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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情十日读后感精选10篇_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_格言网

2020-12-28 23:46:52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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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情十日读后感精选10篇

《危情十日》是一本由[美] 威廉姆·高德曼著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18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危情十日》读后感(一):爱到深处是疯狂

这是一本充满了恐怖,紧张与危险的故事,我几乎在一个下午把它看完,这类小说总有这种魔力,让人忍不住读下去。书的主题是“爱有多深,占有的欲望就有多强。”作家保罗·谢尔登遭遇车祸后,被一个离群索居的女人所救。起初保罗还在为保住一条命而庆幸,到他很快发觉自己的救命恩人不太对劲;她喜怒无常,脾气暴躁,似乎还有不可告人的过往。这个名为安妮的女人号称是保罗的头号书迷,当她发觉保罗将自己最喜欢的小说人物“苦儿”写死之后,大发雷霆,对他百般折磨,逼他为“苦儿”续命。保罗深知,小说写完之日,就是自己命绝之时…… 安妮爱不爱保罗?当然爱!起初她只爱保罗身上写故事的才华和想象力,后来,安妮自己也承认,她也爱上了保罗身上剩下的那一部分。这种爱是多么畸形,多么极端的爱啊!保罗起先双腿膝盖下被撞碎,疼痛难忍,就用止痛药(拿威力)来逼保罗就范。保罗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自尊心,忍着恶心向安妮卖乖。人在这种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求生欲会战胜一切,只要能活下去,安妮深知这一点才能用药用水用食物把保罗牢牢控制住。开始保罗以为自己可以把握安妮的脾气,让她变得温顺一点,可事实证明,安妮比保罗更加明白人性的另一面,她壮如母牛内心却敏感的像只猫。安妮逼保罗喝下泡着抹布的肥皂水,扣住他的药,让他痛不欲生,强迫他毁掉新小说的唯一一份初稿,用手铐把他拷住,逼他含住带有家具亮光剂的抹布,砍掉他的一只脚和一个大拇指……这些情节让我忍不住觉得战栗。这是一个关于绑匪与人质之间周旋的故事,安妮当然不是正常人,她的手簿记录了她曾经杀害的所有人,从父亲到室友,最后到与她不相关的婴儿,她从事护士这一行业,杀一次人换一个地方,警方逮捕过她,但因为证据不足,她被释放。让我觉得这世上还有很多逃脱了法网在逍遥法外的恶人,没有证据就无法制裁他们,又让我想到了网剧《无证之罪》,凶手用硫酸毁掉了自己的指纹,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这种现实也让我觉得压抑。 爱是情深意切的感情,当安妮觉得她把保罗囚禁的没有脾气,无法也不敢反抗的时候,尤其她在保罗面前用割草机和十字架杀死一名警察的时候,保罗真的怕极了,甚至在黑暗中看到血肉模糊的警察在地窖里活了过来……后来保罗不再怕了,因为害怕解决不了什么,他想做最后的尝试,这时候反转的报复也才刚刚开始。保罗想亲手毁掉这个强壮的女人,法律的束缚怎能解保罗心头的恨?!就像尼采说的“当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他知道安妮喜欢“苦儿”这个角色,喜欢《苦儿还魂记》,他必须毁掉她最爱的东西。最后他也做到了,安妮真的死了,可是死的那么坎坷,那么艰难,以至于让保罗以为她是杀不死了。即使最后逃离了苦海保罗依然还会有幻觉,安妮就穿着护士服站在那里。这就是私刑的影响,即使人最后活下来,受过的苦难会如同影子一样跟着你,它会变成幻觉,变成梦魇,变成心里一块总不结痂的伤口,鲜嫩的皮肉之间不时泛出咕嘟咕嘟的血泪。 在这个故事中,读者可以清晰的看出保罗——这个人质的心理变化。从开始的疑惑到慌张到恐惧到讨好到最后放手一搏的平静。容器可以有固定的容积,人心却没有,它装得下天马行空的想象,装得下天衣无缝的推理,也装得下深思熟虑的计划。最后保罗烧掉苦儿的手稿,让这个杀不死的女神痛不欲生的情节看的人惊心动魄,我似乎闻到了沾了打字机油,熊熊燃烧着蓝色火焰的手稿炙烤脂肪的味道。全书把握的节奏紧凑,恐怖的高潮一波接一波,书中没有那么多血腥的描写,更多的是突出安妮这个人物本身的变态偏执,让人细思极恐。尤其是安妮的脚步声,不仅保罗听起来害怕,每当描写到安妮的脚步声我都觉得提心吊胆。这种恐惧让我反思这种极端的,畸形的爱,这种爱甚至可以让人失去理性,变得疯狂,这是爱吗?爱是彼此之间用心灵在交换的真情,是一种精神支柱,让人在生活的浮沉中获得安全感,安妮绝不是爱,是占有,是支配,是由苦儿延伸出来的对作者的迷恋。安妮最后是死了,她对保罗做的事情不会死,可能保罗后半生都要沉浸在这种阴影里面,这种非人的待遇让他带来的是更难以忍受的恐惧。希望爱永远是治愈人的良药而不是让人疯狂的毒药。

《危情十日》读后感(二):疯子般的书迷

看过《危情十日》和《闪灵》电影的朋友们肯定对里面某些场景有着很眼熟的感觉,这两部就像个姐妹篇一样的存在,《闪灵》男主角杰克·托兰斯和保罗一样是个作家,是不过前者是个失意的作家,后者是个很火的作家,一个是疯掉的行凶者另外一个是受害者,《危情十日》电影开头很巧妙和《闪灵》的开头一样,都是男主开着一辆车在路上,都是在暴风雪季节下发生的故事,电影中某些镜头让观众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威廉姆?高德曼,美国著名作家、小说家、资深电影人。威廉姆?高德曼曾凭借剧本《虎豹小霸王》《总统班底》两度摘得奥斯卡金像奖。他的其他知名剧作有《霹雳钻》《公主新娘》《傀儡凶手》《黑夜幽灵》等等。

本剧作是根据斯蒂芬金的小说《一号书迷》所改编的,由于斯蒂芬金大量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成功数量很少,所以在拍这部电影之前,导演请来了 威廉姆?高德曼来写剧本,毫无疑问在这位金牌编剧的改编下,这部电影改编的相当成功。

故事的开头作家保罗在山中的旅馆闭关写作,写完之后带着他的新作,驾车前往交稿,在路上不小心车子失去了控制而出车祸了,幸好在一位“好心”的护士安妮救了下来,保罗被安妮救下之后才了解到这位所谓的“救命恩人”自称她的头号书迷,他内心感到很幸运,就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却不知道噩梦就要来临,安妮魔鬼的一面就要爆发了出来。看完保罗的新作,里面的剧情让安妮很不满,她发疯让保罗将自己辛辛苦苦的创作的原著烧掉,囚禁了他让他重写,为了防止保罗逃跑,安妮将还保罗的脚踝敲碎,在安妮的日夜疯狂折磨下,保罗的精神也接近了崩溃,一边想着逃跑的他终究脱离了安妮的魔爪,但对他的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永远无法复原。

剧本很好的结合了斯蒂芬金的恐怖元素,结合了日常生活人们的点点滴滴放大了恐怖的元素,女主安妮极端变态下的行为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当人变成真正怪物的时候也就和安妮也无差别了。在行为上安妮喜怒无常的行为导致了她的人格上出现了分裂,就如同《闪灵》杰克·托兰斯一样变成了疯子,行为使人担心受怕。疯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疯子那颗魔鬼的内心被激发了出来。

《危情十日》读后感(三):看剧不如看书

当年CCTV-6播放电影《危情十日》时,用的译名是《苦难》。我感觉这个名字比《危情十日》要贴切很多,电影中的男主角遭受的可不就是一场苦难之旅。当时我看的时候影片播放的几乎已经是快要到尾声了。凯西.贝茨所饰演的变态书迷安妮,正举着铁锤用力敲击詹姆斯.凯恩所饰演的畅销书作者保罗的脚踝。前一秒钟还面色平静的讲述着自己打算要对保罗要做的事情,接下来立马就动手行动起来。当时给我的感觉就好像那铁锤敲击在自己的脚踝上一般,真的是太震撼了。一段展现保罗痛苦表情的镜头之后,紧接着镜头转至安妮,她那一句“我爱你,宝贝。”尽现这个女人扭曲变态的心理。

或许是凯西.贝茨在这部电影中的演技太好了,让安妮这个可怕而又神经质的形象过于深入人心,所以这部电影之后我并没有找来完全看完。单是后面的那一部分就已经让我感觉是噩梦了,整部电影看下来我怕我那脆弱的小心脏接受不了。

再后来看到关于这部电影的介绍,得知凯西.贝茨曾因这部电影获得第63届奥斯卡的最佳女主角。这一点我并不觉得有任何惊讶。这个胖胖的大妈赢得实至名归,只看最后那一小段就觉得她所塑造的这个形象真是太经典了。

多年以后我阅读了《危情十日》的电影剧本,这才完全得知这部电影的完整故事情节。

电影改编自斯蒂芬.金的作品。讲的是畅销书作者保罗在暴风雪中遭遇车祸,幸而被护士安妮所搭救,而安妮恰恰又是保罗的头号书迷。在她的照料下,保罗的伤势渐渐开始好转,但当安妮得知保罗在他已经完成的小说中将她最喜爱的女主人公的结局设定为死亡时 ,安妮开始愤怒了,她囚禁了保罗,强迫他烧毁了小说的原稿,并按照自己的意愿重新撰写小说。当然,可怕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些,保罗能够摆脱这场噩梦,顺利的逃出生天吗?

我一向是认为看剧不如看书的,剧是演员和导演对书的演绎与表达,而每一位读者的心中对同一部书其实都有不同的看法与理解。看书可以任凭自己的思想去飞翔,而剧往往只是将故事局限在那短短的几十分钟里。这一点在我看来,曾经有过很好的证明。

《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时,正值学业繁忙的我们自然是不可能有时间去电影院一窥其究竟的。万般好奇的我们只能通过疯狂英语中的电影原声剧本的中英文对照台词提前过一把瘾。就这还看的我感动的不得了,稀里哗啦的偷偷哭了好几个晚上。可是当几个月后的暑假,我真正有时间完整的把电影看下来时,我却一点也哭不出来了。没错,当年的小李子和凯特.温斯莱特演技的确出众,导演詹姆斯.卡梅隆的电影拍摄手法也确实令人赞叹。可是我看完之后总觉的哪里不对劲,似乎和我想象中的总是差了点什么。不是电影不好,而是没有我们之前想象的那么好。

此后这种感觉数次在书和剧的比较中出现过,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大部分情况下,剧是不如书的,如果有机会,请去看书。

这本不足200页的口袋本电影剧本,完整的将《危情十日》电影中的镜头与对话记录了下来。该剧的改编者威廉姆.高德曼的确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每一个镜头的设置与细节的安排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险象环生,精彩刺激的情节推动,直看得人心中犹如有绷紧的弓弦一样不敢放松,身临其境般跟随着男主保罗的命运共同游走。

全篇看下来,真的是比在电影院中看完一场电影更加感到过瘾。虽然我的小心脏已经不像当年那般脆弱,但是还是让我心惊肉跳了好些时间。

《危情十日》读后感(四):恐怖总在风雪后

冬天的时候,请谨慎前往山区酒店或城堡度假、开会、寻亲、访友。。。。。。但如果你不听劝,一意孤行,那就请做好各种意外的准备吧!

为什么?因为这是在是生命攸关的大事,多少前车之鉴摆在面前!

不过,根据你所在的地方,你的命运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个大家可能也有些经验了。如果你碰巧在日本,又碰到一个戴眼镜的穿蓝衣的小男孩,一起的还有一个不着调的大叔和他的身手伶俐的女儿,那一定要和他们搞好关系,他们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大体可以确保平安。如果,你是在美国。那,你就祈祷吧!愿上帝保佑你!

相信大家都能明白上面话的含义。

在影视作品中,亚洲以日本为代表,更多喜欢展示剧情、心理和原因。而美国为主的好莱坞影视创作,则更多的喜欢去体现情节的曲折和细节的真实,考验观众的耐受度。这与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特点相关。由美国著名剧作家威廉姆·高德曼创作的、改编自斯蒂芬·金的《米塞利》的剧本《危情十日》就是这类作品的代表作。

斯蒂芬·金的作品能够大受欢迎,集中体现了美国文化中猎奇的这个特点。在金的作品中,神奇接近诡异,极端阴暗挑战人的心理底线。作为书籍,人们可以惊吓之余,感受剧情的离奇。但如果说把那个剧情真实的投影到银幕上,恐怕人们是否勇于接受,就要掂量一下了。

相信斯蒂芬·金本人是狂热的希望自己创作能够真实体现的。自己的作品,无疑是自己最满意的过程和结局,但是编剧们却不会只考虑作者的心理,更多还要考虑观众的承受能力。这个矛盾,恐怕就是斯蒂芬·金不舍得把自己满意的作品拿出来改编的原因了吧。

不过,这次很庆幸,威廉姆·高德曼没有让作者失望。作为多次斩获奥斯卡金像奖的电影编剧,本书作者用一种很负责任的态度,圆满的向观众展示了这一部杰出的作品。

好的剧作家,绝不是盲目的拿着小说,改编完了事。不同导演的执导特点、不同演员的表演风格、电影预期的受众,都将直接影响剧本的编写。这次,只是选择男主角,就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这份职业精神,奠定了作品的成功。

这个剧本不长。一般来说,也不需要很长。关键情节都得到了体现,却不啰嗦。剧情演进,很好的控制了节奏,做到张弛有度。前半部分温暖而暗含杀机,作为粉丝的安妮温柔而狂热。后半部分惊悚而又刺激,大家都不敢去确信会有主角光环。在保罗第一次逃出房间而又赶上安妮回家那一幕,剧作家用双场景、多画面紧凑衔接切入,让人不由自主紧张起来。剧本中没有注明配乐,但每人心中恐怕都已响起一段急促的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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