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网络社交媒体中兴起“晒天气”的风潮:每有蓝天白云,微信朋友圈大都会被“天空蓝”刷屏;每遇雾霾天,“吐槽”大大增加,不少网友说“我也是醉了”。可见,空气质量好坏变得格外引人关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我们该怎样留住更多蓝天,创造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强调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可以说,坚持绿色发展,是保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环境治理出重拳
2015年的第一天,期盼已久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提出了对环境污染“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狠招,成为治理污染的“钢牙利齿”,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环境保护部手握治污重典“强势环保”,公开约谈20多个城市的市长、叫停小南海水电站……中国环保制度将会更加严格。
由于历史积累的问题较多,我国资源环境形势严峻,存在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严重、风险隐患高等问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和瓶颈制约。“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要求,强调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指标。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空气、水、土壤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近年来,空气、水、土壤污染严重,甚至触目惊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今后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战役。力争到2020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程度减少;水环境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治理需要联防联控、齐抓共管,跨区域、跨流域、跨领域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多污染物综合治理的协同效应和区域流域的共治效应,推动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整体效果。
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保护环境不仅要治理已有的污染,更要减少甚至杜绝产生新的污染,否则就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怪圈。下一步最重要的是用好污染减排这一重要手段,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的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治理环境必须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好地保证天蓝地绿水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还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作出一项重大改革,就是提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从体制上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让环保执法队伍真正强起来。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是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只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山更绿、水更清、林更密、田更肥、湖更美,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梦想才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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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1.减少污染物排放;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5.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6.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7.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8.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9.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10.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
水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条防治措施: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3.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4.强化科技支撑;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6.严格环境执法监管;7.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8.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9.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10.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