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是一本由马塞尔·普鲁斯特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页数:42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一):摘录:《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周克希译
[玛德莱娜小蛋糕。一切的一切,全都从茶杯里浮现出来。]
我觉得克尔特人9的信仰很有道理,他们相信我们失去的亲人的灵魂,被囚禁在某个低等物种,比如说一头野兽、一株植物或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里面,对我们来说,它们真的就此消逝了。除非等到某一天,许多人也许永远等不到这一天,我们碰巧经过那棵囚禁着它们的大树,或者拿到它们寄寓的那件东西,这时它们会颤动,会呼唤我们,一旦我们认出了它们,魔法也就破除了。经我们解救,这些亲人的灵魂就战胜了死亡,重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往事也是如此。有意去回想,只能是徒劳,智力的一切努力都是没用的。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对这个物体所激起的反应)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这就是方才说的第一种偶然情况。
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贡布雷,除了与我的睡觉有关的场景和细节之外,在我心中早已不复存在。但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妈妈见我浑身发冷,说还是让人给我煮点茶吧,虽说平时我没有喝茶的习惯。我起先不要,后来不知怎么一来改变了主意。她让人端上一块点心,这种名叫小玛德莱娜10的、小小的、圆嘟嘟的甜点心,那模样就像用扇贝壳瓣的凹槽做模子烤出来的。天色阴沉,看上去第二天也放不了晴,我心情压抑,随手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浸在茶里,下意识地舀起一小匙茶送到嘴边。可就在这一匙混有点心屑的热茶碰到上颚的一瞬间,我冷不丁打了个颤,注意到自己身上正在发生奇异的变化。我感受到一种美妙的愉悦感,它无依无傍,倏然而至,其中的缘由让人无法参透。这种愉悦感,顿时使我觉得人生的悲欢离合算不了什么,人生的苦难也无须萦怀,人生的短促更是幻觉而已。我就像坠入了情网,周身上下充盈着一股精气神:或者确切地说,这股精气神并非在我身上,它就是我,我不再觉得自己平庸、凡俗、微不足道了。如此强烈的快感,是从哪儿来的呢?我觉着它跟茶和点心的味道有关联,但又远远超越于这味道之上,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它究竟从何而来?它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把握它、领悟它?我喝了第二口,没觉得跟第一口有什么不同,再喝第三口,感觉就不如第二口了。该停一下了,这茶的美妙之处似乎在消减。很清楚,我要找的个中真谛并不在茶里面,而是在我自身里面。这热茶唤醒了它,但我还不认识它,于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劲道随之减弱地重复这一现象。我不知道怎么说明这一现象,只能希望同样的感觉至少再有一次毫不走样地重现,即刻被我攫住,得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我放下茶杯,让思绪转向自己的心灵。只有在内心才能找到真谛。可是怎么找呢?心灵是个探索者,同时又正是它所要探索的那片未知疆土本身,它的本领在那儿根本无法施展;我没有丝毫把握,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探索吗?不仅如此:还得创造。它所面对的,是某种尚未成形、唯有它才能了解并阐明的东西。
我重新又想,这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对它没法进行任何逻辑推论,但很明显,它让人感到幸福,而且那么实在,有了它,其他的一切就都消融不复存在了。我想让它重现。我回想舀第一口茶的那个时刻。我又仿佛置身相同的情景,但依然不明究竟。我要智力再作一次努力,去找回那已消逝的感觉。为了不让任何东西来中断智力捕捉这一感觉的冲劲,我排除一切障碍和杂念,对隔壁房间的声音充耳不闻,不去理会。但我很快觉得自己的脑筋不管用了,于是就决定让它松弛一下,平时思考问题时,不到它竭尽全力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分心的,而现在我却有意让思绪岔开一会儿。而后,我再一次为它廓清道路,把第一口茶的味道送到它跟前。我骤然感到周身一颤,觉着脑海里有样东西在晃动,在隆起,就像在很深的水下有某件东西起了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它在缓缓升起。我感觉到它顶开的那股阻力,听到它浮升途中发出的汩汩的响声。
当然,在我脑海深处如此搏动着的东西,一定是形象,是视觉的记忆,攀缘着那味道,竭力要跟着它来到我眼前。然而它在一个那么遥远、那么混沌的地方挣扎,我只能勉强瞥见融入模糊的光色漩涡之中的那道淡薄的反光。我辨认不出它的形状,没法询问这唯一的知情者,让它向我解释那味道——它的同龄伙伴、密友——究竟在表明什么,没法让它告诉我,它到底跟怎样的特定环境,跟过去的哪个时期有关系。
这一记忆,这一由某个一模一样的瞬间远道而来,从我脑海深处唤醒、摇动并使之升起的往昔的瞬间,它真能浮升到我的非常清楚的意识层面上来吗?我不得而知。现在我又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它停住了,说不定又沉下去了;谁知道它是否还会从夜一般的混沌中升腾起来呢?我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来过,俯身向着隐在深处的它。而每一次,又总是那让我们在所有艰难的任务、重要的事业面前望而却步的怯懦,在劝我就此罢手,去喝自己的茶,想想自己今天的烦恼和明天的希望就够了,这些事怎么翻来覆去地想都没关系。
骤然间,回忆浮现在眼前。这味道,就是小块的玛德莱娜的味道呀,在贡布雷,每逢星期天(因为这一天我在望弥撒以前不出门)我到莱奥妮姑妈屋里去给她道早安时,她总会掰一小块玛德莱娜,在红茶或椴花茶里浸一浸,然后递给我。刚看见小玛德莱娜,尝到它的味道之前,我还什么也没想起来。也许是由于后来我虽说没再吃过,却常在糕点铺的货架上瞥见它们,它们的形象就脱离了贡布雷,而与更近的其他时日联系在了一起。也许是由于这些被抛出记忆如此之久的回忆,全都没能幸存,一并烟消云散了。物体的形状——糕点铺里那尽管褶子规规整整,却依然那么丰腴性感的贝壳状小点心——会变得无迹可循,会由于沉匿日久,失去迎接意识的活力。但是,即使物毁人亡,即使往日的岁月了无痕迹,气息和味道(唯有它们)却在,它们更柔弱,却更有生气,更形而上,更恒久,更忠诚,它们就像那些灵魂,有待我们在残存的废墟上去想念,去等候,去盼望,以它们那不可触知的氤氲,不折不挠地支撑起记忆的巨厦。
一旦我认出了姑妈给我的在椴花茶里浸过的玛德莱娜的味道(虽说当时我还不明白,直到后来才了解这一记忆何以会让我变得那么高兴),她的房间所在的那幢临街的灰墙旧宅,马上就显现在我眼前,犹如跟后面小楼相配套的一幕舞台布景,那座面朝花园的小楼,原先是为我父母造在旧宅后部的(在这以前,我在回想中看到的仅仅是这一截场景)。随着这座宅子,又显现出这座小城不论晴雨从清晨到夜晚的景象,还有午餐前常让我去玩的那个广场,我常去买东西的那些街道,以及晴朗的日子我们常去散步的那些小路。这很像日本人玩的一个游戏,他们把一些折好的小纸片,浸在盛满清水的瓷碗里,这些形状差不多的小纸片,在往下沉的当口,纷纷伸展开来,显出轮廓,展示色彩,变幻不定,或为花,或为房屋,或为人物,而神态各异,惟妙惟肖,现在也是这样,我们的花园和斯万先生的苗圃里的所有花卉,还有维沃纳河里的睡莲,乡间本分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教堂,整个贡布雷和它周围的景色,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大街小巷和花园,全都从我的茶杯里浮现了出来。
[在花园的栗树下看书。小说中人物的情绪附丽于我们而存在。]
屋里的阴凉比之于街上的骄阳,犹如影子比之于光线,也就是说两者同样是明晰的,而且这种阴凉为我的想象提供了夏天的全部景象,而倘若在散步时,我的感官恐怕就只能得到一些片断的印象;因此这种阴凉和我的平静显得那么和谐,我的心(刚被书上看到的情节所感动)好比一只平静地放在流水中的手掌,经受着充满生机的湍流的冲击和嬉戏。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这一核心信念由内心世界向外部世界,朝着发现真理的方向不断推进。继之而来的是我参与其间的情节所引起的种种情感,这些下午呈现在我眼前的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景,往往是在整个一生中也遇不到的。那些都是我在读的书里发生的场景;诚然,其中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兹所说,并不是真人。但是一个真人的欢乐或不幸让我们体验的情感,总要通过某个欢乐或不幸的形象的中介才能被感受到;第一个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认识到,在我们的情感机制中,形象是唯一最本质的元素,把真人略去的做法既干脆又简洁,而这种简化又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无论我们对他多有感情,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他还是不透明的,他那滞重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无法承受的。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也只是有关他的整体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会让我们感动,而他也唯有作为整体概念的一部分才得以存在,才能够有它的意义。小说家的创举,就在于想到用一个等量的非物质的,亦即我们心灵所能领会的部分,来替换心灵无法洞察的那些部分。当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页一页往下看的时候,既然我们对这些小说中新创造的人物的一切情绪都是感同身受,觉得这一切都是附丽于我们而存在的,既然这些情绪已经攫取了我们急促的呼吸和热切的目光,那么这些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是否真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我们受小说家引导而处于这种状态,就如所有纯粹内心状态的情形一样,一切感情都会变得十倍的强烈,于是他的小说就会像一个梦那样使我们心潮起伏,但这个梦比我们睡觉时所做的梦印象更清晰,记忆更持久,它一小时在我们心中所能激起的幸福与痛苦,我们在生活中也许要花好几年才能领略到其中一部分,而其中最强烈的情绪,我们也许永远领略不到,因为它们引起的过程非常缓慢,慢到我们无法觉察得到。(在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情感也是这样在变,这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但是我们只有在阅读和想象中了解这种悲哀:在现实中,内心的变化类似于某些自然现象的演变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即使我们能做到持续不断地注视每个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仍然是无法感觉到的。)
[鲁森镇的树林,拥抱农家姑娘的欲念。]
有时,在独处给我带来的欣喜之上,还会加进另一种我无法明确分辨的兴奋之情,那是由一种想望,想望突然有个农家姑娘出现在眼前,我可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欲念所唤起的。这种想望,在许多各不相同的思绪中间突如其来地冒将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弄清楚它的来由,伴着它而来的快乐,对我来说只是程度上比那种种思绪带来的快乐更为强烈而已。我把所有此刻涌动在心间的印象:瓦顶玫瑰色的倒影,墙缝里的野草,心仪已久的鲁森镇,小镇附近的森林,镇上教堂的钟楼,全都归因于这一新鲜的激动,有了它,所有这些印象对我来说才显得更其令人想望,因为我相信这激动是由这些印象唤起的,在这激动犹如强劲有力而又不明来由的顺风鼓满我的船帆之时,这些印象也但愿我能迅疾地驶向它们。在我,对农家姑娘的想望,给大自然的魅力增添了某种更令人激动的因素,但反过来说,惟其有了大自然的魅力,这种因素才有可能延续伸展,否则姑娘的魅力就相当有限了。在我眼里,树林的美,依然还是她的美,而远方的景色、鲁森镇的风光,以及我当年在看的书,其中蕴含的生命活力,都将由她的吻来传递给我;我的想象,受肉欲之想的影响而变得活跃起来,肉欲之想充斥全部想象,这种想望是无止境的。正是这样——在这种时刻身处大自然,常会陷入一种幻想,惯常的举止收起来了,对事物的抽象观念也搁在了一边,我们本着一种执著的信仰,深信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与众不同、有其独特个性的——这种想望所期待的路人,我觉得并非女性这一普遍概念随意的落实,而是这片土壤必然的、本来的产物。当时我身外的一切,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在我都显得那么珍贵,那么重要,他们都变成了一种成年人觉察不到的格外真实的存在。土地和人,我不再将他们分开了。我想望梅泽格利兹或鲁森镇的农家姑娘,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正如我想望梅泽格利兹和巴尔贝克。要是我随意变更这些环境,她们所能给我的欢乐,或许就会显得有些虚幻,我或许也就不相信真有这种欢乐了。在巴黎结识一个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或者梅泽格利兹的农家姑娘,好比收到一包从未在海滩上见过的贝壳,或者一把从未在森林中见过的蕨草,那无异于从这姑娘带给我的欢乐中,删除了让我的想象在其中驰骋的全部背景。而像我这样徘徊在鲁森镇的森林里,遇不见一个可以拥入怀中的农家姑娘,这就等于不知道这片森林中的宝藏隐匿在哪儿,等于没有领悟它那幽深的美。我心目中的姑娘,身披透过浓阴投下的点点光斑,在我,她就好比当地的一株植物,但品种优于其他植株,而且比起其他植株来,它的构造让我更容易亲近此方水土深邃含蓄的风味。我能轻易地相信这一点(而且相信,她给我的抚爱,自会有其独特的意味,任何别的女性都无法让我尝到这种欢乐),是因为我当时人还小。好多年以后,我才懂得如何从给我过这种欢乐的众多女性,从对她们的占有中抽象出这种欢乐,在对她们的占有中,这种欢乐被归纳成了一种普遍概念,而从此以后,那些女性就成了获取这种始终同一的欢乐的可以互换的工具。这种欢乐甚至并非作为一个男人追求女人的目标,或者作为事先感到激动不安的原由,而单独、个别、明确地存在于我的意识中。我差不多没把它想成一种即将获得的欢乐,而就那么管它叫女性的魅力了;这是我没想到自己,而让思绪停留在自己之外的缘故。它以内在而隐蔽的方式等待着,仅仅在它迸发的这个瞬间,才带来如此美妙的狂喜,我们身边某个女性的眼波流转、香唇送吻所引起的那些欢乐,往往被我们当作对这位女伴善良的心地、感人的眷爱的感激之情(感激的程度,由她给我们的恩惠和幸福慷慨与否而定)的那些欢乐,都在这个瞬间达到了极致。
[作家梦及其幻灭。]
有时经过那几块地面湿润的园地,见到一串串颜色深暗的花朵沿着篱笆攀援而上。我停住脚步,感到脑海里形成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概念,因为眼前依稀出现了这一流域的一幅局部的画面,那正是看了一位心爱的作家描写后,我心向往之的图景。我听着佩斯皮耶大夫跟我们讲到这座别墅的花园,讲到里面的花儿和流水的那会儿,盖尔芒特家族的形象就发生了变化,就跟这个地方,跟这片有亢奋的河水穿越而过的想象中的土地融为一体了。我幻想着德·盖尔芒特夫人会突然心血来潮地钟爱我,邀我去玩;整天她都让我陪着她一起钓鳟鱼。到了晚上,她牵着我的手,一面从她属下的小花园跟前走过,一面沿着一堵堵矮墙,指点给我看那些把紫色和红色的茎秆倚在墙头的花丛,告诉我它们的名字。她还要我把正在酝酿的诗作的主题讲给她听。这些幻想提醒我,既然我想有朝一日当个作家,那现在就该知道自己到底打算写什么了。可是只要我一想到这个问题,竭力想找出一个能让自己把握住某种无限的哲学意义的主题时,我的脑袋瓜子就不听使唤了,眼前一片空白,我觉着自己没有天才,也说不定是有种什么脑子里的毛病妨碍了它的诞生。有时候我指望父亲能来帮我摆脱这困境。
[……]
但也有时候,父亲和外公看着我老是拉在后面,不去赶上他们,感到不耐烦了,这会儿我就觉得我眼下的生活再也不是一种由父亲一手创造,可以由他随心所欲加以改变的东西,而恰恰属于一种并非专为我安排的、无法违抗的现实,我处于这个现实之中没有一个可以求援的盟友,这是一种本然的、没有隐藏任何其他东西的现实。这时我就觉得,我活在世上跟别人没什么两样,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变老,死去,我仅仅是他们中间没有写作才能的一分子罢了。于是我灰心丧气,就此放弃了文学,尽管布洛克先前曾经给过我很多鼓励。这种意识到自己脑子里空空如也的直接内心体验,胜过了人家所能给我的全部溢美之词,它好有一比,就像一个听着大家夸他做好事的歹徒良心上所受到的责备。
[两“边”的意义所在。斯万家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跟我们的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
因此梅泽格利兹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对我来说始终跟各种相互平行的生活轨道中,进程最曲折、内容最丰富的那种生活的许多琐事联系在一起,我所指的是精神生活。这种生活,可能是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推进的,所谓生活的真实,亦即种种曾经变更其含义和面貌,为我们开辟过新路的生活内容,其实我们早就准备去发现它们了,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在我们心目中,它们要从变得清晰可见的那一天、那一个时刻起,才有其意义。当时在草地上嬉戏的花儿,阳光下流淌着的河水,以及周围的景色,都留存在记忆之中,想起花儿和河流,就会想起周围景色悠然散淡的风致;诚然,它们被那个微不足道的过路人,被那个耽于遐想的孩子久久凝视——犹如一位国王被湮没在人群中的一个回忆录作者久久仰望——之时,大自然的这一角、花园的这一端未必能想到,它们瞬息即逝的情韵得以蒙上苍之邀留存久远,还多亏这过路的孩子呢;山楂的芬芳掠过树篱才一会儿,那儿就飘出犬蔷薇的香气,砾石小径上传来杳无回响的脚步声,河水流经一株水生植物形成气泡旋即碎裂,此情此景,被我的激情所裹掖,终于得以穿越悠悠的岁月,而周围的那些小路都早已不复存在,当年漫步在小路上的人儿早已作古,就连对他们的回忆也入了忘川。
[斯万与奥黛特初遇。]
每一次这般的恋情,或者调情,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种梦想完满的实现,只要斯万见到一张脸蛋或一段身材,情不自禁地、出于本能地觉得它可爱动人时,这种梦想就会油然而生,然而,有一天一位从前的朋友在剧院里把他介绍给奥黛特·德·克雷西时,情况却迥然不同了。这位朋友曾经说起过她,说她是个非常迷人的女人,斯万也许可以和她有点意思,不过他说这话时,却把她说得比实际上的她更难相处,为的是表示自己这样把斯万介绍给她,在他来说已经是很够意思了,结果一见之下,斯万虽然不能说她不美,但觉得那是一种他不感兴趣的美,它不能激起他的丝毫欲念,甚至会引起一种生理上的反感,这种女人,我们都会遇到,尽管各人遇到的各有不同,但总归属于跟我们的感官要求相对立的类型。要说讨他喜欢,她的轮廓线条未免太硬,皮肤未免有欠弹性,颧骨未免太高,脸孔又未免有欠丰腴。她的眼睛很好看,但是大得沉甸甸地往下坠,压住脸上其余部分,所以看上去总像气色不好或情绪不佳。在剧院相识之后不久,她给他写了封信,说自己“虽然无知,但对漂亮的东西极感兴趣”,很想去看看他的收藏品,还说她觉得,能在她想象中“茶酽书香、舒适温馨”的“尊府”见到他,她一定会对他更为了解,不过她也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惊讶,说得知他居然住在这么个称得上寒碜的街区,对一个像他“这么smart23的男人来说,未免太不相称了吧”。登门拜访过后,她在分手之际对他说,这次造访使她感到非常高兴,遗憾的是时间太短,口气里仿佛她和他已然有了跟别的熟人所没有的那么一层意思,俨然在他们两人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联系,斯万听到这儿,不由得莞尔一笑。但对年届不惑的斯万而言,一个人能为爱而爱,在爱的本身的乐趣之外,并不想索求太多的回报,已经是足够了,那种心灵的契合,虽说已不像少年时代那样是爱情必定的目标,但反过来依然通过一种观念的联想,跟爱情结合得密不可分,一旦有这种心灵契合先出现,它就会成为爱情的缘由。先前,你会渴望占有你所爱的女人的心;到后来,感到自己占有一个女人的心,就足以让你爱上她了。于是,到了一定的年龄,既然男人在爱情中追求的主要是一种主观的乐趣,对女性美的欣赏似乎就理应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这时候,爱情——纯粹生理意义上的爱情——说到底无须依靠事先的欲念就能产生。一个人到了人生的这个阶段,已然经历过好几次爱情;它无法再面对我们惊异而盲从的心灵,循着我们既无从知晓、更无从变更的规律,独来独往地演进。我们会参与其间,我们会凭借记忆,凭借联想来帮助它逸出轨道。只消认出其中的一种征兆,我们就会回忆起,就会让它派生出种种其他征兆。由于我们已经掌握了爱情之歌,把曲子从头到底铭刻在了心间,用不着有个女人来告诉我们曲子的开头——其中充满美貌所激起的赞美之情——我们就知道下面该怎样唱。倘若她从中间——从两个心灵的契合,从诉说彼此离了对方就无法活下去——唱起,我们凭着对这首曲子的熟习,立即可以在这位女伴等待我们的乐段,从容地合上她的节拍。
[“小乐句”。斯万在韦尔迪兰府上再次听见这个乐句,体验到一种类似于陌生的爱情的感觉。]
等到钢琴家弹完以后,斯万对他的态度,就比对在座的所有其他的人都更亲切了。其中的原因是这样的:前一年,他在一次晚会上听到过一首钢琴和小提琴合奏的曲子。起初,他欣赏到的只是两种乐器发出的富有质感的乐声。当他骤然感到在小提琴纤细、柔韧、致密,而又处于主导地位的乐声下面,钢琴那丰满、浑然、舒展,宛如被月光蒙上迷人清辉、加上降号的碧波荡漾的流水般此起彼伏的声部,挟着汩汩的水声,极力要升腾而起的时候,他不由得感到心旷神怡。然而到了某个时刻,他虽然没法把让他感到那么喜欢的东西明确地勾勒出一个轮廓,给出一个名称,但他突然间像受了一种魔力的诱惑,尽力要想——他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把刚才的那个乐句或和弦记录下来,这个乐句或和弦已经使他的心扉敞得更开,宛如有些弥漫在夜晚湿润空气中的玫瑰花香具有扩张我们鼻孔的效用。也许这是因为他不知道这首让他感受到一种如此复杂印象的曲子,究竟是哪首曲子的缘故,而这种印象也许又正是属于那些纯音乐的、摆脱空间概念的、全然新颖的印象,它们无法归结为任何其他范畴的印象。这样的一种印象,在一刹那间,不妨说是sine materia24的。可能我们当时听见的那些音符,已经按它们的音高和时值在我们眼前展现了幅度不等的曲面,描绘了富有装饰意味的曲线,给我们以恢弘、纤细、安稳或变幻不定的种种感觉。可是还没等这些感觉真正成形,足以和接踵而来,甚至同时发出的音符业已激起的那些感觉相抗衡,不被它们所吞没,这些音符早就消逝了。而这种印象却继续以其流动和“融合”的性态,把那些不时冒出来,但几乎难以觉察,旋即沉没并消失的音乐动机包孕在里面,我们仅仅从它们所给予的那种特殊的快感中,才能感知那些动机的存在——要不是记忆,就如一个工匠在湍流中间打下牢固的底座那样,在为我们提供那些转瞬即逝的乐句的复制品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将它们跟相继而来的乐句进行比较和区别的可能,那种快感就简直是无法描述,无从回味和命名,完全不可言喻的。于是,斯万体验到过的那种美妙的感觉刚一消逝,他的记忆立即为他提供了一个副本,这个副本尽管是粗疏的、临时的,但它毕竟曾在乐段进行之际经他细细地寓目过,所以等到那个相同的印象蓦然重现时,它已经不再是难以觉察的了。他回忆起与它有关的音域和乐句的衔接,以及一个个音符和富有表现力的强弱变化;他眼前看到的东西,已经不再是纯粹的音乐,而是画面,是建筑,是思想,它们使他有了可能去重新记起那首曲子。这一回,他清楚地辨认出了一个升起在声波之上,延续了一小会儿的乐句。这个乐句即刻使他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愉悦,这是他在听到乐句之前,从来不曾想到过的,而此刻他却觉得唯有这个乐句,才能让他领略到这些愉悦;这个乐句使他体验到的是一种类似于陌生的爱情的感觉。
这个乐句,以一种缓慢的节奏把他先引到这儿,再引到那儿,随后又引到别的什么地方,就这样,一步步把他引向一种崇高的、难以理解却又很明确的幸福。蓦然间,当它到达某个地点,而他也在一刹那的停顿之后,准备跟随它继续前行时,它骤然改变了方向,以一种新的更快更小的,忧郁的,持续而柔和的动作,引他趋向未知的前景。随后它又消失了。他渴望能第三次再见到它。它果然又出现了,但并没有更明确地告诉他什么东西,甚至带来的愉悦也不如刚才强烈了。可是,等回到家里,他却感到自己很需要它:他就好比是这样一个男子,在路上邂逅的一位姑娘刚使他对形象美有了新的概念,而且切身感受到这种美有一种更重要的价值。可是他没法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再见到他已经爱上、却连名字也说不上来的那位姑娘。
就是这么一种对某个乐句的爱恋,刹那间仿佛在斯万身上诱发了一种焕发青春活力的可能性。长久以来,他一直无意给自己的生活确定一个理想的目标,而始终只是局限于追求一些日常琐事的满足,尽管他从没对自己明说,其实他心里是相信这种状态到死也不会改变的;而且,正因为他已经无法在心中感受到那些崇高的思想,所以他就不再相信它们是现实存在的——尽管他也还没能完全否定它们。于是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让自己躲进一些本身无足轻重,但能让自己对事情的实质不闻不问的想法里去。正如他从没问过自己,是否干脆不去社交场合要更好些,而是一味抱住这么个宗旨,就是如果他接受了邀请,就该去才是,即使不去,也该在名片上写几句话让人带回去,他在谈话中同样也尽量不对一件事情很坦率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只是提供些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其价值,同时自己又能免得在人前显山显水的具体细节。对于一道菜的烹饪方法,对于一位画家的生卒年月,以及他的全部作品的名称,他都能讲得头头是道。虽说有时候他也会情不自禁地对一件作品、对一种人生哲理,表示一下自己的观点,但这时用的总是一种调侃的口气,倒像他并不完全同意自己的话。然而就像有些体弱多病的人,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采用了一种不同的饮食制度,或者由于一种自发而神秘的器质性的变化,病情好像一下子减轻了很多,甚至考虑到了从晚年开始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这样一个原先从未想到的可能性,斯万觉得自己在回忆所听见的那个乐句时,在为了寻觅那个乐句而请人弹奏的一些奏鸣曲里,找到了那些他曾经不再相信的东西,它们是无法看见的,但又是确实存在的,而且,他那颗久已干涸的心灵,仿佛对这音乐起了一种近乎默契的感应,他重又感受到了奉献出自己生命的那种愿望,或者说那种力量。但是,由于没法知道听到的那首曲子是谁写的,他没能弄到它,到后来终于也就把它忘了。在那个星期里,他遇见过几个跟他一起参加那次晚会的朋友,也分别问过他们;可是有好几位不是在弹完以后才来,就是在弹奏以前就走了;有几位当时在那里,不过他们到另外的一个客厅里谈话去了,而留下来听的那几位,也并没比前面这几位听到得更多些。至于宅邸的主人,他们只知道这是他们请来的那几位音乐家提出要演奏的一首新作品;而因为这些人已经巡回演出去了,斯万没法再了解更多的情况。他当然也有一些音乐家朋友,但是尽管这个乐句给他带来的那种无法言传的快感记忆犹新,它所描绘的情景也还历历在目,毕竟他已经没法把它唱给他们听了。后来他也就不再去想到它了。
然而,年轻钢琴家在韦尔迪兰夫人的客厅里刚开始弹了几分钟,斯万就突然在一个持续了两拍之久的高音后面,倏地瞥见他心爱的那个轻盈、芬芳的乐句,正在越过这个嘹亮而紧张的长音(犹如一道遮掩它降临奥秘的音帘)向他趋近过来,他认出了它,那么神秘,那么轻款,那么清晰。它又是那么独特,自有一种富有性格的、任何别的乐句所无法取代的魅力,所以对斯万来说,这就好比在朋友的客厅里碰到了一个他在路上艳羡地见过,以为再也无缘重见的女子。最后,这个乐句又在它一路洒下的芳香中间,认准一条归路悄然而去,只剩下那抹笑容依然留在斯万的脸上。但现在他可以打听他那位陌生女子的名字了(人家告诉他说,那是凡特伊的《钢琴与小提琴奏鸣曲》中的行板乐章),他拥有了她,可以在家里什么时候想要见她就能见她,可以尝试去了解她的语言和秘密了。所以当那位钢琴家弹完以后,斯万走上前去热烈地向他表示感谢,那股热情让韦尔迪兰夫人看得大为高兴。
[凡特伊奏鸣曲中的这个小乐句,俨然成了斯万和奥黛特爱情的国歌。]
他走进客厅,韦尔迪兰夫人一边指着他早上送去的玫瑰花对他说:“我们正在责备您呢。”一边示意他坐在奥黛特身边的那个位子,钢琴家为他俩弹起凡特伊奏鸣曲中的那个小乐句,它俨然就是两人爱情的国歌。开始是小提琴的震弓部分,无伴奏的小提琴震弓延续了几个小节,形象非常鲜明,随后倏地一下子,震弓消散而去,眼前仿佛是霍赫25的室内画,房门半开着,狭窄的门框使画面显得格外深邃,在远处柔美的光影中,那个小乐句以一种别样的色调出现了,带着舞蹈的节奏,田园的风味,时断时续,犹如一段小小的插曲,属于另外一个世界。它以单纯质朴的、义无反顾的步履款款而行,始终带着那抹难以形容的笑容,慷慨地沿途留下它优雅的倩影;然而斯万现在从中体察到了幻想破灭的醒悟。对它自己引领你趋近的幸福,它似乎早已意识到了其中的虚幻。在它轻盈的优雅中,有着一种持久不变的东西:愁楚过后的超脱。然而这个乐句本身——对于一个在写这首曲子时,还不知道他和奥黛特存在的音乐家,对于所有那些在若干世纪之后聆听这首曲子的人们,这个乐句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并不在意,他把这个乐句看作爱情的一种信物,一种纪念,它甚至能让韦尔迪兰夫妇,让那位年轻钢琴家在想到奥黛特的同时,马上就想到他,把他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当奥黛特有一次心血来潮,央求他请一位钢琴家来演奏整首奏鸣曲的时候,他劝她打消这个念头——他觉得单单知道这一段也就够了。
[这个小乐句洗涤了斯万的心灵,留出空间让他把奥黛特的名字铭刻在上面。]
那个短小的乐句,在斯万听来依然和他对奥黛特的爱联系在一起。他清晰地感觉到这种爱,它是跟外界任何事物都不相干,是除他而外无人能够觉察的;他意识到,奥黛特的种种优点尚不足以说明他为何如此珍视与她一起相处的时光。往往,当斯万处于非常理智、想法很实际的状态时,他也想终止这一切,不再为虚无缥缈的欢乐而浪费精力、影响社交。但是,只要一听见那短短的乐句,它就会在他心中腾出能够活动自如的空间,而斯万的心灵也仿佛随之变得开阔了;有一个充裕的空间是保留给享受的,它也同样跟外界任何东西都没有关联,但又不像爱情的乐趣那样具有纯粹的个人色彩,它是作为一种超越于具体事物之上的现实而呈现在斯万面前的。这个乐句在他心中唤起的,正是对这种从未体验过的魅力的渴求,而它又没有为斯万带来任何可以确切说出的感受,因而他总觉得不满足。于是,这个乐句洗涤了斯万的心灵,将常人所有的对物质利益的关心,以及种种合乎常情常理的考虑都擦拭干净,听任心灵的这些地方不被占用,留下一片空白,斯万尽可以把奥黛特的名字铭刻在上面。此外,但凡奥黛特的情感中或有不足及缺憾之处,这小小的乐句都会将它神秘的要素注入其中并使之融合。要是有人在斯万聆听这个乐句时瞧见他的脸,准会以为他正在吮吸一种能使呼吸变得更顺畅的麻醉剂呢。音乐给予他的愉悦,很快就会在他身上生成一种真正的需要,而在这种时刻,这种愉悦其实很像他品味香水或进入一个奇异的世界时所感到的愉悦,这个奇异的世界并非为我们所造,我们因眼睛无法看见而觉得它是无形的,因智力无法企及而觉得它全无意义,要抵达这个世界,我们唯有一种感官可以凭借。就斯万而言——即使他的眼光在鉴赏绘画上明察秋毫,他的才智在观察风尚上细致入微,可是眼光也好,才智也好,带给他的永远是生活枯燥乏味的不可磨灭的痕迹——他觉着自己变成了一个被人类视作异类的、既丧失视力又丧失逻辑推理能力的生物,一头怪异的独角兽,一头单凭听觉感知世界的传说中的动物,而在他,这正是一种完完全全的放松,一种含义神秘的再生。由于他还在这个乐句中寻觅一种智力所不能及的含义,他必须让内心深处彻底摆脱对逻辑推理的依靠,任凭这个乐句单独穿行于声音的通道之中,接受那幽暗滤器的洗礼,这时他有的是一种多么奇妙的心醉神迷的感觉呵!他开始意识到,这个乐句的柔美背后隐含着许多痛苦,也许还是难以消除的隐痛,可他对此不以为然。纵使这个乐句在对他说爱是脆弱的,那又怎么样呢,他的爱是无比牢固的!他玩味着乐句中溢出的惆怅意味,感觉到它在流经全身,但犹如一阵轻轻的抚摸,使他的幸福感变得更深邃、更甜蜜了。他让奥黛特十遍、二十遍地反复弹奏这个乐句,同时又要她不停地吻他。一个吻唤起另一个吻。呵!在刚坠入情网的时候,吻来得那么自然!一串吻接着一串吻,转眼间就有了那么多的吻;要数清一个小时里有多少个吻,就好比要数清五月的原野上盛开着多少鲜花。这时她做了个表情,示意要停下不弹,嘴里说道:“你这么抱住我,叫我怎么弹呀?我可没法两头兼顾哪,你得拿定个主意,到底是要我弹下去呢,还是要我吻你?”看他不高兴了,她放声笑起来,笑声随即变成骤雨般的吻落在他的脸上。有时她也会神情忧郁地望着他,这时他眼前就会浮现出博蒂切利壁画《摩西生平》上一张生动的脸,他把这张脸摆好姿势,让奥黛特的颈脖按画面要求稍稍斜一些;当他把这幅十五世纪西斯廷教堂墙壁上的胶画惟妙惟肖地描绘在脑海中的时候,他想到此刻她就在眼前,就在钢琴边上,随时可以让他抱吻、占有,想到她是个可以触摸得到的活生生的人,不由得欣喜若狂,一时间眼神迷乱,双颌张开像要把她吞下去,朝博蒂切利画笔下的这位处女扑将上去,在她的脸颊上狂吻一通。随后要分手了,可斯万常会出了门又跑进去抱住她吻上一阵,因为他忘了把她的某种特殊的体味或体态印在记忆中带走,而一乘上马车,他就从心里感激奥黛特允许他每天去看她,这样的造访,他觉得恐怕未必会激起她多大的喜悦,而对他来说,却让他摆脱了妒意——那晚在韦尔迪兰府上感受到的无法抑制的痛苦,不会在他身上旧创复发了——如此痛苦的感情折磨,第一次就那么锥心刺骨,真的不能再有第二次了,这些造访既然消弭了妒意,也就能帮助他抵达生命中这段奇妙时光的终点,这段时光几乎可以说是迷人的,一如他在月色的清辉中穿过夜晚的巴黎。回家途中,他注意到月亮正在改变与他的位置关系,几乎靠近地平线了,不由得感到自己的爱情也会遵循某些恒定的自然规律,心想不知他现时所处的这个阶段是否会持续很久,不知那张亲爱的脸庞是否会很快就从他的心灵之窗消失,只留下一个越来越低的远影,几乎不再散发它那迷人的魅力。斯万坠入情网以来,仿佛回到了自认为艺术家的少年时代,又能在所见之物中发见它们的魅力了;然而如今的魅力远非旧时可比,因为这是只有奥黛特才能给予它们的。他感到曾被无聊生活所浪费的青春时期的灵感,在自己身上重新萌发了出来,不过这些灵感带有某个特殊人物的全部光泽和特征;当他怀着无比美妙的愉悦心情独自在家的漫长时光里,唯有复苏中的灵魂陪伴他消受这份悠闲自得,他渐渐地恢复了自我,但那是属于另一个人的了。
[斯万的爱情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诚然,斯万并没有直接意识到这一爱情到底有多深。他想要测量一下时,常常会觉得它好像在不断消减,差不多就要化为乌有了;比如说,他在爱上奥黛特以前,就对她富有表现力的脸部轮廓、并不鲜艳的脸色不敢恭维,甚至有些反感,而现在有些日子,这种情绪又会泛上心头。“我可真有长进哦,”他在和她过夜的第二天心想,“昨晚在她床上把什么都看了个清清楚楚,我居然不大感觉得到快乐:说来奇怪,我甚至觉得她丑。”当然他是真心这么想的,可是他没想到,他的爱情早已绵延超越了肉欲的范围。奥黛特这个具体的人,在其中已经不占多大位置。当他在桌前抬起头来,目光接触到奥黛特的照片,或者逢到她来看他的时候,他感到难以把活生生的奥黛特或照片上的她,跟久驻他心间的令人痛苦而又挥之不去的烦恼忧虑对上号。他几乎很惊讶地对自己说:“这是她。”就像医生当着我们的面,根据种种外部征候,一下子断定我们得的是什么病,可我们觉得这病跟自己的症状一点儿也不像。她,他老是琢磨不透这个她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常说爱情和死亡是相似的,这话现在看来并不空泛,情与死的联系有了特定的含义,并促使我们去进一步探究人性的奥秘,不让它的真实面目从我们眼前隐去。斯万的爱情这种病,已经四处扩散,跟斯万的种种习惯,跟他的所作所为,跟他的思想、健康、睡眠、生活起居,甚至跟他有关身后的愿望,全都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它与他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想把它从他身上剥离,势必要弄得他遍体鳞伤:用外科的行话来说,他的爱情已经不能手术了。
[在圣厄韦尔特府晚会上,斯万又听到凡特伊的小乐句。它再现了内心的忧伤所具有的魅力。]
在小提琴的乐音中——要不是看见乐器的话,你很难把听到的乐音跟它的形象联系起来,乐器形象是能改变音色的——有着和次女低音极其相似的音调,使人恍惚觉得有位女歌手也在同台演出。你抬起头来,只见台上一个个犹如中国宝盒那般精致的琴匣,但你时而还会被那塞壬30妖娆的歌声所迷惑;有时你又会觉得听到一个被囚的精灵在宝盒里面苦苦挣扎,神魂颠倒,颤栗不已,像掉在圣水缸里的魔鬼那般不得片刻安生;有时你还会感到半空中仿佛有个神奇而纯洁的神灵掠过,留下看不见的信息。
那些乐师仿佛压根儿就不是在演奏那个小小的乐句,而是在举行迎接她出现的仪式,念动那些专门用来招魂的咒语,召唤它降临并祈求将这奇迹延长些许时间,斯万无法看见它,仿佛它属于一个紫外线的世界,但他在它接近时猛然感到一阵暂时的失明,与此同时他感受到了一种沁人心脾的变化,他觉得着它来了,就像他爱情的一位知心的保护女神那样来了,它为了能当着众人的面来到他跟前,把他带到一旁去说悄悄话,特地乔装改扮成这种音响的模样。当它犹如一阵馨香那般轻盈、舒缓地喃喃絮语着拂过他面前,把它想要对他说的话告诉他,惹动他去细细思量它说的每一句话,惋惜它们转眼间就飘走不见的时候,他的嘴唇不由自主地做了个动作,像是要在那个优美和谐而又悄然离去的身影经过的时候去吻它。他不再有那种流落异乡的孤独感了,既然它已经对他说了话,对他悄悄地说到了奥黛特。过去觉得这个乐句仿佛对奥黛特和他都不怎么理会的印象不复存在了。它曾经多么经常地充当过他俩欢乐时光的见证啊!
[……]
音乐家的用武之地并不就是一张由七个音符组成的键盘,而是一张几乎还全然未知的、无边无垠的键盘,在组成这张键盘的包含温柔、激情、勇气、宁静,每一个都跟其他的不同,犹如一个宇宙不同于别的宇宙那般的数百万个琴键中,只是在若干被深不可测的浓厚的黑雾彼此隔断的地方,才有一些琴键为几位伟大的艺术家所发现,他们在我们身上唤起对他们所找到的音乐主题的共鸣,从而帮助我们看到了在被我们视为空虚、一无所有的心灵中,那片令人气馁、不曾被穿越过的茫茫黑夜,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隐藏着多少弥足珍贵的、千变万化的东西。
[……]
就这样,凡特伊的那个乐句,就好比《特里斯当》中某个亦然表现了一种感伤情怀的音乐主题那样,极其贴近我们这些终有一死的凡人的心态,记录下了某些相当动人的人间感情。它的命运是跟未来,跟我们的精神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它就是这个精神世界中一个最独特、最与众不同的装饰音。也许只有虚无才是真实的,我们所有的想象都是不存在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会感到这些唯有相对于我们的想象才存在的乐句和概念,也都应该归于虚无才是。我们将会死去,但是我们有这些奇妙的俘虏作为人质,他们的生死就取决于我们的命运。能与这个乐句同生共死,那么死也就不至于那么凄楚,那么窝囊,而且或许不那么必定了。
[……]
这个乐句消失了。斯万知道在相隔很长的一段乐曲以后,它还会在最后一个乐章里重新出现,而中间的那段乐曲,韦尔迪兰夫人的那位钢琴家每回都是跳过去不弹的。其中有一些很美妙的乐思,斯万第一回听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但现在他觉察到了,就好比它们已经在他记忆的前厅脱去了外面的新衣服。斯万倾听着那些分散的音乐主题,它们最终组成了这个乐句,一如从一些前提最终导出必然的结论,他当场看到了它的诞生。“哦,”他暗自思忖,“凡特伊的胆略,也许跟拉瓦锡31,跟安培32一样,都来自天分,他经过试验,发现了一种未知力量的奥秘和规律,驾驭着他从未见过,但坚信它存在的那辆无形的长车,穿过未经勘探的地带,驶向那唯一可能的目标!”在最后那个乐段的开始部分,斯万听到的钢琴与小提琴之间的对话是多么美妙啊!取消人类的语言,决不会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任凭胡言乱语恣意泛滥,而恰恰是杜绝了胡言乱语;从来没有一种对话的语言,像现在这样无可置疑地绝对必要,也从来没有一种对话的语言,能把问题提得如此中肯,能把回答作得如此明晰。起先是孤独的钢琴在哀矜地低吟,宛如一只被同伴遗弃的鸟儿在抱怨;小提琴听见了,犹如在邻近的一棵树上那样应答起来。仿佛那是在创世纪的初期,仿佛整个大地上就刚刚还只有它们俩,或者不如说是在依照一位造物主的逻辑构造的、对所有其他生物都封闭的、永远只有它们俩存在的那个世界上:那个世界就是这首奏鸣曲;钢琴随即低婉地对之哀诉的那个呻吟着的、看不见的小生命,究竟是一只鸟儿,还是这个小乐句尚未完善的灵魂,抑或竟是一位仙女呢?它的鸣叫来得那么突然,以致那个小提琴手猝不及防地赶紧举起弓来应答。神奇的鸟儿啊!那小提琴手仿佛是想诱惑它,驯服它,捕获它。它已经钻进了他的灵魂,被召来的那个小乐句,叫提琴手已然神灵附体的身子,犹如关亡人那样颤动了起来。斯万知道这个小乐句还会再一次吟诉。他仿佛分身成了两个人,时时等待着重又聆听到它的那个时刻来到,激动得浑身打战,喉头哽咽;有时我们听到一首美丽的诗篇或一个悲伤的消息,而当时又不是独自一人,我们把心中的感受去向周围的朋友倾诉,会觉得自己就像是另外一个人,是他的情感赢得了朋友们的同情,于是喉头就会像这样哽咽起来。这个乐句又出现了,但这一次它悬在空中,仿佛寂然不动似的仅仅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就消失了。然而,尽管它延续的时间极其短促,斯万还是抓住了它。它依然像个完好的、映射着虹彩的气泡。这些虹彩在光线变弱时,会黯淡下来,而后却会变得更美,在熄灭前的顷刻间放射出前所未有的异彩:在到此刻为止它所显出的两种色彩上,它又加进了其他绚丽多彩的弦乐器,加进了棱镜折射出来的所有色彩,并且让它们都歌唱起来。斯万不敢稍动一下,而且希望其他的人也能静坐不动,似乎只要有人稍稍动弹一下,这个超自然的、美妙的幻景就会消逝不见。说实在的,也没人想要说话。那位唯一不在场的人,也许还是位死者(斯万不知道凡特伊是否还健在)让人无法形容的话语,萦回在这些祭司参加的仪式的上空,足以吸引住三百个人的注意力,使这座召唤灵魂的演奏台,变成了可供完成一桩超自然的宗教仪式的庄严祭坛。因而当这乐句终于结束,余音袅袅地回荡在接踵而来的音乐动机之中,而那位以天真出名的德·蒙泰里安代侯爵夫人没等奏鸣曲全部演奏完,就凑身过去告诉他自己的印象时,虽说斯万一开始有些来火,但转眼间也就禁不住笑了起来,而且说不定还在她所说的话里发现了一种她并没有意识到的深刻含义。侯爵夫人对演奏家们精湛的技巧大为赞叹,大声对斯万说:“真是妙不可言,这是我见过的最棒的……”但她又怕这话说得太绝了,于是赶紧修正,加上一句留有余地的补白:“最棒的……要是不把灵动桌33也算上!”
从这个晚上起,斯万明白奥黛特对他的感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他对幸福的期望也无法实现了。
[与吉尔贝特爱情的进展。]
我满心羡慕地望着仿玛瑙的弹子,这些亮晶晶的被囚禁在一只木碗里的弹子,在我眼里是挺珍贵的,因为它们看上去就像笑吟吟的金黄头发的姑娘,还因为它们开价是五十生丁一颗。吉尔贝特家里给她的钱要比我的多得多,她问我觉得哪一颗最好看。它们都有如人生那样是半透明的,里面融合着淡淡的色彩。我不想叫她放弃其中的任何一颗。我巴不得她能全买下,让它们都保释出去。可我还是朝一颗颜色跟她的眼睛一样的弹子指了指。吉尔贝特拿起这颗弹子,欣赏着它那金色的亮光,用手指摸摸它,付了它的赎金,但她很快又把她解救出来的这个俘虏交给我,说了句:“拿着吧,它归您了,我把它送给您,留着作个纪念吧。”
我心心念念想听拉贝玛在一出古典歌剧中的演唱,有一回,我问吉尔贝特有没有贝戈特谈拉辛的那个小册子,它在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她要知道确切的书名,当晚我就给她发了封蓝色急件,在信封写上吉尔贝特·斯万的名字,这个我一遍又一遍在练习本上写过无数遍的名字。第二天她把找到的小册子带来了,书用纸包好,扎着浅紫色的缎带,还盖了白蜡的封印。“您瞧,这就是您要的书吧。”她说着,从手笼里抽出我寄给她的气压信。这封气压信——昨天它还根本算不得什么,只不过是我写的一封短信而已,但经急件信差送交吉尔贝特家的看门人,再由一个仆人直接拿进她的卧室以后,它跻身于她昨天收到的蓝色快件之中,价值就变得无可估量了——信封上几乎已经看不清地址,我那微不足道、孤寂落寞的字迹上,邮局盖上了圆形的邮戳,某个邮差又用铅笔批了说明,这些是标明投递过程的记号,是外部世界留下的印戳,是生活本身象征性的紫罗兰色飘带,这是它们第一次来圆我的梦,来首肯和激励我的梦,来为我的梦添加欢欣的色彩。
还有一天她对我说:“您呢,叫我吉尔贝特就行,我呢就叫您的教名。否则太不方便了。”不过此后有一段时间,她仍然对我以您相称,我提醒她,她莞尔一笑,当即编出一个句子,以我的小名来结尾,这种句子就像外语语法练习中造的句子,仅有的意义就是拿个新词用一下。日后回想当时的感觉,我的印象是自己一度赤条条地被她衔在嘴里,毫无社会尊严可言,尽管这种尊严在她的其他同伴,或者当她说到我的姓时在我父母身上是理所当然具有的,而她的嘴唇——她努着嘴想强调某几个字时,会让人依稀想起她父亲——看上去像在剥去果皮似的剥去我的衣服,她的目光也如同她的话一样,含着前所未有的亲昵意味,伴着笑容径直(而又并不是无意识地)把欣喜乃至感激之情投向我的心间。
第二卷 在少女花影下
[生活中有许多光怪陆离的现象,但凡事关爱情,最好别指望去弄明白。]
对进入爱河的人而言,生活中的奇迹是无所不在的。但这回也可能是母亲安排的,也许她看着我这一阵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特意去请吉尔贝特给我写封信,正像以前洗海水浴时一样,那会儿我刚洗海水浴,说什么也不肯把头没到水里去,因为那样会透不过气来,母亲为了激发我的兴趣,悄悄关照游泳教练先把精美的螺钿盒和珊瑚枝放在水底,让我以为是自己找到的。再说,生活中有许多光怪陆离的现象,但凡事关爱情,你最好别指望弄明白,因为这些事既不可抗拒又出人意料,简直像是由魔法在操纵,不受任何理性法则支配的。
[……]
然而,这种神秘不仅遮蔽了视线,让人无法看到灾难的起因,而且当事关爱情时,往往也会弥漫在某些突如其来的圆满结局周围(比如吉尔贝特的信带给我的这个结局)。说圆满,其实不如说看上去圆满,因为如果一种情感的满足仅仅意味着痛苦的移情,真正的圆满从何谈起呢。痛苦有时会暂时停歇一下,这时我们常常误以为它消除了。
[社会好比一个万花筒,德雷福斯事件把万花筒里的彩色菱形小块翻转了过去。]
社会好比一个万花筒,每转一下,看似不变的排列方式就会打乱,变幻出一个新的图案。我还没初领圣体那会儿,举止优雅的犹太女士已然出入于社交沙龙,令观念正统的夫人们吃惊不小。万花筒的新格局源于哲学家所说的标准的变化。我和斯万夫人认识后不久,德雷福斯事件49就带来了一个新的变化,万花筒里的彩色菱形小块又一次翻转了过去。只要是和犹太人沾边的,都压到了底下,就连举止优雅的夫人也不能幸免,原本无人知晓的民族主义者翻到了上面。一个奥地利亲王、极端保守的天主教徒府邸,成了巴黎最显赫的沙龙。倘若发生的不是德雷福斯事件,而是对德战争,那么整个万花筒的格局就会颠个个儿,犹太人所表现出的爱国热情会使舆论为之震惊,他们的社会地位会很稳定,那个奥地利亲王家里,非但不会有人问津,而且没人会承认曾经去过。但尽管如此,每当社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时,生活在其中的人就会以为不可能再起变化了,这就好比他们看到发明电话以后,就怎么也不会相信还会有飞机那玩意儿。与此同时,舆论界的名人猛烈抨击前一段时期一切的一切,不光种种娱乐消遣方式一概被斥为腐朽没落,就连艺术家和哲学家的作品,在他们眼里也毫无半点价值,无一不与形形色色轻浮浅薄的社会风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唯一不变的,是每次他们都会说法国似乎有了点变化。
[艺术珍品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作品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
真正的艺术珍品,都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而且这些作品最先触动我们的,凡特伊的奏鸣曲最先触动我的亦然如此,并不是作品最可贵的部分。斯万夫人为我弹奏那个有名的乐句时,我不仅以为这部作品对我来说也就是这样了(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用心去听它)——在这一点上我跟有些人一样愚蠢,他们看过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穹顶的照片,就以为身临其境也没有什么可以惊叹的了,——而且,当我从头至尾再听一遍这首奏鸣曲时,我仍感到眼前几乎一片茫然,犹如一座远处或雾中的建筑那般朦胧。因而,对这类作品的了解,是个令人伤感的过程——凡需在时光中展现的事物无不如此。凡特伊奏鸣曲中最隐蔽的东西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最初听懂并喜欢的东西就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被习惯所裹挟,撇下我逃遁而去了。这首奏鸣曲给我带来的东西,我只能在一个又一个相继的时段去爱抚,因而我无法整个儿占有它:它就像生活一样。然而,这些杰作毕竟不像生活那么令人失望,它们并不一上来就把最美的东西展现给你。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我们最先感受的美,也是我们会最快感到厌倦的美,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它往往是与我们已知的美最接近的。而当这样的美离我们而去时,某个短句阒然在向我们迎来,但它的构思过于新颖而奇特,恍惚间我们一时没法把它看真切,没法靠近它爱抚它;然而此时,它终于过来了——我们天天在它跟前经过而浑然不觉它的存在,它仅凭自身的美不足以为人所见、为人所知,兀自等待了那么多时日的这个短句,终于姗姗地来了。它最后来临,也将最后离去。我们会对它爱得最久,因为我们是过了那么久才爱上它的。一个人要想稍稍深入地理解一部作品——比如我要理解这首奏鸣曲——所需的时间,比之于一部真正创新的杰作从问世到得到公认,其间所历经的那些年头、那些世纪,仅仅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天才不愿看到周围的人群无视他的杰作,也许会对自己说,同时代的人缺乏必要的审美距离,为后世而写的作品理当留待后人去读,有些画站得太近没法欣赏,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其实,他何必这么软弱,唯恐人家对他评价不公呢,评价不公是不可避免的。天才的作品之所以难以立即为人所推崇,就因为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是特立独行,和常人不一样的。这样的作品,总是先培育出为数极少的知音,然后才拥有一个人数较众的读者群。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号、十三号、十四号和十五号50)历时五十年才孕育、造就了一批贝多芬四重奏听众,从而(跟所有杰作的情形相似)取得一种突破,即便不说让作曲家的价值为世人所公认,至少形成了一支有欣赏水平,亦即真正喜爱它们的听众队伍——而在作品问世之际,这样的听众是寥若晨星的。所谓后世,就是作品的后世。作品(为简单起见,那些不仅能为自己,而且还能同时为其他天才培养未来的高水平受众的天才,不在考虑之列)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倘若把作品封存起来,直到后世才公之于众,那么就这部作品而言,这样的后世就不是后世,而是同时代的一群人,只不过是生活在五十年以后罢了。所以,艺术家若要让自己的作品走上自身的轨道,就不能把它藏之名山,而必须让它行之于市,直至遥远的将来。这个将来,才是杰作真正的归宿,不高明的评论家,差就差在想不到这个将来,高明的评论家时时把将来放在心上,但有时又因顾虑太多而误事。类比平行线会聚到视平线的透视原则,我们不难想象,绘画、音乐领域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毕竟都还是有某些规律要遵循的。相继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种种艺术形态,不协和音曲式,中国水墨画法,印象主义,立体主义,未来主义,之所以都显得是对先前形态的颠覆,只是因为我们在看那一形态时,没有意识到时光流逝会产生一种同化作用,一种使雨果和莫里哀变得很接近的同化作用。
[我的爱情受到的威胁,分别来自吉尔贝特和我自己。]
就这样,斯万夫妇和我父母,这两拨似乎先后妨碍过我享受甜蜜生活的人,都不再对我有任何阻难,我随时可以见到吉尔贝特——心中怀着欣喜,但并不宁静。爱情中是无宁静可言的,原因在于你所得到的永远只是你的欲求的一个新起点而已。当我不能去她家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这份可望而不可即的幸福上,我甚至无法想象还能有怎么样的新的烦恼在前面等着我。但是,来自父母方面的阻力一旦撤销,这个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新的问题就会不断冒出来,而且每次都变换着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和吉尔贝特的关系每天都在更新。每天晚上回家,我都会想到有些问题,有些对我俩的感情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必须告诉吉尔贝特,而这些问题每次都是不一样的。我暗自庆幸不会再有任何东西来威胁我的幸福了。可是,威胁还是悄然而至,而且恰恰来自我毫无防范的方面,来自吉尔贝特和我自己。那些使我觉得欣慰,使我相信这就是幸福的事情,按说是该让我感到烦恼的。因为幸福在爱情中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一些看似最简单的、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如其来的事情,本身往往都是些小事,但当我们处于那种状态时,它们顷刻间就变得事态很严重。爱情让我们感到兴奋快乐,是因为我们心中存在某种不稳定的东西,我们不停地设法保持它的稳定,而在它暂时稳住不动的那会儿,我们是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其实,爱情中有一种永恒的痛苦,欢乐冲淡了它,使它显得虚缈、遥远,但是它随时有可能以本来的面目狰狞地出现在你面前——要不是你一度得到过你所想望的东西,你早就该看见它了。
[记忆中最美好的部分,都存在我们自身之外;它们是当我们的泪泉看似已经干涸之时,还能让我们潸然泪下的东西。]
两年以后跟外婆一起去巴尔贝克的时候,我对吉尔贝特几乎已经完全无所谓了。当我对一张新的脸庞看得着了迷,当我期盼另一位少女带我去参观哥特式大教堂、意大利宫殿和花园时,我会伤感地想到,我们的爱,只要它是对某个活生生的人的爱,那就可能不是很真实的东西,因为,虽然在一段时间里欢欣或痛苦的梦也许会把这种爱跟一个女人联系在一起,使我们以为它是命定由她激发的,但是,一旦我们反过来自觉或不自觉地摆脱了这种联系,这种爱,既然它完全自发地源于我们自己,就会再次萌生,献给另一个女人。然而这次动身去巴尔贝克时,以及我在那儿的最初一段时间里,我的那种无所谓还是时断时续的。往往(我们的生活常常并不是按年月顺序安排的,时日的序列中会插进许多时序错乱的日子),我并不是生活在前一天或前两天过后的这一天,而是生活在离那更远的日子,在那些我还爱着吉尔贝特的日子里。这时,见不到她会使我突然感到一阵揪心,就像当初的情形一样。当初爱着她的那个我,虽然已经几乎完全被另一个我所替代,此时却又蓦地冒了出来,这种时刻往往不是由重大的事情,而是由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引起的。举例来说(我这是把诺曼底小住的那段时间提前来说了),我在巴尔贝克有一次听见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二):试论为什么《追寻逝去的时光》很好看
《追寻逝去的时光》是一部久负盛名的经典著作。尽管如此,这本书也是出了名的卷帙浩繁,冗长枯燥。使得许多仰慕者们望而却步,或是浅尝辄止,没有勇气去认真阅读这部名著。那么,什么人应该鼓起勇气来阅读这本书呢?或者,如果我们下定决心,愿意像学习一门新课程那样来学习这部巨著,又可以有什么收获呢?
所谓的文学,大概可以简单地划分为‘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可是,李白的将进酒、苏东坡的明月几时有,算是通俗文学吗?凡是中国人,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怎样的知识背景,怎样的脾气性格,都会被李白苏轼的诗歌深深震撼,我们所有的人都会很容易地被他们的优美意境所陶醉,既使是最高雅、最挑剔的批评家也不能否认:最粗俗的崇拜者对于李白苏轼的理解也都是正确的。所以,他们的名篇,以一种最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文学的魅力。即使是普鲁斯特这样的经过翻译的晦涩的作品,也是因为拥有这样的文学意味而赢得那些勇敢的读者们的深深喜爱。
普鲁斯特,因为身患重病,成年以后无法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融入社会,虽然不必担心生计,但他心中仍然承受着巨大而且永恒的痛苦。这个永恒的痛苦,被他转化成为写作的动力。他要把自己最美好的少年时代记录下来,永远保存住那个最幸福的时光。
从这一点来看,普鲁斯特很像曹雪芹。曹雪芹用一生的时间写作《红楼梦》,他也只是想要挽留住那场大灾难发生之前的美好时光。所以,中国读者们乐意反复阅读《红楼梦》的原因,完全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无数读者也乐意反复阅读《追寻逝去的时光》。
李白与苏轼很像,他们拥有出众的才华,写出能够感动所有人的诗篇。普鲁斯特与曹雪芹很像,他们的文字是深沉的,是费解的,似乎是隐藏着无穷的秘密,那么,李白与普鲁斯特的差别是什么呢?我认为,如果解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明白了普鲁斯特的魅力何在了。
李白苏轼的人生也是充满了痛苦的,他们的痛苦也并不亚于普鲁斯特和曹雪芹。不过,李白苏轼的性格决定了他在最痛苦的时刻不会提笔写作。他在遭受挫折时,肯定也是调动了自已全部的才情与知识与痛苦抗争,只有在与痛苦进行了激烈搏斗,获得了极大的精神胜利之后,李白苏轼才会欣然提笔,记录下自己的灵感与喜悦,成就了千古流传的名篇。所以,他们展示给我们看的,不是思考的过程,而是最后选择的结果。
普鲁斯特与曹雪芹则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他们更倾向于记录下心灵经历苦难的整个过程,他们会仔细地回忆那些难忘的事件,努力地记录下来所有的场景、人物,一切有形的事物,以及无形的情感。就好像是现代人用摄影机记录家庭生活的点点滴滴。用文学技巧记录下当时的场景,那种美好的回忆就永远不会消失。越是殚精竭虑地雕琢创作,就会表现出更加高超的文学技艺,那么,往昔场景的印象就会更加鲜明,那种情感的冲击力就会更加强大。
而这样的独特魅力,则是只有普鲁斯特这样的苦吟作家才能够营造出来的。也只有最勇敢的读者才能够享受到如此清香馥郁的奇妙感受。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三):随时可读 随时可放°
——评《追寻逝去的时光》
文/蓦烟如雪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是没有耐心的,甚至在朋友圈还发了一个心情,说自己并不适合品读意识流小说,可是在看到一个朋友说的话后,我反而改观了对这本书的挑剔,她说“其实欧洲文学大多如此,有点性冷淡,推进也很慢,有时觉得这才叫严肃文学,是艺术品,非商业品,可是这种写法在中国没什么市场,因为国人比较喜欢看热闹,不喜欢字里行间需要静下心慢慢揣摩的文字”。
突感,自己确实是快餐文化的速食者,不能适应慢调,而真正的文学需要的是沉淀。这本书是意识流小说的巅峰,这里的细腻是无法描摹的,此书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是原本三千多页的一部分,而我却没有耐心,想想也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虽然这些文字有累赘之感,但是取其一章来读都不会觉得言语有失色的地方,也许这就是一种发散性思维的光环,我们只捕捉了一瞬。
这本书在91年译林出版社,曾选了十五名翻译者翻译了这书,不过由于每个作者的风格不同,让这本书的内容呈现失色了不少,这本书曾被选为买了读不下去的前三甲,说来是有其道理的,如果不能深度解读,可能会感觉到零散和拖沓,尤其作者在写一块玛德莱娜蛋糕都能写上四页,卖一杯牛奶都能写上十几页,更不要说作者在床上,他都能写上四十多页,这种慢调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在提及《追寻逝去的时光》时,翻译者周克希说,普鲁斯特的文字令他有“高山仰止”之感,但在翻译时必须努力和他“平起平坐”。这是很难得的心态,毕竟这本书有着难以企及的文学特色,不过很可惜这本书虽然他曾说要用十年时间用独立翻译出来,可现在也只能取其精华的一部分。不过这已经非常难得了。对此书非常推崇的毛姆也说“普鲁斯特其实经常重复,他的自我剖析也许繁琐,对妒忌心理的分析冗长而乏味,即使最有耐心的读者最后也不免生厌。”
普鲁斯特作为古典时期的最后一位大作家,这七卷长篇巨著,是二十世纪最伟大小说之一,因为它继承了雨果、巴尔扎克们百科全书式的小说观。因此他的书里囊括了美术、音乐、军事、词源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和见解。它以第一人称来写,将自己的所见所闻都融入其中,他对人情世态,以及内心剖析,都有了细致的刻画,这是一本内心戏很重的书,这本书没有中心人物,看似很琐碎,却能有连贯性,比如从叙述者赛马尔开始谈起,他的失眠症,他的敏感,以及他在贡布雷的生活,渴望母亲的吻,以及泡在茶水里的玛德莱娜的小蛋糕,让他想起奥妮姑妈家的记忆。
这里写了心理也有意识,写了斯万对奥黛特的苦恋,也写了圣卢对拉谢尔的迷恋。写了许多领悟,也写了许多痛苦。
这确实是一本可以拿起又放下书,虽然我一直有点艰难。(抱歉我确实没办法写好这篇)。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四):人生太短,不想让普鲁斯特太长
翻译家周克希在陆续翻译出《追忆似水年华》第1、2、5卷之后,2014年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决定停止翻译《追忆似水年华》剩余4卷。
不少普洛斯特迷和周版翻译迷们怕是要失望的,因为在10年前,周老师曾经许下承诺,要用10年的时间以一己之力独立翻译出这本恢弘巨著。
然此一时彼一时,那个时候,周老师才过60岁,已经退休。他认为自己有闲有心,定能留下一部完整周版译作以飨读者,但是十年之后,他只能引用法国作家法郎士的一句话来形容自己的心态——“人生太短,普鲁斯特太长。”
对此,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最为遗憾的人,那也只能是周先生本人了。
我年少时,曾经在图书馆借过这本盛名中外的巨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不是斯万不是阿尔贝蒂娜(其实连这个名字都完全没有印象啊),十年前,在学校图书馆又重新借了这本书(2001译林出版社版),时间跨度大约有二十年,这本书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完全一致的: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多!
据说法文原著要多达3000多页,以我们阅读的小说平均页数为300计算,大概要阅读10本左右的小说,可是我们大多数人一年也阅读不了10本小说。无怪乎《追忆似水年华》长期占据“买了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甲。
本人就曾经在图书馆借阅多次,在加上后来买了一套(译林出版社2008版),如此反复多次,竟然没有一次读完整,原因不外乎篇幅太长,人名记不住,对于内心世界描写太繁琐等等,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译作前后不一致,感觉有点像看曹雪芹版《红楼梦》和高鹗版的后四十回。不谈译者水平,单纯是译者的风格不一样,导致前后会出现断裂感。
周老先生最初想要独立译完《追忆似水年华》,大概也是想为这本巨著留下一个前后风格一致的译本吧。
然而,“再好的朋友,也终有一别。”(周克希),如今,我们能看到的风格一致的周译本,只有三卷。可能是在心有遗憾,周老师译出了全本的部分精华,于是也有了这本《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
其实,对于读者们来说,一直也在呼唤着读本的出版。因为,全本实在太长了,连对本书推崇至极的毛姆都曾经说过:“普鲁斯特其实经常重复,他的自我剖析也许繁琐,对妒忌心理的分析冗长而乏味,即使最有耐心的读者最后也不免生厌。”就连巨匠大师们都会有这种感触,对于广大读者而言,读不完也在情理之中。不少普洛斯特迷们都建议读者,其实未必要像读传统小说一样一气呵成,《追忆似水年华》是一本随时可以拿起随时可以放下,可能会读很多年的书。
如果“墙上的斑点”所引发的思考都能引起你的共鸣,不用怀疑,普鲁斯特绝对是你的菜。人的一生随时随地都会有各种“意识”,其实写出来还真的是好多好多,只不过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普洛斯特那么耐心那么有心,但是他对自我和剖析和人生的思考,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过。
如果觉得人生太短,普洛斯特太长,就读一读周译本《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吧,精华具在。阅读读本,也算是对古稀之年的周克希老师人生遗憾的一种弥补吧。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五):如何处理你的记忆
阅读名著总是让人惴惴不安,毕竟它们自带或高冷、或艰涩、或冗长的光环,再加上无数人不断累加其上的阅读理解作业,使读者们或望而却步,或恨不得将一本名著的所有相关文字悉数通读。阅读的乐趣于是失色不少。
阅读马塞尔·普鲁斯特亦然。但我在马塞尔·普鲁斯特书中找到了阅读他的法门:“不把一本新书看多许多书中间的一本,而是看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仅仅由于自身的理由而存在。”如此,每一本书都是独立的,阅读的过程变得简单,不为名声所累、不为外物所动;阅读的感受也变得新鲜丰富、层次分明。每一点所得都是自己的,而非前人灌输于我的。
翻开《追寻逝去的时光》扉页,看到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个人简介:出身良好、从小身患哮喘、气质内向而敏感、出入上流社会,脑子里就闪出“男版林黛玉”的念头,进而生出将《红楼梦》与《追寻逝去的时光》进行文学比较的想法。网上一搜,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设定被撞梗了,遂生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之感。但好在,“男版林黛玉”的设定大概还没有人写过,从这个角度看马塞尔,倒也新鲜:不是一代意识流小说大师,而是一个絮絮叨叨回忆过往的文艺中年。
与一般以时间或事件为线索的回忆不同,马塞尔的书写完全是“身未动心已远”的典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意识流,文字和节奏跳跃、蹁跹。而一旦通读全文,就会发现它是一张缜密的蛛网,每一件事物、每一个人物、每一处细节,都会在其中找到恰当的安放之处,并最终一起完成这张蛛网。这就是马塞尔的厉害之处:他坐在桌子前面,眼前是如星河般浩瀚的回忆投射,他像撒了癔症一样,把记忆当做灵药,吃进去,再吐出来织网,从一个点写到下一个点。
但读者也绝不是落网的小虫子,进入庞大的蛛网就无能为力。相反,马塞尔的回忆转变成文字之后,对于非掌握全局的固执派读者,是随时随地可以进入和看见的场域。这得益于马塞尔的写作理念。散见于故事各处的关于如何处理回忆的理念部分,即马塞尔的回忆宫殿之所以能够存在并付诸于文字的框架性结构,才是令人着迷和敬佩的地方。
从我的个体经验来说,个体与个体记忆之间的关系,向来是难以处理的部分,特别是当你要书写它们的时候。记忆是创作的一大源泉,也是急于逃离的深渊;记忆是我的一部分,是我之所以成为我的证据,但我同样忌惮于记忆,就像我有时会讨厌自己,有时会喜欢自己,情绪化使得我宁愿和记忆保持不相往来的冷淡关系,成为一个没有故事的人。或者是,很多作者在处理记忆的时候,进行了艺术的加工,使自己的记忆成为一个成分复杂的混沌体:这个主干是自己的,左边的细枝是道听途说的,右边的末节是添油加醋的。这样处理的最好结果是文学艺术的成果,最坏的结果是记忆的篡改和人格的紊乱。而我比较害怕后者,比不愿意直面记忆还害怕。
但马塞尔创造了一些新的技术,一些如何娴熟的处理记忆又不伤害自己的技术。这使他絮絮叨叨的回忆书写得到升华。
比如,近似于巫术“降神”的回忆通感技术。“往事也是如此。有意去回想,只能是徒劳,智力的一切都是没用的。往事隐匿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之中。……纯粹出于偶然。”(p12)之后,马塞尔就经由一块玛德莱娜蛋糕的味道,发生奇妙的身体、心理反应,通感到小时候莱奥尼姑妈及其他。这些即使原物已经毁灭的物质,只要留有一个气息和味道的线索,有如灵魂一样,“支撑起记忆的巨厦”。由此,就不难理解马塞尔意识流的写作特点了,每一次的回忆,都是偶然的通感或者通灵。与其说是马塞尔在主动回忆,不如说是回忆借他上身:回忆的复生。
马塞尔作为回忆与现实世界的通灵媒介,约等于一个跳大神的人。虽然是缺少时间等维度的逻辑,但由于有创造的余地,使得故事更加生动。他自己也说“心灵是个探索者,……只有探索吗?不仅如此:还得创造”(p13)。“过去的重现”,在马塞尔的文本中,一般表现为通过写出一个人物的所有可打捞的细节来综合重现他/她的形象,“回忆的创造”,即是“回忆的浓缩和整合”。这里,浓缩和整合是必要的,因为马塞尔要回忆的东西太多、太庞杂了,他不像一些作者那样,需要把自己有限的人生经历掰开了、揉碎了,再加点水稀释、加点土成型,才能支撑起堪堪出版一本小说的字数。他的问题从来不是素材不够多。
当然,我们没必要区分纪实、自传、艺术再创作等的不同,他们共同创造了马塞尔独特的文本魅力。更何况,在文学领域,根本没有纯粹意义上的自传及纪实可言。大师与凑字数者之间的区别之一,大概是后者发现把前者当做下一次列提纲、凑字数的素材,里面的元素一辈子也用不完。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六):《追寻逝去的时光》精华尽在其中的一个读本
《追寻逝去的时光》是世界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作品,你可能没有读过它,但是你几乎不可能没有听说过它,当然你可能听说过的是它的另一个中文译名《追忆如水年华》。这部超长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普鲁斯特的扛鼎之作。整部小说的法文原版多达3000多页。不要说是翻译,就是光通读一篇,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一件很费时的艰巨之事。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不涉猎这部书是一种遗憾。对于翻译界来说,不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是一种耻辱。二十多年前的1991年,译林出版社推出了全本的《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文,这部皇皇巨著是由十五位译者合作完成。这在当时也是一件翻译界的盛事。遗憾的是,参与的翻译者实在太多,难免出现很多翻译风格不一,用词以及叙述手法各异的情况。不过后来有华东师大的数学教授周克希先生出来,计划计划用9年时间独立完成对这部巨作的翻译工作。周先生的确是下了苦功来做这个情况。在我看来,这可以算是一个事业了!为了跟原法文书名更吻合,周先生把原来的更富有诗意的书名《追忆似水年华》改成了现在的《追寻逝去的时光》,而且陆续完成了这部7卷本巨作中的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第五卷《女囚》。2014年的时候,周先生出面表示,由于年龄和精力的缘故,他决定不再翻译余下的四卷。当时的翻译界和读书界是一片惋惜声,毕竟这是一件已经持续进行了十多年的翻译工程了。要一个人来独立完成对《追寻逝去的时光》的翻译,看来难度的确不小。不过停译此事对于周先生,对于读书界都是一件挺遗憾的事情。不过这次推出的这个《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也算是对这个遗憾的一个小小的补偿吧。这个读本是周先生和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的写过《普鲁斯特评传》的涂卫群女士合作的成果。这个读本一共34万字,采用“大跨度”的节选方式,使得读者有机会管窥这部巨著的全貌。通过这个读本,读者能有机会领略到普鲁斯特的文本魅力。
据说能完整读完这部超长篇小说的人不是很多,不过读了这部精选的读本,我倒觉得并没有想象中的难读。于是我倒是萌生了希望有机会完整阅读一下七卷本的《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念头。
《《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读后感(七):“人生太短,普鲁斯特太长”
法郎士说,“人生太短,普鲁斯特太长”。在“翻译家周克希放弃翻译《追忆似水年华》”的资讯中,我读到这句话。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实话。一本小说写的太长,或者一首诗写的太长,都让我觉得奇怪。这些年来,读书悄然有了个底线,如果一个小说超过多少页、诗歌超过多少行,我很可能就不会去读了。
“春宜读诗,冬宜读史”,就文学来说,我觉得春秋读诗,夏翻散文,冬储小说。可惜这些年全球变暖,冬天也不那么冷了。需要多么冷的冬天,一个人才会读这本书呢?普鲁斯特的弟弟罗贝尔说,“要想读《追忆逝水年华》,先得大病一场,或是把腿摔折,要不哪来那么多时间?”。2004年。我通读过一遍,当时读的是译林出版社十五位译者的团队产品,又读过桂裕芳的《在少女身旁》选本。工作后,虽然读书不少,但再也没有精力去重读,更谈不上比较各翻译版本。
关于停止翻译《追忆似水年华》剩余4卷,周克希说,“我对普鲁斯特是有感情的,但再好的朋友,也终有一别。”比起遗憾而言,我更觉得是雪夜访友,未至而返。《追寻逝去的时光》读本,一共34万字,采用“大跨度”的节选方式。抛开选取是否得当,至少读者可以在难度较小的情况下通读全文。相比全本,选本这种形式也没什么不好,有时未必事事求全求大,只要避免鸡汤式改编。上学时读《西方哲学名著选读》教材,我感觉就挺好,文本选的好,读起来也有意思。周克希介绍过本书的来历:
“过去一段时间,我和普鲁斯特专家涂卫群在做一个《追忆似水年华》精选集,由涂卫群在每一卷里选一些段落,由我来翻译,今天刚刚全部翻译完成。涂卫群还要做另外一个事情,就是给每个段落取小标题,还要写一些文字把那些段落串联起来。”在这个精选集里,有些卷选的字数多一点,有些卷里选的字数少一点。“做精选集的时候,我个人感觉,自己要有平常心,否则又要很累。也就是,我按能力去翻译。”
完整读完这部一部长篇小说,比起兴趣,有时更像是一种证明。年龄渐长,我不再对查漏止损感兴趣,只希望偶有所得,近年,更是慢慢无耻到不为虎头蛇尾而汗颜,甚至常为自己无知去辩护。我怕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通读普鲁斯特的全篇了,也可能不会再读《尤利西斯》或者《荒原》。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发现,若不是巧合,这辈子很多书你可能都不会重读了。普鲁斯特的文本,往往让人联想到文本内部时间与人生物理时间的对比,“人生太短,普鲁斯特太长”,还好现在有了这个不错的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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