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痕痕一起搭档快要八年了。而今天,终于,她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以一个出品人的身份,我们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在我和她坚不可摧的友谊之下显得薄弱,显得太过新鲜而没有时间积累,然而,却几乎颠覆了我心里对她的认知,或者说,我曾经对她的认知,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她把我们还原得都太真实了。其实仔细想想,她写的我们这些人,无论是我、落落,还是笛安、安东尼等等,都是在当下年轻读者心中呼风唤雨的偶像级作家,我们常年活在读者的宠溺里,披戴着彩虹光环。然而痕痕却走出来,小声却坚定地告诉大家: 他们脆弱着呢,他们无赖着呢,他们自卑着呢,他们平凡着呢。
痕痕用她冷静而精准的文笔,一点儿一点儿把我们外壳上的亮片剥去,让我们换了睡衣,卸了浓妆,仿佛一颗煮熟剥壳后的鸡蛋般,又稚嫩又脆弱地摆到了桌上。我在看完写我的部分,一度愤愤不平地质疑她, 你干吗这样赤裸裸地揭发我?我可是公司的商业品牌啊。
阅读《痕记》里关于我的篇章,仿佛就像乘坐倒流的时光机。那些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仿佛无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快闪底片,虽然消失了色泽,但依然在每一个骤然撞向自己的瞬间,唤醒无数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碎片,仿佛湖底一尾鲤鱼一摆,激起淤泥里无数早已沉淀了的闪光鳞片。
记忆不再是我主观润色后的样子,这些往事里的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少年偶像,不再励志不再动人,在痕痕的记忆里,我和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平凡而又脆弱,敏感而又自我。
我和痕痕吵架么?
当然吵。
最近的一次我们大吵,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生了好大的气。归根结底很简单,就是她和阿亮约了别的朋友一起吃饭,而忘记了叫我。作为一个拥有极强霸占欲的人来说,我难以容忍阿亮和她心中有任何的朋友比我还重要。我生气从而一个人去吃饭,手机关了,吃完自己坐车回家,司机对我说: 痕痕一直打你电话,说找不到你。 我对司机说: 不用理她,送我回家就行了。
结果车开到小区楼下,我看见她和阿亮抬着公司会议室那个读者送的巨大的玩具狗熊在小区门口等我。(后来我有嘲笑她们, 你们两个是有多幼稚啊? )她们两个满脸笑容地拍拍我的车窗,拿着狗熊的手做各种动作,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痕痕的嘴型是在说 别生气啦 ,但我只是很冷漠地让司机继续往前开,没有任何的停留。我看见车窗上她失落又紧张的面容消失在视线后方。随后甚至任凭她在我家门口如何按门铃我也不开门。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发现她靠着墙壁坐在走廊的地毯上。她也不砸门,也不发飙,也不死按门铃,只是看见我打开门的时候她局促地站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颗眼泪轻轻地掉下来。
你看,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这样近乎没有原则地让着我的。我觉得我的很多坏毛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三个女人宠出来的。我妈、阿亮,还有痕痕。
但我也只有在她(以及阿亮,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面前,会这么歇斯底里地暴露自己幼稚而蛮横的一面。因为我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无论我们之间发生多么严重的争吵,我们总会合好如初的。我们彼此都深信这一点,所以我们敢在对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也许我和她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世界上很少数几个,就算暴露再多的缺点在对方面前,也依然不会丝毫讨厌对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