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佬》是一本由[尼日利亚] 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2.00元,页数:4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国佬》读后感(一):美国佬 Americanah | “西方至上主义”还是“白人优越主义”
欢迎关注我的WeChat订阅号电影《Black Panther》最近热映的《黑豹》把“非裔美国人”所遭受的有色人种歧视问题再一次推上了热议话题榜,似乎就算美国有过一任受人敬佩的黑人总统奥巴马,也改变不了非洲文化和美国文化之间存在一条“大裂谷”的现实。放眼今天的西方主流社会,有色人种与白人的话语权力依然不对等。无论是非裔群体,拉丁裔群体,还是亚裔群体,其自身文化都因白人文化的影响而被迫发生改变。《黑豹》的导演瑞恩·库格勒说:“我们(黑人)总是被教育说,我们已经忘掉了那些我们身为非洲黑人的东西,我们丢掉了自己的文化,现在只能拾人牙慧过日子”。
谈及非裔美国人的文化、社会认同,就不得不向大家推荐一本以第一视角创作的小说。
一本探讨非裔美国人眼中的种族问题的小说《Americanah》这位尼日利亚裔美籍作家Chimamanda Ngozi Adichie从“尼日利亚式成功”的角度出发,尝试以微观视角审视美国生活,观察、描述了另一种美国梦。她在博客上记录所见所闻,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出来,同时像解剖一只兔子一样地分析自己的心理活动。“她开始,渐渐地,觉得自己像是只秃鹰, 如啄食动物尸体般在人们的故事里挖掘她能利用的素材。有时勉强联系到种族。有时不相信自己。写得越多,她变得越不确定。每一篇帖子都是剥去一层自我,直到她觉得赤裸、虚假为止。”
《经济学人》是这样评价这本书的:一部令人心驰神往的作品,亦是一本重要的著作。对种族主义细微透彻的观察是这本书的力量和独创性所在。
书中提到的博客为我们提供了独特的角度来观察美国生活,以下为节选:
“在穿着打扮上,美国文化自成一体,那不仅漠视这种展示自我的礼节,并把那种漠视转变成优点。‘我们太出众/繁忙/有个性/不拘泥,懒得顾及我们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所以我们可以穿着睡衣上学,穿着内衣逛商场。’”“他们讨论电影,在这儿,电影和书仿佛一样重要。于是我们看电影,然后写观影报告,几乎每个人都得A.”“她把‘文化’视作专属于有色人种的陌生多彩的宝藏,一个始终能与‘富饶’挂钩的词。她不会认为挪威有什么‘富饶的文化’。”“在美国的公共话语里,‘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时常与‘贫穷的白人’归在一起。没有贫穷的黑人和贫穷的白人,只有黑人和贫穷的白人。真实怪事一桩。”“在美国,宗派主义活跃兴盛。有四种划分——阶级、意识形态、地区和种族。第一条,阶级,非常简单,富人和穷人;第二条,意识形态,分为自由派和保守派,不仅在政治议题上存在分歧,而且一方相信另一方是邪恶的;第三条,地区,分为北方和南方;第四条,种族,白人永远在上层,特别是祖先为英国新教徒的白人。”“她在凯尔西身上看出美国自由派人士的民族优越感,他们大肆批评美国,但不喜欢你那样做;他们期盼你沉默感恩,并且时刻会提醒你:不管你来自哪里,都远不如美国。”“在美国的流行文化里,看不见漂亮的深肤色女性。(另一个同样看不见的群体是亚裔男性。可至少他们能有机会聪明过人。)在电影里,深肤色的黑人女性可以扮演肥胖和蔼的女佣......”“Black Lives Matter” Photo by Devin Allen在回忆学生时代的部分,作者写到,她当时的男朋友把“你看上去像美国黑人”视为至高无上的恭维。作者尝试着把读者带入场景,从而使读者能够切身体会到刚来美国的非洲人与在美十几年的非洲人之间的隔阂——“她确信,在她离开后,理发姑娘们会议论她。那个尼日利亚姑娘,因普林斯顿而自以为非常了不起。瞧她吃的麦片棒,她不再进食真正的饭菜”。她记录了自己的族人如何理所当然地把英语、法语称为“高雅的语言”,也记录了她在理发店向非洲女孩夸耀美国如何改变自己习惯时的优越心情。
作者对自己同族人的观察细致入微,用冷静、客观的笔触勾勒出非裔美国人是何种向往心中所幻想出来的那个西方世界,以及如何说服自己把白人主导的媒介奉为神明的,她甚至能够辨别出眼前的同族人是否在“试图用美国腔调和口语连音来弥补其在乡村长大的贫苦背景”。显而易见的是,由于身为移民的不安全感,大多数非裔美国人都会“故意把某一部分的自己、某些更本质的自己,留在遥远而被遗忘的地方”。
“E PLURIBUS UNUM”今天的美国依然高呼自由、平等和民主,国徽上这句拉丁文格言“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令人神往。“合众为一”,除了要将十三个州合为一体之外,还表达了全美利坚公民乃至全人类,都生而平等,都拥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希冀。可现实是,即使你受过高等教育,谈吐儒雅,为普林斯顿大学做研究,你也很难避免肤色、母语和文化背景招致的歧视。
白人优越主义在美国根本就不算个新闻。作为种族意识形态中的一种,白人优越主义认为白色人种(除犹太人)优于其他有色人种,“只有白人拥有灵魂,白人天生智力出众,只有白人才有统治国家的能力”。
以下为维基百科上关于白人优越主义的解释:
白人优越主义(White Supremacy)是一种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张白色人种族裔优越于其他族裔。大众普遍认为,白人优越主义与种族主义,特别是歧视非白人和反犹太主义有关连。白人优越主义往往充满偏见和歧视,并主张某类欧洲人是优等人种,肤色与优等程度直接关联。部分较极端的白人优越主义者,认为仅纯正的雅利安人种后代才是真正的白色人种,其他的东南欧与东亚的人即使拥有浅肤色也不算在内。在美国重建时期前后几十年间,白人优越主义在政治、文化和经济上盛行;在南非的种族隔离时代和纳粹德国统治下的欧洲,这一思想也是同样盛行。白人优越主义,像其他优越主义(Supremacism)一样,根植于民族优越感和对霸权的欲望。它有着不同程度的种族主义和仇外倾向。白人优越主义通常与种族清洗和种族隔离结合,但并不一定是从其而来。他们会说“黑鬼”等歧视性用语。以种族划分优劣的现象仅仅是在美国盛行吗?当然不是。
有色人种在英国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在求职时,即便白人与黑人候选人拥有完全相同的资历,前者得到这份工作offer的几率近乎是后者的两倍,而这仅仅是因为前者写在简历上的名字听起来更“白”。前英国首相卡梅伦就此评论道:“为了得到面试邀请,一个黑人女孩不得不在投递简历之前把名字改成Elizabeth, 这在21世纪的英国是一个令人不齿的社会现象。”结果是,为了保障有色人种在求职之时被公平对待,英国的行业巨头们默契地在接受简历时抹去了求职者姓名与照片两栏。
在尼日利亚,如下言论司空见惯,“……等你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后,一定要找个白人。找一个你在英国的白人朋友。告诉大家他是你的总经理。你会发现一扇扇门将为你敞开,因为你有一个欧洲佬当总经理。连酋长也有几个白人在他需要时拉出来充门面......”。是否由白种人担任要职,竟然是鉴定一个公司是否值得信赖的考量因素。在香港,从服务行业,到教育行业,“白人崇拜”无处不见,体现在雇佣和裁员上的“白人偏好”也只是冰山一角。甚至连学校田径队选拔体育生苗子时,也更多地向白人抛出橄榄枝。有时候这种心理十分微妙,以至于我们难以察觉到自己正在潜意识地迎合白人优越主义。或者说,我们其实明明有意识到,可每个人都假装不是那么回事。
三K党(英语:Ku Klux Klan, KKK)是指美国历史上和现代三个不同时期奉行白人至上主义运动和基督教恐怖主义的民间仇恨团体,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该组织常使用恐怖主义方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至今仍可以通过Google搜索其网站申请加入。白人优越主义在亚非拉地区根深蒂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历史上西方列强成功通过殖民塑造了统治者形象——近代历史上的文化渗透、科技控制、经济压制等例子不胜枚举。西方殖民者们曾经用先进的教育、立法和娱乐让殖民地的人们开了眼界,其余震则是亚非拉人民总是将“上乘的品质”与西方白人联系在一起,本质上来说是人类都会犯的错——混淆概念。虽说一味认为“西方的”等于“优质的”是不理智的,但有意思的是,哪怕只是表达对文化、科技和生活方式的向往,也很容易被扣上“崇洋媚外”的帽子。(在我看来,小粉红四处抬杠的现象有一点“一帮较弱民族主义者叫嚣另一帮较强民族主义者”的味道)
电影《To Kill a Mocking Bird》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片尾独白有一句是“You never really knew a man until you stood in his shoes and walked around in them”. 事实上,与其强调“人人平等”的美好愿景,不如更多地把目光聚集在“感同身受”的同理心培养上,在国民教育的投入上再加一成,毕竟在解决歧视问题之前,先消灭愚昧、贫穷、偏见也许来得更有效。
欢迎关注我的WeChat订阅号最后,如果你喜欢“美国腔”比较浓的译著,那么张芸翻译的这本《美国佬》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译者会犯一些因在美生活经验有限而导致的小错误(例如P149在主人问作者要喝茶还是别的饮料时,译者将作者同伴的回答“那就茶吧,谢谢”误译为了“茶很好”),但总体来说这本译著读起来非常原汁原味。
《美国佬》读后感(二):黑色皮肤穿透偏见的黑夜
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提醒西方读者,非洲不再是刚果河深处的疯狂、巫医的面具,非洲同样处在全球化的巨网之中。西方有的,非洲也在模仿着有,这样的“拟真”让向往西方的他们狂热、困惑和焦虑。她的小说集《绕颈之物》中文版封底上印着《纽约时报》的评论“阿迪契描述的尼日利亚不像我们在电视或报纸头条上所看到的那样,她的故事与国家内战、政府腐败或致命的疾病毫无关系”。为什么非洲题材的小说一定要与它们有关?阿迪契的尼日利亚前辈沃莱·索因卡鲜明表现出黑非洲文化传统中的非理性因素,钦努阿·阿契贝专注于后殖民时期非洲的混乱与腐败,前辈作家为非洲文学找到它独属的特色,但这种特色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原始的、非理性的刻板印象,成为西方视野中的“他者”。
面向西方世界写作的阿迪契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是迎合西方语境,还是直笔真实境况?她的处女作《紫木槿》讲述一个尼日利亚中产阶级家庭在90年代内战的遭遇,《半轮黄日》则回溯60年代的内战历史。《半轮黄日》被誉为师承了《瓦解》与《大河湾》的经典——有趣的是,《美国佬》里也提到这两本书,美国朋友说着“《大河湾》使我真正理解现代非洲是怎么运作的”,伊菲麦露轻嗤“一个破碎的自我写照,为没有出生在欧洲、成为他心目中因其创造力而高人一等的种族中的一员,感到如此受伤、如此卑微,以致把他臆想的个人的不足转变成对非洲厌烦的鄙视”——阿迪契并非让尼日利亚成为新闻报道中的文学化符码,不写呼喊口号的政治小说,重要的是战争带来人伦关系的破裂与重塑,以及女性如何找回自己的位置,从“拟真”走向真实的自我。阿迪契的小说不玩花招,不炫技艺,细节似水流过,情节是照出现实的镜子。
后战争年代的尼日利亚是机会蓬勃的、混乱与狂躁并存的新世界,价值观颠覆,人伦关系重组,烈火烹油般热闹。中产阶级纷纷追逐想象的西方,以为国际学校、英语教学、与白人合作,乃至踏入西方土地,就能获得真正的“西方感”。殊不知这也是置于“他者”的误解。只不过并非刻板偏见,而是刻板艳羡。当拟真碰到真实,就会支离破碎,因为他们心中没有笃定的价值体系。小说集《绕颈之物》可以看作《美国佬》的序曲,书写美国的尼日利亚移民女性卡在故土与新世界的失语和尴尬之中。故土的传统扼住她们走向自由的脖颈,新世界又因黑色的皮肤挡住她们的未来。《美国佬》则是对《绕颈之物》的深化和希望,让失语的女性发声,让进退无措的女性行动,找到真实的自我。《美国佬》也写出一代尼日利亚中产阶级的焦虑与惶惑,他们身份的暧昧与矛盾,以及社会、种族、文化和个人困境下鸿沟,灼灼照出的分明是中国的倒影。
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在拉各斯相遇并相爱,他们都向往美国的新生活。乌茱姑姑早年是将军的情人,享受荣华富贵并为将军生下儿子戴克。将军因政变死亡,姑姑带着戴克移民美国。伊菲麦露申请到美国读大学,她的父亲却无法负担留学费用,伊菲麦露只得投靠乌茱姑姑打零工为生。奥宾仔无法来美,伊菲麦露的学业又遇到困难,她只得放弃爱情。伊菲麦露在当保姆的白人少妇金柏莉家里认识了金柏莉的表弟、富二代柯特。后来她又交往了耶鲁讲师,严谨的非裔美国人布莱恩,在布莱恩的帮助下申请到普林斯顿研究员的职位。伊菲麦露开设了博客“种族节,或一个非美国黑人观察美国黑人(那些从前被叫做黑佬的人)的种种心得”,成为知名种族议题博主。但是她始终遭遇白人社会的玻璃天花板,就如同考取医师执照的乌茱姑姑被患者认为“不专业”非要白人医师诊治。得知了奥宾仔的消息,她决定回国。奥宾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因为911事件,只好与母亲趁着访学的机会非法滞留英国,用假身份打工,最后被遣返。回国后,奥宾仔与富家女柯希结婚,靠着特权阶层的资源又恢复了中产地位,但他的内心始终游离“想用针把这一切戳破,放掉所有的气,获得自由”。英语教授的儿子在英国饱受尊严的践踏(还有发达老乡的刺激),回国后急切渴望找补,哪怕没有爱情也愿意接受带着资源的妻子,奥宾仔可比伊菲麦露软弱得多。
尼日利亚不少地方和中国简直太像。中产阶级们探讨将孩子送进国际学校,因为本土学校太糟糕。特权阶级和官员勾结,获得第一手资源赚得大钱。年轻姑娘乐于当“小三”因为能获得财富。小说把握住了尼日利亚狂躁的乐观,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金钱,只要有人脉,就能跻身富人阶层,然后顺理成章移民西方,成功“漂白”。矛盾在于,他们急切渴望实现心理上的“白化”,但是在白人社会眼里,他们的黑肤色始终是一面墙,是黑夜,让他们只是“黑人”符码。“拟真”的想象不再管用,种族隔离墙冷冷存在。金柏莉言及黑人必称“美丽”,把文化视作专属有色人种的陌生多彩的宝藏,一个始终必须能与“富饶”挂钩的词。白人教工一字一句地说着英语(不知伊菲麦露也会),这些过分小心的平等话语其实是隐而不发的歧视。
伊菲麦露回国后,发现自己被不自觉地归类成已然漂白的“美国佬”,美国代表了繁荣、发达、文明和先进,那些尼日利亚的海归也这样认为,他们抱团结社,回味着西方的美好。她依然坚持独立思考的路线,继续写博客,写犀利的采访报道,而不是迎合中产阶级趣味去写虚空无物的东西。
伊菲麦露是一个理性的旁观者,她的博客可以看作阿迪契的自况。伊菲麦露笃定自己想要的,行动力超强,柯特爱上了当保姆,有独立思想的她,这就比《绕颈之物》里卡玛拉到美国家庭做保姆,本以为自己的价值受到女主人的肯定,结果发现只是自我的幻觉(《上个星期一》)更进一步。《婚事》中的妻子嫁给没有爱的美国丈夫,原本以为来到新大陆开启新生活,却发现只有冷漠和暴力。丈夫冷酷地纠正她对事物的称呼,这是自我身份被丢弃的隐喻。伊菲麦露在美国感受到事物的重新定义:只有到美国,才发现黑色皮肤不止是黑色。黑人之间也有隔阂,非洲人参加非洲学生会,非裔美国人参加黑人学生联合会,非洲黑人和美国黑人之间也有误解。心目中的拟真碰上了冰冷的真实,她没有选择封闭和自怨自艾,而是主动揭露出种族境况的真实。不再假装美国口音,为天生的卷发快乐,她对美国社会的观察幽默犀利“许多美国黑人自豪地声称他们有部分印第安血统,意思是,谢天谢地我们不是百分百的黑人。意思是,他们没有太黑”“究竟我们为什么非要提到种族不可?我们就不能全是一样的人类吗?那恰恰正是白人的特权所在,你可以讲那番话,对你而言,种族并不实际存在,因为那从来不是一个障碍,黑人没有那个选择”等等。
独自呆在美国任劳任怨的妻子苦苦等待国内出轨的丈夫回心转意(《赝品》),奥宾仔的美丽妻子柯希也同样如此,这是和伊菲麦露对照的暗线。柯希是那种一切以丈夫为纲的妻子,生下女儿的第一时间就向奥宾仔道歉没生儿子。奥宾仔直说爱情不再希望离婚,柯希却还死守着中产阶级的婚姻秩序苦苦挽留。但奥宾仔就是不喜欢妻子太过完美的虚假,其实是,再漂亮的柯希不过仍是依赖男性的美丽花瓶,思想独立的伊菲麦露,哪怕顶着爆炸蜷曲的头发,依然散发出智慧的熠熠光芒。这才是奥宾仔无力继续婚姻,对伊菲麦露爱意重燃的根本原因。
伊菲麦露和奥宾仔的爱情是变易身份下一种“不变”的对照,是情节设置的必然。伊菲麦露主动离开了许诺她美国的前男友们,回国重新开启爱情。伊菲麦露行动力果决,思想独立,比《绕颈之物》的女性进步得多,这也是阿迪契希望女性应该成为的样子。不依附于男性,思想独立,经济独立,勇敢面对现实,理性又乐观。
阿迪契不是非裔美国人,也不是从小移民美国的尼日利亚人,她得以成熟地审视故土与美国的罅隙,揭露出漂浮其间的矛盾。阿迪契是一个鲜明的女权主义者,她在TED的演讲《女性的权利》引发热烈反响。《绕颈之物》中为了获得身份嫁给美国丈夫的妻子(《婚事》)完结在走还是留的矛盾中,《美国佬》将阿迪契的女权主张更进一步,让伊菲麦露果断顺应自己的意志,争取自己的权利,自由选择来去。意志就是成功,伊菲麦露是那类掌握自己命运的女性,勇敢地突破偏见的黑夜,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未来。
《美国佬》读后感(三):纯真的叛离者 --《文汇报》
尽管他们最后都远离了西方,回归故乡,但那种对共同价值的信仰依然承担了他们心中的“法律”,让他们面对移民之后生活依然能纯真如初。
文=索马里
W.H.奥登认真地分析过,侦探小说的作者们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喜欢将犯罪场景设置在大学校园里:因为对知识的追寻是一个理想化的教授唯一、全部的激情,而他和他人的关系则是基于他们与普遍真理的共同关系得以确立的。一个教授身上应该没有其他人会有的贪婪、嫉妒的罪恶(不然他既是一个坏人,更是一个坏教授)。当一桩罪案发生,原本纯真的、通过至善维系(因而不需要法律)的共同体受到冲击,法律必须登场,人心惊慌失落,直到真凶显形,法律就可以再次永远离场了。
从这个漂亮的观察出发,我们也许可以更能理解,当要处理美国的“种族”和身份问题时,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为何要将《美国佬》的很多的场景设置在尼日利亚或美国的校园里:伊菲麦露和高中和大学时期的男友奥宾仔受不了尼日利亚的黯淡氛围,一心追寻西方,这对恋人和他们周围的人,包括奥宾仔身为大学教授的母亲,他们拥有大致相同的审美和道德系统。包括后来女主角伊菲麦露成功去费城读硕士、后来因为运营了一个成功的批判种族主义的博客——“种族节,或一个非美国黑人对美国黑人问题的好奇见解”,而得到去普林斯顿担任研究员的机会,她谈了一个“美国黑人”男朋友布莱恩,后者在耶鲁大学任教。而伊菲麦露对美国的向往,一度也是被她的表姐——一个曾经在尼日利亚行医,偶然成了政客的情人因而被迫去美国生产的女医生所激励的,她的表姐在美国依然要痛苦地重新变回学生,才能考出医生从业资格证书。
说到底,“校园”象征了一种单一理念的共同体,所有的不谐音会鲜明地暴露自身或得到纠正,而理念之于人的重要性,也较之于其他社会场景更来得直接而迫切,就比如伊菲麦露和信奉左翼理想的知识分子布莱恩分手,也是两人理念的一步之差,毕竟“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三年,毫无罅隙的三年,像一张熨烫得平整光滑的床单” 。他们因为小型政治行动的瓜葛吵架,但也因“他们共同热爱的对象”巴拉克·奥巴马当选而终止。
他们分手的导火索,是布莱恩不能接受伊菲麦露撒谎,没有参加他组织的一场声援一个黑人校工的草坪抗议,这也会让读者急速抵达种族政治的核心问题。比如,“纯洁”的极端推演会导致美国的左派知识分子有一种自我正义的优越感,而令他们忽略现实和动机的复杂性。在她在美国的这最后一段恋情终结时,伊菲麦露发现男朋友布莱恩的“道德品质、纤尘不染的生活”令他变成了一个有距离的、遥远的人。她无法和一个彻底的“信徒”展开狂热追求政治进步的生活,说到底,是无法忍受“一种漂浮在空气里的抽象之物……顽固地嵌入在他们之间”。
我们也可以把奥登的观察进一步延伸,对于伊菲麦露或者奥宾仔这样生来就注定是“移民者”的人而言,美国(英国)在他们眼里也是一个完美纯洁,法律几乎不用存在的“封闭”社会/校园。在小说中, “西方”这个被“纯洁化”的概念,也随着他们各自告别单纯、单一的过程,变得立体、真实。
当那个幻想的社会形象被打破,他们仍然积极乐观地履行对自己忠诚的责任,尽管他们最后都远离了西方,回归故乡,但那种对共同价值的信仰依然承担了他们心中的“法律”,让他们面对移民之后生活依然能纯真如初。
几乎可以肯定,同样是英联邦国家(不可忽视这个词具有的殖民阴影!)的作家,如果是库切或者奈保尔来处理同样的题材的,色调一定比《美国佬》压抑阴沉很多(想想在《青春》或者《男孩》里,男孩在图书馆里试图通过阅读和自我鼓励冲破帝国无形的屏障的那种无边昏暗的颓丧),阿迪契笔下的人物在遭遇环境的抵抗时,仍然是自爱的——在他们遭遇环境再细微、暧昧的偏见和敌意时,仍然有一种无法磨灭的幽默和超然的智慧。他们在充满阻碍的环境里用乐观和这种从未衰减的“自重”,拓宽自己的边界,完成真正意义上的移民。
从作家的创作史角度来说,《美国佬》是一次完美地忠实自己,同时又能充分享受小说叙述特权的释放。阿迪契曾和《纽约客》的主编David Remnick说,作为对尼日利亚内乱的记录,《半轮黄日》对她而言是一种历史负担,而她渴望无拘束地表达自己对美国的态度——作为中断尼日利亚的医学学业来到美国攻读传媒学之后,她第一次知道了自己是“黑人女孩”,而她也忘不了大学老师问全班,那篇最好的作业是谁写的,她举了手,教授眼中闪过的惊讶—— “种族”是她的美国经验无法分割的一部分,“种族、意识形态和宗教”是她后来观察到的美国神话的一部分。而当文学界为了安全考虑,开始推崇对种族问题“含蓄”、“非直接”的描写风格时,她直接称之为“不诚实”,更表示不能忍受自由主义在涉及种族表达时候那些成套的行话。
在美国人的各种宗派主义中,他们最感到局促不安的是种族。假如你和一个美国人在交谈时,想要讨论某些你认为有意思的、和种族相关的问题,而那个美国人说:“噢,说种族未免过于简单,种族主义十分复杂,”那表示,他们其实想要你赶紧闭嘴。因为种族主义当然是复杂的。许多废奴主义者希望解放奴隶,但并不想和黑人做邻居。今天,许多人不介意雇佣黑人当保姆或加长豪华轿车的司机。但他们百分百介意有一个黑人上司。(《美国佬》)我们跟随伊菲麦露和奥宾仔的命运轨迹,逐渐贴近那层挥之不去的阴影——相较于华丽有序的表面,这是他们在接触西方后体验到的第一层真实。伊菲麦露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但因付不起房租接受了一份带色情暗示的兼职工作,产生了剧烈的自我厌恶和失落,以至于和故土、和奥宾仔彻底一刀两断,骤降的空白赋予了她拥抱新生活的空间,她为上层阶级的白人女性金伯莉当保姆,原先的憧憬也改变了模样,她渴望成为“人人给予而不是领受,想成为那样一个富有、因而能够沉浸在施与的幸福的中的人,能够负担得起泛滥的怜悯和同情的人”中的一员,遂而接受了富家子柯特的求爱。
而柯特的爱情也和他所属的阶层一样,一切都是被抛光、打蜡,她乐于让第一次和黑人女孩谈恋爱的柯特变成一个温和的种族斗士,比如当柯特的母亲抱怨美国现在已无种族偏见,但有些人仍在找理由抱怨时,柯特也会意识到,如果是“十个看上去和伊菲麦露同属一类的人突然走进这里来吃饭会怎样?”
我们能在伊菲麦露的观察里体验到一种堪称过瘾的解构意识,但这种解构不是通向离间或者超然的失望姿态,毋宁是一种直接应战的果断和自信。
她从青春期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一个“麻烦鬼,与众不同”,并认为这是保护自己安全的壳——后来在美国,遇到排斥言论和眼光时,她确实是依靠这它保护着自己。当她意识到美国的小费制度,“疑似……一种强迫性、立竿见影的贿赂系统”;当白人雇主夸赞她的名字具有“多元文化”的美妙,伊菲麦露想的是这样的人会“把文化视作专属于有色人种的陌生多彩的宝藏,一个始终必须能与富饶挂钩的词。她不会认为挪威有富饶的文化”;当她在博客里和读者分享非裔妇女因为自己天生粗糙、打卷、缠结、或拳曲的头发而对头发施加的各种酷刑(有着天生头发的的黑人妇女,出现在“改造前”的丑照里;而在“改造后”的美照里,有人拿起一根烧热的铁棒,把她的头发烤直?)……她就摆脱了个人困境的局促,永远能用否定性的知识抚慰自己,同时也抚平了种族主义的戾气本可能会让文本具有的撕扯和焦灼感。
即使在写爱情的时候,阿迪契写的还是那种平等和诚实本身的可贵。作家对年轻恋人的离别采用了一种冒险的平行写法,伊菲麦露需要花上13年才能明白,种族主义的幽魂阻止了她获得真正的爱情,也令她其实无法获得他人真正平等的对待(比如她和布莱恩之间,也依然存在“美国黑人”和“非美国黑人”的差异导致的观念差异)
而奥宾仔在伦敦的非法移民的经历,也可以被视为伊菲麦露美国经历不那么令人愉悦的镜像,当他看到自己的旧友出于实际需要和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女律师结婚,并习惯于在任何聚会上肯定“施主”的恩惠时,奥宾仔的观察是:“他把家乡定义成丛林,让自己扮演丛林的解说员”——这种犀利,他内心的悠然,和伊菲麦露的那件“安全壳”一样,在他最困窘的时候也在保护他,并让他到最后敢于拒绝尼日利亚新贵生活的自负而稠密的陈词滥调,选择和伊菲麦露重归于好。
而贯穿全书的“平等”和“迁移”的主题,说白了,目标不也是像这段重逢的目的一样吗,让你感觉自己的皮肤感觉“合身”,而不是一个需要被躲避、保护、质疑的卑微之物。
《美国佬》读后感(四):我是谁?
身份的认同,有时候很简单——比如一个人出生于某地,而他和他周围以及更大范围内的人都相似的话,他长大后也不会存在身份认同方面的困惑,而顶多是成长轨迹的不同所带来的某种差异罢了;有时候比较复杂——比如《晏子春秋·杂下之十》中所载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的比喻;或者比如尼日利亚作家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在自己的小说《美国佬》中所写到的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在美国和尼日利亚两个国家的生活和遭遇,以及他们内心中的种种困惑!外表上的差异已经不可更改,内心中的认同相对容易建立,而不可能一个人独处的环境与个人之间的冲突,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有时是温和的,有时却是激烈的——温和或者激烈,则取决于综合了地域文化、社会风俗等种种因素所形成的外部与内部的某种共同作用力的强或者弱。
美丽、自信的伊菲麦露追随着阿姨的足迹来到美国,她不仅要适应新环境下的各种要求,也需要面对除了爱情之外更多更复杂的考验。或许在尼日利亚本国,她不需要考虑自己的黑人身份到底意味着什么;在美国有些地方也不需要,但在更多的地方却需要经历一番痛彻心底的思考的反复折磨!她与奥宾仔的邂逅和爱情,到底是一场水到渠成的归宿呢,还只不过是一场梦呢?一切都不会是定论,注定要走过重重关卡……对于奥宾仔,所面临的局面也是近似的!
当伊菲麦露和奥宾仔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美国取得立足之地:伊菲麦露凭借自己辛辣、尖锐、批判美国种族主义的博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奥宾仔则在经历了英国之旅的失败之后,通过“尼日利亚”式的方式终于获得了成功!当异国他乡所必须面对的种种艰难逐一被努力克服,之后的一切便都会一马平川吗?!当然不是,不会这么简单。更不用说,已经初步适应了美国式生活方式的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当他们回到尼日利亚时,会不由地发现,好像他们不是回到了自己的祖国,而是到了一个熟悉的陌生地,他们还需要重新适应,而且有时候甚至是颠覆式的适应与变化……这还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困境,而且这样的困境还无法躲开,必须经历无以言述的阵痛!
身为麦克阿瑟天才奖、英联邦作家奖、橘子奖得主,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显然深味移民者面对不同的环境时的那一种憧憬、激情、失落、勇气,也愿意面对这一切给予自己的同胞所造成的种种困境。面对是必然的,而过程则注定会曲折又反复。伊菲曼露说:“美国很了不起,但美国不是天堂。”中国1990年代由郑晓龙、冯小刚执导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在写出一批北京人在纽约奋斗与挣扎的生存故事的同时,也借助他们的遭遇,不仅在主题曲中唱出了“我已经变的不再是我”的某种悲哀,而且也带红了一句台词:“如果你爱他,请带他去纽约,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很他,请带他去纽约,因为那是地狱。”看起来,确实有几分道理,正如伊菲麦露和奥宾仔所面临的一切。
当然,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在《美国佬》中显然并不满足于揭露这样一种反差,而是更想通过个人命运的悲喜交欢和挣扎努力,既写他们的爱情,更写现实与梦想的巨大差距——她想要回答的,正是“我是谁?”这样一个让无数移民者共同的心路旅程和焦点问题。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小说《美国佬》之内、之外,都依然在无数次地回答着!
《美国佬》读后感(五):富翁与小偷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故事时常发生,水土不服带来的种性变异不可避免,但如果今天我告诉你,淮北的水土与淮南一样,生出来的东西都是橘,一直以来都是你被骗了,你会相信我吗?显然不会,因为你的固化思维已经形成,偏见就很难根除了。
自非洲黑奴被大量运往美洲开始,种族歧视就没有停止过,时至今日你仍会听到黑人遭受不平等待遇的事件发生,尽管今日美国黑人的地位有了大幅改观,但实际上社会对黑人的偏见仍然没有得到根除,除了某些人根深蒂固的仇视之外,更多的是优等民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忽视、不屑甚至同情,可能他们一点恶意也没有,但有些事本身就带着偏见,比如一个玩笑、一个眼神,比如一次矫枉过正的“关怀”。
尼日利亚作家阿迪契借由留学女学生伊菲麦露的视角,展现当代美国非洲移民的生活。故事平缓流畅,观点犀利,在表达政治观点的同时又没有丧失故事的稳定,阿迪契的掌控力可以说是非常之棒,尽管外壳还是一个兜兜转转寻回旧爱的俗套爱情故事,但种族矛盾的内核加敏锐的生活观察力让这个故事充满活力和深度,更为关键的是,阿迪契并没有把落脚点放在黑人苦大仇深的命运上,而是突出这种尴尬身份的左右为难:在美国你是受歧视的黑人,而回国了你是一个虚伪的海归。不仅是美国,这个世界到处充满着偏见,无论同族不同族,某些标签被贴在你身上就很难甩掉了。
故事中最具讽刺意味的对比是,在尼日利亚你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富翁,但在美国人们却认为非洲人不是小偷就是乞丐,无论是是否犯法,只要黑人出现在事件现场,指定就是首要怀疑对象,这种现象真的十分有趣,我要是尼日利亚人我也会搬出这句“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来将一切罪过怪罪在美国的水土之恶上,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很巧妙的逃避,但显然阿迪契认为这是一种懦弱的表现,你需要发声,需要点醒那些觉得没有关系甚至自我感觉良好的白人,将观察和思考的东西记录下来并进行批判,这才是对潜在种族主义者最有力的回应。与此同时,黑人间易内讧的特点也被阿迪契抓住,从理发馆的对话中得知种族间通婚的困难,而本土人与海归间微妙的关系更生动地表现了阶级间的对立。不同于《半轮黄日》中对内战创伤的描写,阿迪契在这本小说中刻画的不同阶层人民的对立才更能反映当今尼日利亚、黑人种族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特点,那种对立阶级互相看不上的劲头也是在令人熟悉,大师的作品总能让你在不同群体不同境遇中发现共性,这也是《美国佬》这本书最出色的地方。
美国佬这个翻译显然对应的是“黑佬”这个词,就算不难听,也不是什么好词,这是一种身份认知带来的焦虑,在美国被白人歧视,终于回国摆脱“黑人”标签后还要受同胞调侃“清高”“优越”,被夹在当间的感受怕是不太好受,但就算身份如此趋同却无法让这些“美国佬”们同心一致,有人急着摆脱自己黑人的心,比如O.J.辛普森,有人急着摆脱自己黑人的皮,比如迈克尔·杰克逊,当然他俩同时都在黑人和白人群体中都收获很高赞誉,但这对于拉近家里“富翁”和外面“小偷”的形象差距又有多大作用呢?就像这个故事中文化黑人群体评论奥巴马不是黑人,起码他母亲还是白人;奥普拉也不是黑人,因为她就是她自己。而事实是在奥巴马的任期内,美国黑人生活并没有得到实质上的改善,而那些“美国佬”们不得不继续在生活中挣扎,阿迪契们的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
《美国佬》读后感(六):The one
普及了很多关于黑人的知识,比如巴西人在非洲人眼里并不是黑人,比如黑人天生就是那种卷成一坨坨的头发。
看到yf终于给天花板讲当初为什么不联系他时看哭了。看到最后一个小时的时候迫切地想要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结局,但是真看完时,又觉得结局太草率,浓浓地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的感觉。
不过还是很喜欢了,喜欢yf这样的女孩儿,独立,有个性,爱思考。也喜欢yf和天花板的爱情,那种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是过客的感觉,就像ted要找的the one。
目前本年度最爱。(上一个是吃鲷鱼让我打嗝
看完了之后乱乱写的,如果有时间的话,再好好整理一下(虽然大概率是不会。
好了要去洗澡然后哄刚才被我惹生气的男朋友了。
《美国佬》读后感(七):是逃离,也是寻找
黑非洲是一块年轻而古老的大陆。关于它的负面报道充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生活贫穷、教育落后、军事独裁,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们带着根深蒂固的偏见,看待非洲。而一个日新月异、充满朝气的大陆,冉冉升起在这片地球上独特的角落。一切都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包括文学。索因卡、戈迪默令人刮目相看,他们伟大的文学成就足以令非洲荣耀。尼日利亚作家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是紧随其后令人惊叹的后起之秀。著有《半轮黄日》,这部作品描写了尼日利亚的内战伤痛。她的近作《美国佬》,则主要是将视角投向美国种族政治的长篇小说。
奥宾仔从恩苏卡转学来到伊菲曼露所在的学校,两人一见钟情。两人相约报考伊巴丹大学,不料奥宾仔母亲突发病情,两人只好改报恩苏卡的大学。尼日利亚政府克扣大学教职员工的工资,引发他们的不断罢工。无法继续学业的伊菲曼露申请了美国签证。很快顺利来到美国,一边上大学,一边寻找打工机会,历尽了艰辛,最终迎来了转机。一心向往美国的奥宾仔阴差阳错去了英国。眼看就要解决身份问题,名正言顺留在英国发展。孰料事与愿违,功亏一篑后被遣返回国。奥宾仔却因祸得福,从此打开通向成功的大门。伊菲曼露在美国开了一个私人博客,专门探讨美国种族问题,获得出人意料的成功。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情感危机,深感疲惫的她,萌生回国发展的想法。故国重逢,一朝相见,旧情复萌。
伊菲曼露与奥宾仔的爱情悲欢贯穿了整部小说,是连接各部分的主线。情投意合,心有所属,他们的爱情起初是一片坦途,谨慎、安分,却又大胆、激进。虚惊一场的怀孕风波过后,更坚定了两人的感情,他们互相鼓励,爱得更加深沉。来到美国的伊菲曼露迫于生活压力,在无路可走时接受了一位网球教练的暧昧工作。身心倍受打击的她,把自己的内心紧紧关闭,逃离了奥宾仔的爱情。不断寻找,不断失去。阿迪契探讨了女性的爱情生活,具有普遍意义,不仅仅是黑人。伊菲曼露的自主,乌朱姑姑的攀附,柯希的隐忍。女性在爱情面前,如何把握命运,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乌朱姑姑的觉醒,独立掌握命运,是作者所赞叹的一个人物。柯希委曲求全,冷静振作,令人同情。相对而言,伊菲曼露就要复杂多了。她有爱情的坚贞,也有不可扼抑的冲动,在火辣的白人男友爱情攻势下,陷入短暂的甜蜜。却又亲手毁掉这一令人羡慕的因缘,过后追悔莫及。在爱情面前,她总是无果而终。小说结局让读者看到了完满,这完满却有一丝苦涩充溢期间。
在讲述爱情之外,阿迪契也关注了尼日利亚普通民众的命运。伊菲曼露的父亲因拒绝当面称呼上司“妈咪”而失业;奥宾仔母亲在大学因女性身份而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升职;奥宾仔在表姐的帮助下与酋长相识,利用酋长的关系飞黄腾达。作者试图通过具体人物的命运转折,揭示社会现实的真实面貌。
而全书着重关注了美国种族政治的种种问题,阿迪契通过伊菲曼露的博客,深刻探讨了非美国黑人、非裔美国黑人的生活、就业不公平待遇。非美国黑人打工难,申请绿卡难,通过伊菲曼露屡屡碰壁而展露无遗。作者通过伊菲曼露之口说,“美国很了不起,但美国不是天堂。”客观公正地审视了美国这个国家。种族问题远未解决,就如《黑暗中的星光》一书所描写的那样,黑人在美国的命运很多时候身不由己,警察因为怀疑可以枪杀黑人而在社会的包庇下不受法律的制裁。《美国佬》一书中,在很多博客文章中探讨种族问题,期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寻求解决办法。
quot;美国佬 一词调侃那些海归以美国人的眼光看待美国以外的问题。伊菲曼露、奥宾仔们大量接触英美社会,一定程度上接受欧美思想,看待尼日利亚国内的各种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全书通过个人命运的悲喜交欢,挣扎,努力,将目光投向这样一批具体人物,来表现尼日利亚人民现实生活的侧面。
这是一部感人的好小说,它不止是关于爱情,关乎种族,它烛照现实,令人深思。它的文字那么美,那么感人;它的生活体验那么真实,有着打动人心的力量。好作品总能让读者回归自我,写出灵魂的深。《美国佬》正是这样一部作品。
碧月清风
20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