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是威廉·福克纳著作的第一步成熟的作品,该书在网上的评分也是相对不错,下面就跟小编一区来看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吧!
喧哗与骚动,一个极美艳的书题,它得名于莎翁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的一句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就内容而言,书与题相契,福克纳似乎真的就着这句词展开了一场愚人的梦,这个梦关乎很久远的故事,故事中的人饱历悲辛,满身尘罪,他们最终与时间和解,从蛮荒中蹀躞而来。
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国南方的古老望族康普生家族的衰败历程,在故事的起头,这个家族就已经从里到外都昭示着它无以为继的动摇状态。因为无望而变得冷漠的康普生先生长年与艰涩的谬论和哲学为伴,自私的康普生太太日夜缠绵于病榻,不受重视的杰生自私贪婪,几乎毫无智识的班吉明好比一颗不定时的炸弹,家族唯一的女孩凯蒂失去贞操。
迷茫失落,信仰坍塌,彼时的族中长子昆汀从里到外都透露出深深的无能为力,他软弱得无可挑剔。
在这个故事里,唯一贯穿全文的线索凯蒂是一个搅动全局的不安分子,她的失贞率先打破了康普生家族的虚假平静。她的失贞在族人眼中有悖于南方传统的雍容尊贵的淑女风范,这好比一点火星子点着了整片枯草场,南方最后的旧贵族似一整片枯草场被点燃,以大山倾倒之势从此走向崩坏。
相较康普生家族中其他荒唐的人,昆汀无疑是顶荒唐的一个,他笃信他那酗酒父亲于烂醉中了悟出的一套钟表杀死时间的理论,甚至真的砸碎手表企图解放时间,可我却最为他动容。昆汀软弱而执拗,于荒唐中有着彼时人们没有的温情,他替妹赴死,在旧南方贵族的荣光里,慷慨以继。
但说到底,最打动我的,不是昆汀的死,而是他对于胞妹畸形的情感。
表面看去,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尊严与高贵,实则不然。他深沉爱护凯蒂,甚至早在孩童时代就不止一次表露过这种变态情感。当他在奶奶过世那日训斥穿着衬裤坐进泥水里的凯蒂,当他因为凯蒂和小混混接吻而愤怒挥掌,他非比寻常的心思已经十分明显。他是可能从未对她有过非分之想,却不可能自始至终都不爱他的同胞妹妹,而仅仅是爱着寄放在凯蒂身上的所谓的康普生家族至尊无上的贞操。当他得知凯蒂失身于达尔顿,竟冲动至执刀冲凯蒂比划,彼时他的行为早已失去理智,意识串线、言语破碎。由是,那夜的深谈已经不是贞洁问题那么简单,他已为她设想未来,为她的前路忧心忡忡,不断伸手要拉她上岸,甚至不惜向父亲揽下乱伦的罪名,不惜替妹自杀赎罪。
第二章中福克纳铺了大段大段的篇幅来叙写昆汀与买面包的小女孩的故事。昆汀想让小女孩回家,这与他从前想引导妹妹回归正途如出一辙,他两次试图作为一个高大的骑士,胯下一匹高头大马,英勇拯救自己想保护的人。可他是个失败的骑士。自小以来的家族荣誉光环、长子的身份和古老神话的熏陶使得他意识里的英雄主义色彩浓厚过头,他总想充当一个拯救者的角色,可帮助小女孩最后被倒打一耙的结局是有目共睹的,他无法拯救那个小女孩,正如他无力拯救自己的妹妹,不仅救不了人,反而还将自己搭进去。
后来,在清楚自己再无能力维系家族往日荣耀,并且甚至连凯蒂都无力保全的双重打击下,昆汀不胜折磨,最终一步步走向死亡。而事实上,昆汀也非死不可,在与时间非输不能终结的一役中,他只能带着最后的家族荣光有尊严地惨败。
他消逝在水中,如同一颗手表将时间杀死,一堆挂钟将手表杀死,对于时间和未来的无力与恐惧将他杀死在现实中。
其实,同样是爱凯蒂,班吉明比起昆汀要幸运。与昆汀畸形的爱稍有区别,班吉明爱凯蒂,很纯粹,他的爱出于本能。班吉明于凯蒂是个十分特别的存在,凯蒂于他而言也是。在他三岁的智力所能企及的维度下,他用尽了全部力气去爱她,在所有人都妨害、厌弃她时,只有他在意识矇昧的躯壳里从始至终支持、爱护着凯蒂,以咆哮,以哭泣,甚至以故事最后的沉默。
说班吉明的爱出于本能,并无虚假成分,由于天生智力低下,他无法言语,甚至无法达到正常孩童的智力思维,但他的感官是却异于常人地敏锐,他能捕捉到细微的气味和情绪,他能闻到人们身上的树木辛香,也能察觉凯蒂的失常情绪。他始终迷恋凯蒂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一旦那种气味消失,他就发狂。他曾经两次将凯蒂推向浴室,第一次是为让凯蒂洗掉香水味,第二次则是在凯蒂失贞之后,他敏锐地察觉到凯蒂的变化——“他看了她一眼就明白了”,于是他再次本能地将她推向浴室,他咆哮如雷,他要她像从前洗掉香水味一样地洗掉不贞洁。
如果不贞洁真的能够在浴室中冲洗掉就好了,如果水真能涤净万物,世界上何至于有那么多人不能承受的罪孽与痛苦。
书中曾提到班吉明一生深爱着的三样东西:康普生家变卖掉的最后一块牧场,炉火,以及凯蒂。我私自调换了福克纳原本安排的顺序,我将凯蒂放在最后,首先因为班吉明在其中最爱的是凯蒂,另外,凯蒂也是他失去的最后一样东西。毕竟他在失去凯蒂以后的混沌时日里,仍然总是因为想起有关凯蒂的模糊记忆而牵动情绪。
昆汀死后,南方贵族门庭迎来了最终的崩坏和没落,康普生家族渐渐走向灭亡,每个人的结局都已若隐若现,只待时间腾挪。每个人都有苦处,每个人都曾孤独,我用这句话来概括书中的每一位家族悲剧的罹受者,毫不为过。
凯蒂没错。
小昆汀风流成性,在亲舅舅杰生的背地剥削和欺辱中艰难长大,最终用最好的手段轻易摧毁了他的多年积蓄和未来。杰生阴鸷,自私,残暴,癫狂,可他身上每一处明显的暗斑无一不是拜整个家族所赐,也无一不是拜他与生注定的残缺和长年遭受的不公所赐。
整部书三十万字,满溢着充斥威严的上帝视角和意识流的成分。字里行间、方方面面,福克纳都在以一个古老神圣的旧贵家族的没落和族人的多重悲剧向我们展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那场浩大而充斥血泪的新走势引发的南北冲突带来的压抑和苦难。
那是据守在南方的古老家族,他们常年宿在牧场,青草泥香,岁月悠长,长年累月的保守主义,使他们对北方的新思想保有固有的怀疑,南方的牧场,那当然是南方贵族的最后一片乐土,但随着终将发生的南方道德底线的坍塌、浪漫情怀的消弭,终将到来的事情也绝不会无端背信。
记得书中附录最后一句话概括了不属于康普生家族的黑佣的一生:他们就这么一直艰辛隐忍地生活着。我想这句话不仅仅是说给迪尔希与她的子孙的,这是说给彼时所有曾经罹受苦难的人们的。
破裂当然是疼痛的,固守却也不见得快乐,故事的后来,为康普生家族劳碌一生的黑人女佣迪尔希这样说:“我之前看到了初始,现在我看到了终了。”她是福克纳安排在全书中的唯一一个清醒睿智的人物。一个时代的事情,被她一句话概括了。
《麦克白》第四幕第三场中有一句词,私以为能够应答书题。
——“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