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死后的身体能有助于他人恢复健康,那么我们的死是有意义的。”这句话是语文《永生的眼睛》里的,它让我知道:应该关爱他人,无私奉献。
课文内容是这样的:作者琳达·里弗斯的妈妈死后,父亲把她的眼睛捐给了他人,琳达很生气,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同意。后来父亲告诉琳达,“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从此琳达改变了态度,先后为父亲,女儿捐了眼睛角膜。
学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母亲、父亲和温迪的精神都很宝贵,我们要继承这种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温迪这么小就这么懂事。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么一个人,那就是何玥。
何玥是捐了两个肾和一个肝。有一次,何玥的爸爸刚从广东打工回来,一进家门,何玥就说:“爸爸,我死后想捐出完好的器官。”可是何玥的爸爸上来就骂了何玥。最后,终于何玥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回想起初,何玥是受到课文《永生的眼睛》的启发。
看到这些无私奉献的人,我也想到一件事。有一次,我跟着同学去玩,在路上,我们看见一位瞎了的老人,我不禁同情起他,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同学都是这么想的。我们去报亭换了零钱,然后走到那位已经失明的老人面前,往那个破了好几个洞的碗里放了十元钱。虽然不多,但能带表我的心意。在我准备走的时候,老人笑了,想必他是听到我们的谈话吧……
“关爱他人,无私奉献”这句话,永远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