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励志故事

李大钊生平简介 揭秘李大钊是怎么死的?

2022-01-12 16:41:11

励志故事

公众号 李大钊,字守常,1889年10月29日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七岁起在乡塾读书,1905年入永平府中学,1907年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青年时代,目睹在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国家危亡局势和社会黑暗状况,激发了爱国热忱,立志要为苦难的中国寻求出路。辛亥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窃夺后,开始发表文章,揭露军阀官僚的统治只是加深了民族的灾难和人民的痛苦。

1913年,含愤东渡日本,就读于东京早稻田大学。中国袁世凯政府提出二十一条亡国条件后,在日本参加留日学生总会的爱国斗争,向国内寄发《告全国父老书》。这时,开始接触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学说。1916年回国后,积极参与正在兴起的新文化运动。他在《青春》一文中号召青年“冲决历史之桎梏,涤荡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

他积极抨击旧礼教、旧道德,向当时抬出孔子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反动势力展开猛烈的斗争。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使大钊同志受到极大的鼓舞和启发。他逐步明确地站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成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

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同志第一个走上绞架,从容就义。时年尚不足三十八周岁。为纪念李大钊同志,发扬他伟大的共产主义革命精神,中共中央于1983年3月18日将他和他的夫人赵纫兰同志(1883年——1933年)的灵柩移葬于新建的李大钊烈士陵园。

以上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李大钊简介,接下来看看李大钊是怎么死的。

1927年4月28日下午2时,李大钊等20名革命志士被军车押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执刑者为了延长他的痛苦,特别使用了“三绞处决”法。

敌人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开庭判决:对大钊同志等立即处以绞刑。敌人不敢举行公开的审判,而由所谓的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所、京师警察厅所组成的“军法会审”,竟是偷偷地在警察总监的一间客厅里匆忙进行的。当下午大钊同志等被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秘密杀害时,更是“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反动派害怕大钊同志及其一同殉难者在群众中的巨大威望,害怕革命人民的力量,他们只敢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一罪恶的勾当。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绞刑基本废止,对判处死刑的犯人多沿袭旧时广为采用的砍头法执刑。时至1919年,在袁世凯死去以后继任总统的黎元洪下令禁止用砍头法执行死刑,国民政府遂从英国进口一架绞刑机,开始改用西式绞刑代替砍头。

从当时的报道看,坐落在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刑场摆设有两架绞刑机,李大钊是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用时较长。《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大钊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有关人员回忆,李大钊受刑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分钟”的两倍,约有40分钟。当年也被抓进监狱的李大钊长女李星华回忆说:“反动政府把父亲视为‘罪魁祸首’,对他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刽子手们对别人只施刑二十分钟,而对他施刑长达四十分钟之久。”李大钊之所以被施刑时间较长,从当时的传闻和一些迹象分析,应该是刽子手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处决法”。

李大钊在受刑时说的话语已无从考究,但“力求速办!”,很可能是他最后留下的声音。

就在这绞刑架下,在杀人的刑台上,大钊同志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他对死亡和对反动派最大的蔑视,对党、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嘲笑那些杀害他的匪徒“好像热锅里的游鱼一样,还想昏头晕脑地来演丑戏”。他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中国、在世界,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为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大钊同志战斗了一生,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牺牲的时候,年仅三十八岁。

“杀人者终必覆灭”,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迎来了李大钊预言的“青春中国”。在胜利的时刻,党和人民更加怀念用鲜血和生命开辟道路的李大钊等无数革命先烈,誓言为烈士报仇雪恨。党中央决定将李大钊被害案作为镇反肃反的第一号重点案件,指定彭真和罗瑞卿负责查办。罗瑞卿在中共中央直属各机关、中央国家各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和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干部大会上的报告《我国肃反斗争的成就和今后的任务》中指出:“运动查出了十万多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其中已经混入党内的有五千多名,混入共青团内的有三千多名。有不少反革命分子是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刽子手,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在中央国家机关就查出了二百二十多名,杀害李大钊、陈潭秋、毛泽民、李兆麟、罗世文等同志的凶手,迫害方志敏、王若飞等同志的特务、反革命分子,都被清查出来了”。(《学习》杂志1958年第1期)

然而,新中国成立时距李大钊等被害已22年,奉系军阀覆灭后,杀害李大钊的刽子手们纷纷投靠蒋介石,继续为非作歹,抗日战争爆发后,其中一些人又卖身日寇沦为民族败类,对祖国和人民犯下了新的罪行。抗战胜利和新中国成立后,他们自知罪不容诛,纷纷化名隐匿。茫茫人海,何处搜寻?

为镇压反革命、给先烈复仇。新中国公安人员以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侦破,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提供线索。经过周密侦察,在北京居民中发现了一个名叫“吴博斋”的人,经反复核实,“吴博斋”真名吴郁文,曾任“京师警察厅”侦缉处长,正是“四六”大逮捕的主犯,以李大钊等革命先烈的鲜血换来了张作霖的“文虎勋章”。奉系军阀覆灭后,吴郁文又任蒋军中央宪兵教导总队上校总队副等职,参与镇压“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全面抗战爆发后叛国投敌,在华北汉奸伪政权中历任“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侦缉总队副”、“天津警察局特稿科长”等职,继续反共反人民20余年。侦查确定后,于1951年6月20日缉拿归案,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鉴于他在被捕时已身患重病,经批准判处死刑后不予执行,继续治疗,1953年6月17日病死狱中。

在吴郁文落网的10天之前,1951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居民赵某的一封检举信,打开信封,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映入眼帘:

谨向政府举报,数年以前,曾在北京西北角寺庙露面的“了明禅师”,实系认贼作父的汉奸、特务分子,民国十六年,就是他率领军警搜查苏联大使馆,致大钊和先烈数十人惨受绞刑而殉难……望政府迅即觅取线索,务求捕获,以彰国法。

接到如此十万火急要案,北京市公安局岂能怠慢,当天便紧急上报彭真、罗瑞卿和北京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冯基平(原中共辽阳县委书记、与李兆麟同为辽阳第24路义勇军主要领导人),遵照彭真、罗瑞卿、冯基平的指示,成立了专案组,严密查询“了明禅师”的真实身份和下落。

“了明禅师”真名雷恒成,化名赵志安,系清王朝远房皇亲。清末留学日本,学习警察技术,于宣统元年即1909年被清廷赐予警察兵科举人,供职于京师警察厅。1912年2月29日夜至3月2日,袁世凯为对抗孙中山和南京临时政府要他南下就职的邀请,守卫北方军阀老巢,一手策划了北京兵变,以制造“北方不稳”的假象,雷恒成奉袁之命,先是派警察参加兵变,参与焚掠北京东城、西城和北城,后又以“维护秩序”为名,屠杀北京市民,掩盖事实真相,连事实上已成为袁世凯传声筒的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在亲眼目睹惨状后,也不得不承认:“警察不过是脱掉制服同当兵的混在一起。这一切都是预先商量好的……整个骚乱中最令人痛心的是:没有一个士兵受到惩办。可能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有些贫苦年迈的苦力,还有些妇女因为在被大兵毁掉的建筑物上废墟上捡走些小木块或小铁片,就惨遭斫头”(胡绳武、金冲及:《辛亥革命史稿》第4卷)。这次兵变中,北京居民遭受生命财产损失者数以千计。

此后,雷恒成在历届北洋政府中一直供职于警界,1927年4月6日,时任“安国军总司令部”侦缉处副处长兼侦缉队队长的雷恒成,和吴郁文一起,各率部下直接执行了“四六”大逮捕,此后雷恒成又对被捕人员进行了残酷刑讯。“东北易帜”后,雷恒成担任东北军宪兵司令部侦缉处长,曾于1930年4月12日参与破坏中共满洲省委,并在审讯中再次对赵尚志等被捕人员使用毒刑,受到赵尚志的严词痛斥。因其性情残暴、刑罚严苛,故有“雷锤子”之称。“九一八”后,雷恒成随东北军警撤退到北平,不久叛国投敌,追随殷汝耕组建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7年“七七”后因汉奸罪被国民党第29军逮捕并判处死刑,执行前脱逃。华北沦陷后,雷恒成又追随王克敏、王揖唐等大汉奸,投靠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在河北、山东等地历充专员、道尹等伪职,最多时曾管辖22个县,双手沾满人民鲜血。抗战胜利后,雷恒成化名“了明禅师”,一度隐匿于北京,后又逃往南方。

经过公安人员严密搜寻,雷恒成这个民族败类、人民公敌终于在上海落入法网。1952年10月20日,雷恒成在审讯时供认:“当时只知道李是共产党头子,是著名的‘南陈北李’(即陈独秀和李大钊——引者注)……李大钊的小号勃朗宁手枪被我留用了”。讯证明确后,华东公安部在处理意见中指出:“查雷犯恒成系大汉奸,又确系杀害我党领袖李大钊等十余同志(原文如此——引者注)主谋之一”,建议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并于同年12月17日经部长许建国(后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等职)审阅批准。1953年4月26日,“一声正义的枪声,使这个血债累累的大汉奸、杀害李大钊等革命先烈的刽子手,有了应得的下场”。

杀害李大钊的另一大刽子手王振南也受到了人民的审判。王系浙江绍兴人,自北洋军阀至蒋介石政府,一直效力于旧司法界。曾任“京师审判厅”刑庭推事(当时对法官的称呼)。老同盟会会员、辛亥革命后广东军政府司法部第一任副部长汪祖泽(汪精卫长兄汪兆镛长子,国民党统治时期担任广东高等法院院长)斥之为“热心利禄,不明正义”。

    

上一篇:陈独秀活动年表     

下一篇:李大钊个人资料及大事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