下流的舞曲,再次充满嘲弄与挑衅;汤普森小姐,艳俗如初,倚着房门和一水手交谈。麦克费尔医生怒不可遏,上前质问,这是什么意思。汤普森的回话,充满了轻蔑、傲慢和憎恨,男人都是一路货色,都是贱猪。

篇七

之前未曾读过毛姆任何作品,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那些名篇在内,要说有一丝毫关系,也仅在《面纱》改编的电影里一窥毛式的魅力。当然,深知村上历来极其推崇毛姆,《海边的卡夫卡》、《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均有谈到他,在一百本推荐书籍中,以上四部长篇也收录在内。不管怎样,这部《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真是令人意外惊喜,可谓篇篇短小而不失精彩,翻译亦由翻译名家完成,文字上非常精准与绝妙。

我对毛姆的生平并不了解,但透过这些短篇大概也能略知一二,在20世纪初他一定是一位三观很微妙的作家,游遍南美与亚洲的山与海,阅尽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故,那种描写现实的冷酷笔调,对人类品性的剖析与鄙夷,让人又爱又生畏。人性这种东西,几乎是每一位文学大家都逃避不了的话题,在他笔下更是如此,他写实、粗暴,甚至带有一丝玩味与嘲讽,阅读他的短篇通常会有一种爽快与难受兼具的状态,这些故事虽真实、语言平实,却往往带来一种类似于“毁坏”的触感,毁坏的或许是你固有的观念,或许是你某一种特别的坚持,或许仅仅是你戴着的面具。这些短篇都有一个简单的套路,通过他人叙事或借物引入话题,不少故事皆是戏中戏,显得亲切容易入戏,再波澜不惊的层层剥开,对,一定是这样不加任何粉饰的叙述,让读者平静的进入状态,最后再抛出一个巨大的反转或一个丑陋的真相,使人内心不由咯噔一下,屁颠屁颠的重新审视故事中的点点滴滴。

《雨》,有信仰的卫道士与堕落的妓女,谁更可悲,未可知。只是,带来毁灭的,往往是掺杂伪善的信仰,毁灭的不仅是他人,更是信仰者本身。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感叹塔希提绮丽的美景,让人洗去了浮华失去了斗志,同时又获得了另一种意义上的重生。道不相同不相为谋,大抵如此。爱德华对好友的那一段“告白”,异常的动人。

《午餐》,毛姆典型的恶趣味,对一个虚情假意的胖女人的“复仇”。

《生活的事实》,一个没什么意义却很有趣的故事,对传统观念冷嘲热讽,“我认为你那位公子是天生走运的命,长远看来,这比聪明天诞和富贵天生还要强得多哪”,真是一语中的。从这篇中毛姆对男性外貌的描写,隐约嗅到了他对男性的独特审美与喜爱,后来的确证实了我的猜想。

《舞男舞女》,为了生计铤而走险的夫妇,把他人生命当做乐子的贵族,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不能让我的观众失望”,她的冷笑对抗着冷酷的世界。

《狮皮》,一个演员,如果演技高超到已经蒙骗了自己,甚至甘愿为这个角色付出自己的生命,这还叫演戏吗?对一个伪装的绅士来说,身份与精神哪一个更真实,可悲还是可敬,谁也没有答案。

《逃脱》,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一个短篇。要想离开一个已经不爱的人,与其自己充当这个坏人,不如磨光对方的耐性,让对方去做这个坏人。毛姆太坏了!

《格拉斯哥的来客》,这个短篇莫名的恐怖与幽怨,有一丝爱伦坡的风味。这个在西班牙遇上鬼缠身的英国人,摆脱不了的到底是什么?

《赴宴之前》,感叹毛姆笔下的女人真是太恐怖了,既可悲又让人生畏。米莉森特弑夫的行为还可以理解,可她竟风轻云淡的将一切告知了家人,迫使他们一道去承担这种负罪感,况且她的父亲还是位律师,真的是……

《珍珠项链》,这个故事真是蛮无聊的,讲述了一个因意外平步青云的幸运女人。

《美德》,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二个短篇,更确切的说,是对感情中美德的冷嘲热讽。毛姆貌似一直不待见这类道德高尚的女人,在他看来,有些美德无异于杀人不见血的暗箭,害人又害己。有时,肉体的矜持、精神的洁癖好似慢性毒药,将人置于死地还全然不知,毕竟,放纵带来的痛楚只是一时的。这个短篇中还描写了另一种女人,她们表面上十分helpful与enthusiastic,内心里却把他人悲剧当做自己的精神素材,毛姆似乎并不反感这种戏剧性展现同情心的女人。

《流浪汉》,我很喜欢这个超短篇,虽然看的心里难受,却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心高气傲最终被现实无情碾碎的人,一个梦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沦为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唯一不变的是他不食嗟来食的骨气。

《蒙德拉哥勋爵》,故事挺荒诞的,意味不是很明朗。一个平日叱咤政界、不择手段的外交官,精神如此虚弱不堪,是否在影射政体的色厉内荏呢?

《教堂堂守》,我在一本文学杂志上读过一个短篇,一个外国作者写的,和这个故事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把教堂堂守换做了妓院看门人,这样也可以?

《患难之交》,一个扭曲而伪善的绅士,不动声色的阴暗着。

《满满一打》,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三个短篇。感情中有两种人,傻子和骗子。傻子之所以会被骗,是因为他除了骗子以外本无他人。骗子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给了傻子渴望得到却无法得到的。说白了,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简》,毛姆描绘了一个极富魅力的女人,她没什么本事,也并不美貌,可她的真实与直言不讳却为她在那个浮华不实的年代镀上了一层金。

《插曲》,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四个短篇。似乎大家都以为会生厌的只是肉体罢了,却忽视精神上同样会倦怠不堪,当把一个人视作精神的全部,支持你生存下去,它的美好或许已被过度的消费,这种心灵上的毁灭往往会导致现实中的毁灭。挺残忍的故事。

《风筝》,毛姆版的婆媳大战,最终还是婆婆胜出,这个古怪、专制、保守的老女人似乎更了解自己儿子的天性,引申一点来说,她更了解男人的天性——渴望征服万物,却不愿被控制。

《吞食魔果的人》,挺讽刺的,这个短篇和《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相似,毛姆的观点倾向却截然相反,说不定这正反应了毛姆的现实主义与超然态度。卡普里岛真是美不胜收,似乎吞食了他的灵魂与青春,使他甘愿放弃未来与之同生死,也许,只是一个人人生选择的差异而已。

《信》,讲述了一个女人的周遭,一个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汹涌的女人的婚外情与凶案。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克罗比太太那一系列神态的描写,时而端庄优雅,时而崩溃可悲,时而可怖骇人。比如最后一段,“克罗比太太的五官渐渐恢复了原形。那些激情,曾如此清楚地刻在脸上的,逐渐平复,就像一张揉皱了的纸被手捊平了一样,不出一分钟那张脸就变得冷静而又镇定,不再有一丝皱纹。她仍旧有点苍白,不过唇上已经绽放出可爱而又亲切的笑容。她再度成为那个教养良好,甚至举止高雅的淑女。”毛姆笔下的绿茶婊,岂非一般货色可以比拟。

《在劫难逃》,一个古怪荒诞的故事,和《格拉斯哥的来客》有些类似,毛姆旅途中收获的奇事罢了。

《雷德》,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五个短篇。毛姆真是给人强烈的幻灭感,不留一丝情面,文章大部分都在描写了极致美好的人、景与情感,不惜运用大量神话与艺术品做类比,却在最后寥寥几笔将一切推向了时间的垃圾桶,从纯粹的美好演变成作呕的粗鄙。

篇八

读毛姆的时候,作者是可以触摸的。

尽管他讲的故事可能发生在风雨如晦的伦敦,流光溢彩的巴黎,热闹繁忙的横滨,或者东南亚闷热潮湿的婆罗洲。但你总会觉得,这个讲述者就坐在你的对面,密切关注着你的表情,微妙地调整着他的语速。

你回想五分钟之前,刚刚走进这家混杂着龙舌兰和哈瓦那雪茄味道的酒吧,在酒吧台桌边遇到这位绅士。栗色胡桃木的吧台上面有来自他家乡的杜松子酒。

酒吧的音乐由一支小乐队奏出:一个吉他手,一个盲人小提琴手和一个竖琴师。现在的曲子正轮到拉格泰姆的爵士乐。

而现在你完全失去了对这一切环境的感知。除了刚刚下肚的杜松子酒的作用之外,也因为这个技巧繁复,手法高明的故事讲述者,把你拖进他的虚构世界。他是个颇为合格的导演,带你观赏他的沉浸式舞台剧。

他领你看到意大利卡普里岛的海天清寂,月皎嵯峨,告诉你这番美景曾让一个叫威尔逊的银行经理辞掉工作,孤身终老(《吞食魔果的人》);

或者把你带到伦敦的某个俱乐部,坐在一位股票经纪人、一位王室法律顾问、一位内政部官员、一位杰出的外科医生的桥牌桌边,听他们笑谈孩子的生活如何出其不意,让他们这些家长措手不及(《生活的事实》);

又或者让你坐在横滨的格兰德大酒店,在可以眺望饱经风浪遍体鳞伤的各国货轮的窗口,让你听一个叫伯顿的商人讲他如何巧妙地让一个年轻人丧命神户海(《患难之交》)。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毛姆讲的是斯特里克兰的故事,但是主角却是“我”。毛姆的风格就是这样,他太聪明,并不愿直接讲故事。他总是想办法参与到自己的文字里,成为记录和讲述故事的人,在故事内部,创造出作者自己的空间。

他就是在这样的空间里攫取着你的注意力。跟你讲一段故事,顺便评论一下故事里的人。就像是坐在你旁边,跟你描述他很久远的见闻。歇一会儿,再给你的杯子满上杜松子酒。

毛姆悲悯而善于克制,讥诮但适可而止。

尽管他给自己参与到故事中创造了空间,但他发表见解的时候依然谨慎。取而代之的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在流淌的情节中,完成对角色的褒贬。

他在故事《雨》里写了一位传教士戴维森。毛姆描写他恪守着严格的教义,哪怕是在热带的英国殖民地,也认为当地女人跳舞、男人不穿长裤都是罪过。毛姆让他戏剧性地死于一次性欲放纵后的羞愧自溺。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里的伊莎贝尔,毛姆说她对生活的全部想象就是“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摆满了古老家具,她将在这里举办音乐会、无悔,和只有最最上流的客人才有资格参加的宴会”,与之对比塔希提岛上的爱德华,已经拥有了精神世界的一切。

我觉得他最有意思的《午餐》,也同样是这种风格。一位女士一边说自己吃得少,一边在巴黎的高档餐厅点了一连串价格不菲的食物,这让她可怜的男伴花光了所有的钱。几年后再相遇,所有的转折都在最后的一句:“今天她体重三百磅”。

几乎所有的评论者都会认为毛姆太了解人性,这就好比你看穿了舞台上魔术师的把戏,忍不住要对身边的人戳穿一样,他对人性的了解必然地塑造了他讥诮的风格。在《教堂堂守》、《简》、《满满一打》等篇中,他的讽刺又来得顺其自然恰到好处,就好像给读者打过来一记好球。他不希望打败读者,他希望读者把球接住。

与玛格丽特·杜拉斯或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些反复进行着写作实验,大胆炫技的小说作家不同,毛姆可能不是一位天生才华横溢的作家。他靠着几十年如一日的笔耕不辍,才造就了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和精准优美的遣词造句。

我觉得更显功力的是,在现代主义文学盛行的二十世纪,毛姆依然保持着现实主义的写作,在“被遗弃”的道路上,这位“前朝遗老”开拓出另一番光明。这样的毛姆是固执和可爱的。

与黑塞的《悉达多》一样,毛姆的不少故事也对生命进行着无休止的追问。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当时欧美社会对物质生活追求的反思。

他热衷于让一个高尚情操,良好教养的上流社会人士,卷入突如其来的生命迷思之中。

说到底,这还是要感谢 1907 年的伦敦皇宫大戏院,上演了毛姆被拒稿十七次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让这个弃医从文又差点因为生活所迫而重操旧业的人回到缪斯的道路上。

我想,也许这就是生命的迷思吧?

篇九

如果你想从小说里听故事,毛姆绝不会让你失望。

他就是一个叼着雪茄烟轻描淡写地讲着故事的老头,语气一如既往地家常,我能想象他那不屑的嘴角上扬,吐出的字词看似无关紧要,却能让你的耳朵欲罢不能。他可不是一个总惦记着故事的尽职的讲述者,就像拉家常的大妈给你讲述这个和故事没啥关系的建筑的过往;仅仅为了嘲讽人类泛滥的美德,他可以从一根哈瓦那雪茄烟讲起 ;就算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他也会很乐意提起他的和故事没什么关联的一处早该愈合的伤口。 但是说来也怪,我们从来不会觉得毛姆厌烦,絮絮叨叨的讲法只是让我觉得仿佛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某个人身上,至少我可以确信的是,毛姆和他很熟。

有人说,小说的开头就决定了故事是否成功。如果好故事是毛姆的招牌,那么一个好的开头就是诱使你听他讲下去的最佳武器,所以他往往就在开头抛出他的诱饵。《爱德华?巴納德的堕落》开篇第一句就是“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他用三天反复推敲一个他不得不讲的故事的所用的词句。毛姆特别喜欢在开头让他的人物处于背离常规的情境。就像《生活的真实》里他让一个精通桥牌,牌品好到习惯把赢牌归功于运气的老头打臭牌发臭脾气;《蒙德拉哥勋爵》奥德林大夫一向以准时而自豪的精神病人却突然迟到。用反常来设置悬念,效果一直不减。偶尔他直接在故事的开头放肆地嘲讽,《狮皮》就是一个精彩的范例,“当大家在报纸上看到佛雷斯捷上尉因为试图拯救被他妻子意外关在房子里的小狗而葬身于一次森林火灾的消息时,有很多人都大感震惊”,一个上尉和一条小狗共生死的滑稽感暴露无遗。在毛姆之前的小说家可能更苦恼于怎么从人物的环境或者人物的生平开始故事讲述,在毛姆这里,这一套显然已经过时了。

毛姆的小说有个有趣的套路,就是他不太喜欢从故事的主角讲起。你很快就会了解,他的叙述焦点与故事主角往往是错开的。叙述者很少置身于故事的焦点,往往充当旁观者,串联者,或者是无关紧要的参与者。焦点也会不断变换。故事一开始聚焦的人物十有八九不是故事的核心。他会从一个有些腼腆但不愚蠢的医生的视角讲述放荡妓女和尽责牧师的故事;在另一个故事里视点亨特也不过是爱德华?巴納德堕落的转述者;如果要讲述杂技表演者的悲戚,他会从无关紧要的观众讲起。旁观者的切入口可以让毛姆不急不缓地吐出几口烟,事不关己地开始他的故事,再出其不意地把你领到故事的核心。这样,故事的脉络就不可能是直线,而是曲折的。

篇十

读小说的好处之一是它能让自己带上作者的视角来重新观察人、事物和生活,美国著名作家毛姆有一个深邃而睿智的视角。

因为《领教功坊》上微信的推荐,最近买了美国著名作家毛姆的小说来翻翻,一面看一面感受良多。

书的第一篇是《雨》,讲的是美国早期的一只轮船,因为意外滞留在一个小岛上所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线在一位妓女、一位传教士和一位医生之间展开。

因为巧合,坐二等舱的妓女租下了传教士和医生两对夫妇的楼下房间。妓女的生活方式放荡、粗俗、毫无顾忌,这严重影响了传教士和医生两家人的生活。于是,坚毅而具有行动力的传教士开始行动了,他试图以各种方式来改变、救赎这名妓女。在屡次交流无果后,他决定动用教会的“强制”力量,使妓女提早离开小岛,返回到原出发地的纽约。

在教会的巨大无比的“强制”力量面前,妓女简直毫无抵抗能力,她毫无抗辩的机会,不得不按照传教士和总督的决定返回纽约。然而,妓女是逃出来的,回到纽约会使她坐牢。这使她惊恐万分,整个世界开始崩溃了。

于是她变了!她变的虚弱、焦虑、谦恭和小心翼翼,那些肆无忌惮的行为再也不见了,她只能用乞求和令人怜悯的方式来让传教士和周围的人来改变这个计划,她甚至利用医生的悲悯之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她发现一切都没办法改变结果时,极端的事情发生了,传教士莫名其妙的死在了海边。这令医生惊讶无比,当他怀着悲悯的心情找到妓女时,令他惊异无比的是,那个妓女在解除危险后瞬间又回到了原来放荡、粗俗、毫无顾忌的无耻状态。

在这篇小说中,冲突和情节设计的很巧妙。传教士面对妓女时的慈悲和冷酷,妓女极致的放荡、粗俗、毫无顾忌与虚弱、谦恭和小心翼翼,都形成了极大的人格反差。最妙的是在小说的结尾,面对妓女的变化,温和的医生竞也开始进入传教士的疯狂状态了。

这篇小说希望告诉我们什么?

人的根性是难以改变的。人们脑中所形成的正义和邪恶、对与错往往浅薄的不堪一击。也正因于此,在人们思想中“对与错”、“善与恶”这些认识的改变往往也只在一瞬之间。

篇十一

虽然从《月亮和六便士》开始爱上毛姆,《人生的枷锁》《刀锋》《读书随笔》《在中国屏风上》等等一路追随,我也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浏览着大家的评论,并不说话,只是偶尔窃喜于某人与我有相同之感,于心戚戚焉。可这个短篇集的评论看下来,我却不得不急于来表达自己的感受,怎么会没人与我一样,对《逃脱》这篇把玩不够呢。

这么说实在显得对毛姆爷爷不尊重(虽嘴上说爷爷,其实心里已经把自己暗许给这老头了,折服啊,没辙,呵呵),毛姆虽然貌似可亲可爱,但在大块头的长篇中,他却一直在艰难的寻找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这通篇的诙谐幽默只在《逃脱》中肆无忌惮的体现着,让我终于把文字和那个可爱老头合二为一了。

“我一向坚信,一旦哪位女士下决心要嫁给一个男人,那么,能使这个男人幸免于难的唯一方法是立即逃之夭夭。其实也不尽然。比如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在意识到这种不可避免的阴影向他逼近时,就从一个港口乘船而逃(他的全部行装就是一把牙刷,因为他太清楚他面临的危险和立即行动的必要性了),他在世界各地周游了一年,然而,当他感觉平安无事之后(据他说,女人都是水性杨花的,不出十二个月她就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在他出走的那个港口登陆时,他看到的头一个人,那个兴高采烈地在码头上向他招手的人,正是他甩脱了的那位小妇人。”正如上面某位同学而言,毛姆先讲述貌似正常的大道理,随后便引出推翻此道理的一个故事,那就是罗杰·查林如何温柔的甩掉了未婚妻。

只是几百字的小小短篇而已,却妙不可言,仅是开头一百字就让我仿佛看到了兴高采烈的小女子迎接归来的败北“情郎”的画面。只是,毛姆爷爷,女人在你的眼中就是那么虚伪可怜吗,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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