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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错误》读后感10篇_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_格言网

2020-12-28 23:46:52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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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错误》是一本由余华著作,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8图书,本书定价:精装,页数:2018-1-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河边的错误》读后感(一):疯子真是凶手吗?——关于《河边的错误》7个细思恐极的细节

《河边的错误》曾一度被认为是余华对中国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拆解,或是余华式暴力美学的展示和人性深处“恶”的证明。小说讲了一个被河溪环绕的江南小镇上发生了凶杀案,一个老婆婆被砍掉脑袋埋在河边,刑警队长马哲前往侦破,经过重重波折,发现杀人犯就是老婆婆悉心收留照顾的疯子。因为在法律上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疯子逍遥法外且又犯下连环惨案,忍无可忍的马哲开枪打死疯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迫于妻子和局长的哀求下竟承认自己是疯子,进了精神病院。

初看这似乎就是一个结尾荒诞的罪案故事,但细看之下全文中到处都是让人迷惑不解甚至细思恐极的细节。越是深入地看下去,你越是会感觉到这个故事存在多种解读性,就像经过切割的钻石,每个面都能映照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小编看完后脑洞大开,从中挖掘出个7个细思恐极的细节,告诉你隐藏在文本中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

细节1:诡异奇特的案发现场

马哲他们走到近旁,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刚刚用土堆成的坟堆。坟堆上有一颗人头。因为天未亮,那人头看上去十分模糊,像是一块毛糙的石头。

第一个死者是老邮政弄的幺四婆婆,人头被砍下来,端正地摆在坟堆上,尸体则被被埋在石堆下。如果按照疯子是凶手来推测,为什么疯子杀人后会在现场营造出一个诡异的具有仪式感的现场,这也是小编在初读小说时一直否认疯子是凶手的一个疑点。因为通常这样具有仪式感的杀人现场都承载着杀人者的某种意图,杀人者可能是疯狂或者变态的,但不应该是毫无理智的疯子。有没有可能疯子只是个替罪者,真凶另有其人。就像故事中的警察小李曾给出的推测:一个正常人和一个疯子共同制造了这桩凶杀案。

或者就是一个看似正常的变态杀手发泄心中杀人欲望,并嫁祸给疯子的杀人迷局。

细节2:罪犯是用柴刀突然劈向受害者颈后部。从创口看,罪犯将受害者劈倒在地后,又用柴刀劈了三十来下,才将死者的头劈下来。

杀人者是疯狂且强壮的,因为斩颈这种杀人方式是非常考验杀人者力量,人的脊椎骨十分坚硬,故事中法医说杀人者用柴刀劈了三十来下, 整个杀人分尸时间一个小时,需要高度集中的专注力和充沛的体力。一个精神状态不稳定的疯子显然无法达成。别说一个疯子,就是一个正常人都未必能胜任。从这段细节可以推断:①杀人者年轻力壮;②杀人者神志正常;③杀人者十分凶残。

细节:3:疯子杀人原因

幺四婆婆牵着疯子的手去买菜的情节,尽管已经时隔两年,可镇上的人都记忆犹新。

幺四婆婆收养疯子已经两年,如果疯子真是杀人凶手,那为什么疯子两年后才展现出杀人的倾向,究竟有什么事情促使疯子开始杀人,原著中作者借邻人之口讲出幺四婆婆和疯子之间的奇怪关系——施虐与受虐。难道真的是因为对幺四婆婆的暴力引出疯子心中杀人的冲动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另外一个疑点是早在幺四婆婆被杀一个月前柴刀就丢了,而这之间镇里居民并没有看到疯子拿过柴刀。有没有可能是真正的凶手拿走了柴刀,在案发当日杀死了幺四婆婆,并将柴刀交给疯子呢?

细节4:幺四婆婆的钱

据说她把钱藏在胸口,从不离身。这是去年她去镇政府要求不要再给她生活费时才让人知道的。为了让他们相信她,她从胸口掏出了一叠钱来。

小李在走访镇民时有人说了上面的一番话,幺四婆婆养了很多年的鹅,积攒了一大笔钱,且这些钱都放在身上,因为曾有人看到她从胸口掏出一叠钱来。疯子的杀人动机不会是因为钱,所以小李一直推测杀人者是为了谋幺四婆婆的钱,虽然在后面发现钱被幺四婆婆编进麻绳里,但这也不能洗脱谋财害命的可能,毕竟按照镇民的说法很多人看到她从胸口掏出一沓钱,杀人者极有可能是为了钱才去杀的人。而犯罪嫌疑人极可能就是当时在场的人或者听说过这件事的人。换句话说在那样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中,凶手可能是镇上的每一个人。

细节5:许亮的精神问题

许亮点点头,他说:“我知道你们要来找我的,我知道自己随便怎样也逃脱不掉了。上次你们放过我,这次你们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就准备……”他暂停说话,吃力地喘了几口气。“这一天迟早都要到来的,我想了很久,想到与其让一颗子弹打掉半个脑壳,还不如吃安眠酮睡过去永远不醒。”

许亮是故事中最莫名其妙的人物,是整个案件中的迷惑者,他的嫌疑最大,甚至直到最后也并未被洗清。他看起来正常,其实介于疯子和正常人之间。

三次凶杀似乎都和他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第一次他就在河边,第二次他又“巧合”地去了河边,甚至因为觉得自己嫌疑最大而服药自杀(未遂),而第三次,他根本没去河边,却以为自己又去河边,最后精神崩溃自杀。从故事中既有的信息我们能推测出许亮的精神不正常,而且有严重的臆想症。他的朋友说他经常把别人做的事儿想象成自己做的,“他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常常是我钓上来的鱼,可他却总说是他钓上来的。”那有没有可能他听说或看见了真正的杀人者行凶杀人,然后想象成人是自己杀的,如果真是这样,真正的杀人者是谁?

细节6:被杀中年男人的皮鞋

一只死者的黑色皮鞋被扔在坑边,皮鞋上也有血迹,皮鞋倒躺在那里,皮鞋与马哲脚上穿的皮鞋一模一样。

难道真的只是恰巧两个人穿了一模一样的皮鞋吗?

不,这是连环杀手的挑衅。

挑衅什么?

挑衅警察,挑衅法律。

马哲是刑警队长,代表法律。杀手为什么选择杀掉这个中年男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男人穿了和马哲一样的皮鞋。他显然是在通过中年男人来挑衅马哲。只是马哲根本没有从这个细节上看出他的含义。

细节7:许亮朋友的异常表现

“现在说出来也无所谓了,反正他不想活了。他想自杀,尽管没有成功,可他已经不想活了。你们可以把他抓起来,在这个地方。”他用手指着太阳穴。“给他一枪,一枪就成全他了。”

通过前面四个细节我们能够大致排除疯子和许亮的杀人嫌疑,那么凶手究竟是谁?

作者在全文的三分之二初,才把最有嫌疑的人抛出来——许亮的钓友!

这个人在故事中无名无姓,余华用1318个字来描写他是多么的怪异。

首先他是许亮的朋友,而且认识时间至少两年以上,经常走动,两人还有共同的爱好——钓鱼!这几项条件决定两人的关系起码应该好朋友,但在整个问询过程中,许亮的这个朋友表现的暴躁、不耐烦,行文中多次出现“不耐烦”“很不高兴”“火了”“非常恼火”“终于发火了”,甚至巴不得许亮死掉。

通过描述我们知道这个人二十多岁,性格暴躁,冷漠、缺乏同情心,容易愤怒(和第二条细节温和)。

而在美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斯坦顿·萨梅洛的《犯罪心理分析》中,归纳出心理扭曲的连环杀手,通常具有6种精神上的共通特征:

①冷漠、缺乏同情心、对身边的事情麻木。

②非常缺乏责任心,漠视一切社会准则、规定和风俗,即使法律也没有任何作用,常理对他来说没任何意思。

③没有能力维持一段持久的关系,包括亲人、爱情和朋友的关系,很难与人产生感情。

④EQ 低,对沮丧挫折的事只得很低的容忍度,容易愤怒,而且充满攻击性,动怒后动手不动口。

⑤从来不会感到内疚,也不知甚么是内疚,失去理性,对任何刑罚也不怕。

⑥非常喜欢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经常为自己所做的行为找借口,理性化自己。

对照这6点来看,许亮这个朋友非常具有变态连环杀手的潜质。

因为常去钓鱼,这人显然对河边环境很了解,也显然认识常去河边放鹅的幺四婆婆及疯子,并且知道幺四婆婆身怀巨款。他完全可能成为凶手,并通过许亮迷惑警察,通过疯子洗脱嫌疑。所有的一切都按照他预定的进行,疯子被当成凶手用绳子捆着抓走了,他成功地逃脱了惩罚。结果没多久后疯子又放出来了,他忽然发现替罪羊又回来了,于是他再次按捺不住杀人犯案,为什么选择这个中年男人,我在细节5里面已经说过,他是在挑衅负责查案的警察马哲。第三个死者是开篇到处说看到死人的小孩子,之所以隔了很久才杀死这个孩子,可能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凶手觉得孩子看到了他(事实上孩子可能并未看到,或者并未注意),所以孩子并未告诉马哲,这也是凶手放过孩子的原因,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孩子可能慢慢回想起了当时的细节(自凶案后孩子父亲禁止孩子去河边),于是再第二件凶案后,孩子又去了河边,而事实上凶手并未对孩子放心,因为他知道孩子始终是个不稳定因素,所以当孩子时隔多年后又去河边的时候,他终于知道孩子想起了什么,于是他杀了孩子。并再次嫁祸给重新出现的疯子。

最终,马哲杀了他认为的杀人凶手——疯子,而真正的杀人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河边的错误》读后感(二):这位大师,给你战战兢兢又欲罢不能的阅读体验

提起余华,许多人首先会想到他的长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这些长篇太过优秀,以至于遮蔽了中短篇的光芒。余华曾说:长篇小说是失控的写作。的确,中短篇更容易精致、精准。余华的中短篇就以精致见长。

余华的中短篇小说类型和题材多样,罪案的、爱情的、古典的,林林总总。他写爱情、写案件、写生活,绝不常理化、套路化,不会被读者牵着走,而是牵着读者自主地去“受虐”,去震惊并回味。

乍读《古典爱情》,你会觉得这是一个《西厢记》式的爱情故事,穷小子柳生进京赶考途中结识美艳绝伦的小姐惠,得小姐资助,暗定终身,其间又有丫鬟横眉冷对。然而,横在两人之间的沟壑不是势利的父母,而是人吃人的灾荒。这里的人吃人,是的的确确的人杀人吃人!

余华写作时,不仅不避讳血腥、暴力、死亡、残酷,反而会精致细腻地大篇幅加以描述。据统计,他的中短篇小说中,非正常死亡人数达28个,死亡方式可谓林林总总。《古典爱情》中着力描绘了三个女子的死亡过程,前两个是在菜人市场被屠宰的一对母女,另一个就是小姐惠,“柳生站立起来,走出屋门,走入酒店的厨房。此刻一个家人正在割小姐断腿上的肉。那条腿已被割得支离破碎。”《一九八六》中着力描写死亡倒那么不多,只有一个疯子,但这人死前,却于街头慢条斯理在自己身上表演了中国历史上各种酷刑,“他将铁棒浸入黑黑的墨汁中,提出来后去涂那些已被刺过的疮口,通红通红的疮口立刻都变得黝黑无比。他们就这样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这时疯子心满意足地大喊一声:墨!”

相当数量的人不论观影还是阅读,都喜欢找虐,在战战兢兢中享受之后的快感。具体来说,有人喜欢血腥残暴的“视觉盛宴”,有人则更热衷于心理惊悚。余华的诸多中短篇可谓二者兼有。拿《河边的错误》来说,一老年、一中年、一儿童的头颅被砍掉,放在土坡上,场景描写极具视觉冲击力;然而,小说的人物与情节非理性又具常态,处处弥漫着一种奇异、怪诞的惶恐,让读者始终处于一种欲罢不能的焦虑中。

读余华的中短篇小说,仿佛乘坐一次次过山车,心惊肉跳、欲罢不能。更“要命”的是,不论对死亡和残酷的描写多么逼真,情节的走向如何一波三折、出人意料,余华的作品都有强烈的现实关照,令人感同身受,就如《古典故事》里的柳生,他的错误几乎人人都会犯;而《河边的错误》中的警察马哲、许亮以及那个被离奇死亡笼罩的小镇,似乎就在我们身边。

《河边的错误》读后感(三):读余华中短篇小说,堪比观看一场场超恐怖电影

我是一个重口味拥趸,不论看电影还是看小说,都喜欢找虐找吓。今年看了很多恐怖电影,总觉得不过瘾,恐怖小说更是找不到合胃口的。没想到最近竟然被余华的一些中短篇给刺激到了。

不管是恐怖电影还是恐怖小说,主要靠两种方式吓唬人,一种依靠视觉,就是血腥、暴力、色情,把杀人场景和各种限制级画面细致展示出来,极大地刺激人的肾上腺素。很多人对这个不屑一顾,觉得太恶心、太低级、太BT,甚至觉得搞出这些东西、爱看这种东西的也不正常,这是一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矫情和偏见。

血腥、暴力说白了就是一些中性元素,好或不好,高级还是低级,关键要看利用这些元素的内容怎么样,比如狮门的《电锯惊魂》系列,阴魂不散的老头子每部都得虐杀几个人,美其名曰以恶制恶,最新一部刚在美国下映,虽然不比之前,但也收了1亿多票房。这些电影之所以受欢迎,重要一点是故事抓住了观众的HIGH点,并且跟血腥暴力融合妙。

余华也写暴力、血腥,描写的细致程度丝毫不比那些恐怖电影逊色。比如《一九八六年》,主人公是个疯子,把你能知道的古代酷刑在自己身统统上演了一遍,炮烙、剖腹、车裂、腰斩、击脑、棒杀、剥皮、自宫,“裤子脱下后他看到了自己那根长在前面的尾巴,脸上露出了滞呆的笑。他像是看刚才那截钢锯似的看了很久,随后用手去拨弄……他把双腿叉开,将石头高高举起……接着他鼓足劲儿大喊一声:宫!就猛烈地将石头向自己砸去。”这段自宫的描写得十分瘆人,仿佛真有个人就在你面前那么干了。

优秀的视觉系恐怖作品,内容上既要合情合理,又要有新意,要是能把读者或观众耍得一愣一愣的,就更厉害了。《古典爱情》就是这样。我刚看《古典爱情》,觉得这不就是才子遇佳人吗,读下去却发现它比《一九八六》还残酷,有好几大段关于杀人、吃人的详细描写,其中一个还是在菜人市场被屠宰的小女孩。爱看恐怖片的都知道,不论里面死多少人,不论故事背景多恶劣残酷,女主角往往比男主角命大,孕妇、小孩能活到最后。比如《釜山行》,你即使每看过电影,光看海报也能猜出谁最可能幸存。

余华的小说可没这些套路,谁都可能挂,而且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突然挂掉。《古典爱情》不仅视觉上过瘾,情节上也高潮不断,和我那时的震惊感和若干年前看《杀出个黎明》很像,不过那部电影其实只有一个大转折,但《古典爱情》的大转折一个接一个,结局更是想不到。

恐怖作品,另一种成功的吓人方式是在心理和氛围上下功夫,除了一惊一乍,很重要的一点是这种心理和氛围要接地气。《河边的错误》是探案故事,一个神神叨叨的小镇上出现了连环杀人案,受害者都被砍下脑袋并放在河边,“马哲伸手拿过身旁那人手中的手电,向那颗人头照去。那是一颗女人的人头,头发披落下来几乎遮住了整个脸部,只有眼睛和嘴若隐若现。”但你读的时候,也会觉得这又不是通常的探案故事,它非常生活化,里面的人和事,你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甚至经历过。对了,如果你的心脏小,受不得弱势人受残害,尤其是孩子(这也是电影不许直接表现孩子死的原因),那你一定得小心,这里残死的人也有孩子。

我小时候经常被中国人演的恐怖片吓到,看欧美的却不会,就因为欧美的人和环境和自己的距离太远了。不过现在没法被大陆甚至港台恐怖片吓到了,国产恐怖简直成了笑话,评分能及格都成了不可逾越的大山。很多人说原因是中国不让出现鬼,这是最可笑的借口了,谁说恐怖片就一定得有鬼了?说到底,还是缺好故事,不对,是没人去发现好故事。

说到这里,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没人把余华的中短篇小说拍成惊悚恐怖电影?《古典爱情》《一九八六》可以走残酷美学;《河边的错误》可以把惊悚恐怖和探案揉到一起,而且够深沉、够烧脑,就凶手到底是不是疯子这一点,就能引起大片讨论,说不定还能拿奖;如果完全排斥血腥,也可以拍《偶然事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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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错误》读后感(四):荒诞---对余华的现代阐释(摘录)这位大师的故事血呼啦的,你真的敢看吗?

自1987年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横空出世,从此余华就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在随后的几年里,一发不可收拾地发表了《四月三日事件》、《现实一种》、《河边的错误》等中短篇小说。若视《十八岁出门远行》为余华小说的荒诞开篇,那么在笔者看来,尽管大多数研究者关注不多,但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毋庸置疑地应为其中的佼佼之作。《河边的错误》曾一度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拆解,或是余华式暴力美学的展示和人性深处“恶”的证明。 但笔者认为,《河边的错误》作为余华先锋试验系列作品之一,除了大胆向以罗布?格列耶《橡皮》为旗帜的法国新小说派学习、探索和拓展语言和形式的张力,还应是在不露声色地展示世界的荒诞,揭露“真实”——现实世界的存在状态和人无法逃遁的生存状态。

(一)荒诞:世界“真实”的展示 荒诞性是余华小说的重要标志。生活是荒谬的——存在是毫无秩序的,世界是无结构的,历史是无规律的。荒诞是余华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余华对于世界的非理性本质的展示,是对人生痛苦、世界“真实”的展示。 余华说:“我觉得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充满着荒诞,从压抑禁欲到纵欲乱性,从政治癫狂到经济混乱,从无视经济到金钱至上,从人性遏制到伦理颠覆。” [ 余华:《我的文学道路》,《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第4期]如余华短篇小说《死亡叙述》,写了一个司机对自己宿命般开车肇事的回忆。司机第一次撞死人逃走,第二次撞人时他主动承担责任而遭到残忍的毒打以至于被杀害:“我的鲜血很像一棵百年老树隆出地面的根须,我死了”。这都揭示了固有逻辑与道德之间荒谬的两难处境。处于这种处境中的人的生存状态,接近于海德格尔对在世的“畏”的论说,“畏”展开的正是人的世界在根本上的不可理解性和荒谬性,正如小说中的“我”,只好无能为力地被迫接受毫无准备的荒诞困境。

《河边的错误》也将这种人生与人性的“荒诞”演绎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河边的错误》虚拟了一个侦探故事:在神秘美丽的河边,如小说中的许亮所说“本来我发誓再也不去河边,可我今天下午又去了”[ 本文小说节选皆选自:余华《河边的错误》,长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地充满了无形的诱惑,么四婆婆惨死。负责此案的警官马哲经过重重波折,发现杀人犯就是么四婆婆悉心收留照顾的疯子。因为在法律上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疯子逍遥法外且又犯下连环惨案,忍无可忍的马哲开枪打死疯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迫于妻子和局长的哀求下竟承认自己是疯子,进了精神病院。社会虽然不认可疯子的行为,却网开一面让他逍遥自在,任由思维正常的人在疯子制造的死亡阴影下备受煎熬,甚至做出极端的过当暴力行为,以暴制暴。我们总是用不同的标准对待不同的人群。而在不同的标准的缝隙中,藏匿着大量的罪恶。正因为无法理解和超越这种生存状态与社会规则的荒诞,马哲无奈地向着疯子举起了枪。 小说结尾处,却意外地设置了这样一个结局:马哲打死了疯子,成为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杀人犯,理应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然而,堂堂刑警队长,这时却要逃往那个被他打死的疯子才享有的“特权”之中寻求庇护,此事虽荒唐却顺理成章,余华又以出乎意料的落幕,再次将人性和人生生存状态的“荒诞”进行到底:警局局长要求马哲扮作疯子,因为法律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没想到马哲根本就不愿当疯子,将精神病医生的问题回答得条理清晰,令他的领导和妻子大惊失色。在领导和妻子的苦苦坚持、医生一次次前来向马哲重复提问下,终于让马哲在烦躁中达到了“理想”状态,他回答问题的语句开始含混不清,并似乎已达到了医学上的“精神病”标准,他变成了“疯子”: “医生便站起来,表示已经完了。他说:‘让他住院吧。’马哲看到妻子和局长都目瞪口呆了,他们是绝对没有料到这一步的。‘让我去精神病医院?’马哲心想,随后他不禁哧哧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响,不一会他哈哈大笑了。他边笑边断断续续地说:‘真有意思呵。’” (选自余华《河边的错误》第三章?第六节) 马哲一时怒起杀了疯子后,越是保持神经清醒,越是证明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当事人越严肃,反而显得越荒谬。疯子反复杀人是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召唤,隐含着的暴力本能,马哲杀疯子又何尝不是人的暴力本能的表现。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小说中的人物,不正常的人(疯子)是正常的,正常的人(马哲)反而是不正常的。反讽与偶然性联手终于拆除了写实的理性,而使小说显得离奇荒诞了。 同时,小说中,余华花了大量篇幅描写了一群群惶恐不安的男女。他们都去过河边,都想摆脱嫌疑,言行举止反而失去了正常人的形态,统统处于无法解释、非理性的恐惧中。如小说中马哲审问意外发现么四婆婆的头颅的女孩:她怔怔地望着马哲,然后眼泪又流了下来。“我知道你们会怀疑我的。”“你看到过别的什么人吗?” “看到过。”她似乎有些振奋。 “什么样子?”“是个男的。”“个子高吗?”“不高。”马哲轻轻笑了起来,说:“可你刚才说是一个高个子。” 她刚刚变得振奋起来的脸立刻又痴呆了。“我刚才真是这样说吗?”她可怜巴巴地问马哲。 “是的。”马哲坚定地说。 “我怎么会这么说呢?”她悲哀地望着马哲。 (选自余华《河边的错误》第一章?第四节)

只有一个名叫许亮的35岁男子表现镇定,坐在家里等待警察把自己抓回查问。因为他在么四婆婆被杀的那一段时间正好在河边,他认定无法让人们相信自己的清白,“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于是他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此情节看似荒谬可笑,但却是道出了真实的社会生存状态:当社会出现了经济学上所谓的“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其结果是要么诚实的人们被淘汰,要么诚实的人们放弃诚实。当这种恶性循环发展到一定深的程度,扩展到一定广的范围,社会状态就必然出现信任危机,这样的信任危机,实际上仍可转换为余华老生常谈的主题:人与人社会关系异化的紧张。 不过许亮很快被排除嫌疑,因为很快真相水落石出:原来是么四婆婆收养的疯儿子。《河边的错误》线索进展似乎很荒唐另类:余华揭示真正的凶手没费多少笔墨,却大段大段地描写无罪之人的惊慌与无奈。然而这篇小说的价值也在这里:在现代社会里,人们往往被假定为是有罪的,一旦出现罪案,稍有涉及者即会陷入惧怕无法证明自己的无辜的仓皇之中。疯子的无意识杀人行为变成了一场无法制约的公共危机,发展下去,恐怕所有人都要费尽心力地为自己“洗罪”。 余华笔下的这些无罪人的“有罪情状”,正是来自寻常人这种孤立无援的虚弱位置。最后,许亮竟企图自杀,因为他“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听闻河边又出了杀人案,赶紧“畏罪”自尽。余华这样设置徐亮的死,意图说明当人在孤独、恐惧甚至绝望的时候,生存己经毫无意义,活着就是一种痛苦的焦虑,一切都成了虚无存在的荒诞,人的必然命运便是——死亡。 写完许亮自杀后,余华并未就此收笔,而是对马哲与发现许亮自杀的朋友的对话进行了大段的描写。许亮的朋友非常不情愿地搅入许亮的死亡的祸事,“觉得麻烦”,面对马哲穷追不舍的盘问,他频频表现得“恼火”、“心烦”、“终于发火了”,对许亮的死毫不关心,仿佛死的不是他熟悉的朋友,而是一件可有可无的死物,屡屡语出惊人:“自杀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想自杀,尽管没有成功,可他已经不想活了。你们可以把他抓起来,在这个地方。’他用手指着太阳穴,‘给他一枪,一枪就成全他了。’”许亮、许亮的朋友都处于毫无因果规律的荒谬困境中:许亮与命案无关却“畏罪”自杀,许亮的朋友并不想使自己搅入麻烦事中又偏偏逃不掉这样那样的因果关系。再如《西北风呼啸的中午》中的“我”,就莫名其妙地被拉去认作死者的朋友。这一点上,与卡夫卡《城堡》、《饥饿的艺术家》等小说相似,小说中荒诞的情节,进一步成为关于现实生存境遇的寓言。

疯子连连杀人,却因其是疯子而得不到惩罚,刑警马哲为使无辜的人不再死于疯子的屠刀之下,开枪击毙了疯子,却不得不装疯后被关进了疯人院以度余生。这不也在寓言了“道德的颠倒和正义的虚妄”[ 韩小龙、程金城:《人类灵魂的审问者——余华与卡夫卡悖谬美学观比较研究》,《阴山学刊》,2007年4月,第2期]? 再者,《河边的错误》也暗藏了一个余华在多部作品中试图去阐述证明的生存哲学命题。在《河边的错误》里,余华关心的不是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而是“死亡”的展示。有研究者指出[ 黎杨全:《世界的荒诞真相与“活着”的哲学——【河边的错误】新论》,《小说作家作品研究》],小说中的三次死亡事件含有丰富的意指,兆示了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有死亡的可能性。疯子三次无意识的杀人,受害者分别是对疯子有照顾之恩的么四婆婆、中年的男性工人和曾发现么四婆婆的头颅的小孩。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死亡暗喻着人类不可逃脱的悲剧性命运:正如顾城的定论:“死亡是细心的收获者,不会丢下一堆麦穗”[ 顾城:《顾城诗集》,第65页,鹭江出版社,2006年版],任何人都难逃一死。三个受害者别有深意设定的年龄阶段也象征着人生三个阶段:老年、中年和少年,这深刻地暗示了每个个体在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堕入死亡的深渊。小说试图说明了一个荒诞真理: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有死亡的可能。

余华毫不含糊地直接拿“偶然事件”、“命中注定”、“难逃一劫”等词组作小说标题,从中可窥视出余华的生存哲学:人是世界上的匆匆过客,人无端而来又无端而去,他孤独寂寞地走过时间,又独自走向大地。所以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被“抛”在险恶、阴暗的人生道路上,独自面临危机四伏、险象环生的生存环境的。他们的死亡往往也是毫无根据、突如其来的,大多数属于莫名的祸事,如《活着》的福贵之子有庆一次抽血,竟然因失血过多而暴毙;《死亡叙述》的“我”作为肇事司机主动承担撞死人的责任时,竟被死者的家属残忍地报复至死;《现实一种》的皮皮“心血来潮”地摔死了堂弟,叔叔山峰以牙还牙,残暴地踢死了皮皮等等。 先锋文学在“死亡叙事”有悖于传统死亡叙事的审美意蕴,如苏童作品中就大量出现这类死亡叙述:《一个礼拜天的早晨》中李先生为追回两毛钱遭遇车祸而死,《饲养公鸡的人》中的普山喝醉了酒倒在货舱里睡着了,被石头压死,等等。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就认为死亡是宿命论主宰下的产物。死亡就像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一样,随时都可能发生,这些小说往往是到结尾突然安排人物死亡,前后没有因果联系,人物行为并不导向逻辑意义上相应的结果。人物死亡充满着偶然性、可回避性,但事实上却没能回避得了,构成生存哲学的“荒诞”。

再如么四婆婆悉心照顾疯子,甚至甘愿挨疯子疯狂的虐打也对他不离不弃,却莫名其妙地惨死在疯子的屠刀下。如第二受害者中年的男性工人,结婚不久,妻子怀孕也不久,家庭幸福美满,与疯子也毫无瓜葛,结局却与么四婆婆一模一样,可以说是飞来横祸。余华也借用中年男性工人的死暗喻马哲同样不可逃脱的生存循环:“一只死者的黑色皮鞋被扔在坑边,皮鞋上也有血迹,皮鞋倒躺在那里,皮鞋与马哲脚上穿的皮鞋一模一样”(选自《河边的错误》第二章第二节)。余华在传达一种自我感受,它具有极浓的隐喻象征性意味,是一种超验的感受,冥冥中,他在“讲述着一个人们无法逃离的荒诞厄运,仿佛是一位诡秘的先知”[ 原磊:《荒诞世界:从人性的异化走向人性的邪恶——论余华小说的荒诞主题》,《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9月,第5期]。在这种荒诞厄运中,人物不可知地走向了死亡,恰如朱虹说:“在人生、人类状况的如此处理之下,……人物只有一条出路,就是死亡。在荒诞的概念中,死亡也是一种经验,是人的归宿。”[ 朱虹:《英美文学散论读书文丛》,第125页,三联书店,1984年版] 余华遵循着这种宿命安排,让他笔下的人物偶然地生,荒诞地死。他有意模糊、淡化目的性,不先行设定目的的死亡叙事中,通过把人物毫无理由、毫无目的推向死亡(疯子无意识地杀死了三个人),阐释了人的存在的虚无和脆弱本质的看法。人们的生存不是以因果为逻辑的正常秩序,而是消弭了理性体系,人的存在是偶然的,生命的消失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尽管死亡的原因是勉强的,有时甚至是缺失的,不存在的,一切情节串联起来看非常荒谬、非理性的,“这种死亡价值……即认定一切历史的、政治的、道德的价值是来自他人的判断,而对于生命本身并无意义”。 (二)真实:荒诞化的存在 余华说:“从文革里压抑的荒诞,到今天泛滥的荒诞,当我试图正面去描述这些时,我的作品也就同样荒诞了,荒诞是虚构作品中重要的叙述品质,因为荒诞的叙述不是为了离开现实,而是为了回到现实。”[ 吴虹飞:《专访余华:争议不是坏事》,《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4月版]对于作品“荒诞”意向所指,他也直言不讳:“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 余华:《我的真实》,《人民文学》,1989年第3期] 这种 “真实”不是“新闻记者眼中的真实”,而是“作者眼中的真实”。他强调了我们所谓的真实的不可靠性,在此基础上,认为只有精神上的真实而无客观的绝对的真实。 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余华在小说中激烈地摧毁了读者所期待的真实,暴力、血腥、冷漠等元素构成他非理性本质的展示,余华对于常识的这种合法性和权威性是深深怀疑并表现出绝不妥协的姿态,他而余华声称:“常理认为不可能的,在我的作品里是坚实的事实;而常理认为可能的,在我那里无法实现”[ 余华:《虚伪的作品》,《上海文论》1989年第5期]在余华看来,“真实”其实是一种“精神的真实”,这种真实否定了现实主义的真实观。在他看来,真实不过是作家对生活中的客观事物的印象、感觉和记忆。“在我的精神里面,我甚至于感到有很多东西太真实了;比如一种愿望、一种欲望、那些很抽象的东西,都像茶几一样真实得可以用手去触摸它。”[ 余华:《我的真实》,《人民文学》,1989年第3期] 余华声称他用虚伪形式却能更加自由地接近了一种真实,显然,他有意破坏成规,采用一种违背常理的形式,却更能揭示出一般的传统文学所无法达到的那部分真实。以精致见长的余华,凭借纯净细密的叙述,有意消解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意图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密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 余华早年深受卡夫卡的影响是人尽皆知的,但卡夫卡对余华的深度震撼,主要是他那种“自由自在”的写法,及将现实世界和人的存在予以荒诞化的表现方法。

《河边的错误》以冷静得恐惧的语言化解了神圣的、庄严的法律,使之在无意的狭缝中成为一种悲凉的玩笑。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疯子杀人而不能伏法,杀杀人的疯子的马哲却不得不在法律的漏洞中疯掉。这不知是对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的嘲笑,还是人生存本身的难堪无奈?被怀疑的许亮自杀,报警的孩子、提供情报的王宏被杀,疯子难道真的是疯子?其实,人本身就是疯子,因为大家都一样,所以一切就理所当然了,而只要与众人不同,哪怕是一点点出入都会被所谓的正常人认为是疯子。说到底,疯子只不过是我们无能落后的标志、余华笔下的精神病患者、狂人、变态狂和自虐者等“非常人”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神价值的缺失,他们的荒谬行为举动显示出一种主体“自我的退隐和迷失”[ 原磊:《荒诞世界:从人性的异化走向人性的邪恶——论余华小说的荒诞主题》,《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9月,第5期]。谁是疯子,竟然是一个未知之数。但小说中所揭示的生存空间所充斥的荒谬、可笑,却让人凉气骤起。 同时,余华试图穿过荒谬的小说表象,揭露其背后隐藏着某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真实:人与人之间,有多少难以消除的的隔膜和敌意。么四婆婆常年绝少与身边人说话,却收养疯子并迷醉于疯子的毒打,仅仅因为这种身体上的折磨让她想起早逝的丈夫;发现么四婆婆头颅的孩子,因自己说的实话不被大人的相信而感到忧伤;许亮因被怀疑而一度接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而自杀未遂,最终精神失常……

余华小说中,真正的现实是具体事件背后的一种关系结构而非事件本身。这种“关系结构对应于某种社会历史结构以及由此组成的人类的精神结构”[ 刘保昌、杨正喜:《先锋的转向与转向的先锋——论余华小说兼先锋小说的文化选择》,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因而是超越时空的,具有永恒的魅力。《河边的错误》虚构一连串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侦探事件,构筑种种非线性、非理性甚至荒唐可笑的关系,残酷地直指“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偶然的、痛苦的”的存在主义哲学命题。在这是80年代余华小说创作先锋性的重要标签,与卡夫卡小说高度的哲学思辨化不同的是,余华着重于真实感觉的传递,带有明显的超验性。 换言之,《河边的错误》传达了一个信念:文学以想象性和虚构性为合法性根据,所以“常理”不再是衡量其真实性的尺度。“在文明只是一个口号,秩序成为了装饰”,余华构筑了一幅幅看似非理性的荒诞图景,揭露一种被传统小说理性叙事所遮蔽的永恒的真实,即人的存在的终极意义上的虚无、飘渺,人生命的脆弱和人性深处的丑恶因子。

摘录二

这位大师的故事血呼啦的,你真的敢看吗?

什么样的小说最容易让人High起来,而且High得停不下来?估计每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总结下来,肯定少不了下面几点:

1.故事别太长。

2.得朝读者放冷箭,把读者当猴耍。

3.尺度要大,暴力、血浆等等该有就有不含糊。

4.大尺度背后得有点深度,或者把人感动哭,或者把人吓得发毛。

5.烧脑,烧脑!能让人N刷!每刷都有新发现。

这么看下来,符合标准的其实很少。不过少并不代表难找,余华的中短篇作品,都能满足上面几条或全部!

柴刀屠夫,到底是谁

《河边的错误》从名字上看很文艺,其实余华写的是一个充满暴力美学又超级烧脑的探案故事。

写探案,就避免不了写死人,把死亡场景描述得既血腥古怪又不恶心,最能吊起人的胃口。这篇小说里,连环凶手案发生在一个阴郁又美丽的南方小镇。有个神秘莫测的柴刀屠夫,每次找到猎物,都用一把柴刀朝人的脖子连砍三十多下,直到将脑袋一点不连地从脖子上断下来。接着把脖子以下的部分埋到坑里,最后再把脑袋摆放在“坟堆”上。余华处理得很高级,比如第一个死者:

“马哲他们走到近旁,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刚刚用土堆成的坟堆。坟堆上有一颗人头。因为天未亮,那人头看上去十分模糊,像是一块毛糙的石头。马哲伸手拿过身旁那人手中的手电,向那颗人头照去。那是一颗女人的人头,头发披落下来几乎遮住了整个脸部,只有眼睛和嘴若隐若现。”

这里处理得一点也不恶心,但特别瘆人,读的时候好像看的不是文字,而是警察在现场咔嚓嚓拍下的死亡照片,不仅死相逼真,还能感受到令人发毛的气氛。这种气氛很真实,就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

这个故事问世30年了,读者也整整讨论了30年。里面有太多线索和伏笔,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发现。疯子是不是凶手?许亮到底有没有病?这些问题估计还能讨论好几个30年。

古典爱情,中了爱情的毒

大多人写爱情故事,都把自己代入到主角身上,用不太好听的话说就是“意淫”,一些大师也是如此,男作者意淫男主角,女作者意淫女主角。朝远点儿说,唐传奇、元戏剧、明清小说,第一主角多为清秀、瘦弱、多才多艺的书生,总能结识美艳绝伦的官小姐或富小姐;再近点儿,武侠小说更是杰克苏盛行,对男主死心塌地的美女如果不大于两个,这个男主都是寒碜的。

但是,从《古典爱情》身上,你看不到余华一丝一毫的意淫。故事开篇很美,柳生赴京赶考,沿途春色撩人。在一个雨夜,无意间来到惠小姐绣楼下,尽管是一个三无人员(没钱、没房、没貌,才艺也不突出),还是得到了惠小姐的芳心。看到这里,你千万别急,作者马上就会朝你放冷箭。

柳生落榜回家,遇到大饥荒,作者把沿途的场景展示得凄凉又有点可笑:

四野里均是黄黄一片,只一次见到一小块绿色青草。却有十数人趴在草上,臀部高高翘起,急急地啃吃青草,远远望去真像是一群牛羊。他们啃吃青草的声响沙沙而来,犹如风吹树叶一般。柳生不敢目睹下去,急忙扭头走开。然而扭头以后见到的另一幕,却是一个垂死之人在咽一撮泥土,泥土尚未咽下,人就猝然倒地死去。

人吃草、吃泥巴还是小儿科,紧接着是人吃人。惠小姐变成了穷小姐,还沦落到客栈里,最先卖起了大腿!别想歪,卖法是这样的:

一个伙计提着一把溅满血的斧子,另一个伙计倒提着一条人腿,人腿还在滴血。柳生清晰地听到了血滴在泥地上的滞呆声响……行至屋内,见一女子仰躺在地,头发散乱,一条腿劫后余生,微微弯曲,另一条腿已消失,断处血肉模糊。

如果你觉得这太残酷了,那一定得提前看剧透,故事里有比这还惨烈的描述,比如一对母女在菜市场被屠杀肢解论斤卖,还有柳生提刀亲手那啥……所以说,余华的古典爱情看上去很美,但有毒!如果你心脏不够强大,赶紧打住,这个故事越朝后看,越让你脊梁骨冒凉风。

说说自宫的正确姿势

《古典爱情》太血腥了?说实话,它的尺度跟《一九八六》比可小多了。《一九八六》的故事核跟张艺谋拍的《归来》有几分像。都是一个受过迫害的人忽然回到老家,给老婆孩子的生活带来一波波冲击。但它的冲击和折磨更残酷,阅读体验完全可以用承受高压电击来形容。

主人公曾是一个研究古代刑法的知识分子。疯掉后,把这些酷刑在自己身上挨个施展了一遍。如劓(割鼻):

不一会儿钢锯锯在了鼻骨上,发出沙沙的轻微摩擦声……锯了一会儿,他实在疼痛难熬,便将锯子取下来搁在腿上……鲜血此刻畅流而下了,不一会儿工夫整个嘴唇和下巴都染得通红,胸膛上出现了无数歪曲交叉的血流……接着伸出长得出奇也已经染红的指甲,去抠嵌入在锯齿里的骨屑,那骨屑已被鲜血浸透……随后用手将鼻子往外拉,另一只手把钢锯放了进去……

作者描写的太细致了,好像他就在疯子面前边看边记,然后又一字不漏地把过程讲给我们听。这些酷刑里,还有最让男人恐惧的——自宫。自宫应该啥姿势?《葵花宝典》坑了那么多大侠,但咔嚓刺啦的过程都略掉了。《一九八六》把每个步骤都展示了出来:

裤子脱下后他看到了自己那根长在前面的尾巴……他像是看刚才那截钢锯似的看了很久,随后用手去拨弄……最后他才从屁股后面摸出一块大石头。他把双腿叉开,将石头高高举起。他在阳光里认真看了看石头,随后仿佛是很满意似的点了点头。接着他鼓足劲儿大喊一声:宫!就猛烈地将石头向自己砸去……

疯子赤裸裸地表演酷刑的时候,女儿也从旁经过。余华写暴力,不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而是要让读者受折磨。只有这样,才会同情疯子,却巴望他死;只要疯子不死,你就跟他的妻女一样,没法松口气。

冷暴力其实更要命

《偶然事件》是余华的一篇悬疑推理小说,简单概况就是:两个男人,旁边一场凶杀案,又陷入另一场凶杀案。和前两篇小说大篇幅、浓墨重彩地描写死亡、血腥、暴力不同,这篇小说是冷处理,比如开头死亡场景:

头发漂亮的男人此刻倒在地上。他的一条腿还挂在椅子上。胸口插着一把尖刀,他的嘴空洞地张着,呼吸仍在继续……两位女侍不再喊叫,躲在一旁浑身颤抖。倒在地上的男人依然在呼吸,他胸口的鲜血正使衣服改变颜色。他正低声呻吟。

这篇小说的结构是环形的:情节环环相扣,故事的结束也是故事的开始。它跟现在的英剧很相似,节奏缓但伏笔多,暴力没有浓墨重彩,而是藏在家长里短的生活化细节里。可一旦爆发,绝对让人目瞪口呆。喜欢被震惊的读者,一定要找机会读读这篇《偶然事件》。

用暴力美学形容余华的一些作品,尤其是早期的中短篇,很恰当但也有点小气。余华写暴力、血腥,并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美,更不是为了向读者谄媚,而是为了更接近真实。所以读余华的作品肯定不会失望,暴力血腥实打实,而大尺度又是为故事、为深度服务的,你没法不过瘾。

《河边的错误》读后感(五):余华:做什么都得“动真格”

这本书收录了《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偶然事件》《一九八六年》,是余华老师最具代表性的中篇小说集。书中故事类型多样,高潮接连不断,不仅刺激过瘾,而且代入感很强,让人身临其境。

余华能做到这点,跟他的切身经历很有关系。他小时候一放学就去医院,在医院的各个角落游来荡去,对从手术室里提出来的一桶一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当时对父亲最突出的印象,就是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的模样——胸前是斑斑的血迹,口罩挂在耳朵上,边走过来边脱下沾满鲜血的手术手套。另外,余华读小学四年级时,家的对面就是医院的太平间,差不多每隔几个晚上,对面的太平间里就出传出异常凄惨的哭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他甚至会在炎热的夏天去太平间里乘凉,从来也没害怕过。

所以那么多人写人性、写血腥、写惊悚、写探案,只能刺激人一会儿,因为那些或是按想象编造的,或是为了吸引眼球刻意凑的,而余华在创作上,是实实在在地“来真格的”。

余华老师本身也是一个“动真格”的人,实实在在。记得刚来北京,跟着同事去采访一个行内很有名气的人,结束后发现能落实下来的干货很少,有的太阳春白雪,有的讲了很多,但太程式化。而且由于一个问题比较尖锐,采访差点终止。

和余华老师见面却是另一番感受。第一次见他还涉及到访谈,心里特别不安:他说的话,我们这边理解不到位、接不上怎么办?采访稿里的一些问题是结合读者的疑问整理的,很尖锐,比如“有评论认为您的作品中总有大量直白残酷的描写,这真的有必要吗?是刻意的吗?”当时怕引起余华反感,甚至想把问题改得婉转一些。结果证明这些担忧都是多余的。余华也有气场,却是一种毫无距离的气场,你提的任何问题他都会认真对待,而且自然而然地顺着你的节奏去聊,面对再尖锐的问题和质疑也笑呵呵的,他说:“刚开始写作时,批评就没断过,早就习惯了,有人专门写书批我呢。只要是读者发自内心的质疑,是真实的,我都很欣赏。”

访谈快结束的时候,有个同事忽然问余华:“我总是焦虑怎么办?”当时一度笑场。余华却很认真地给了解答:

“我年轻的时候也有过这种焦虑,不能老这么焦虑下去,还是要找点事情做。而且不要一上来给自己找个太大的目标,要实在点。比如你要写小说,可以先去找个公司做个编辑联系练练文笔,机会来了你再去做个编剧、导演,然后一步一步来,你不能一步登天,你需要实际一点慢慢来。如果我当时做牙医的时候就想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作家,那我现在肯定还在那里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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